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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CSS 54】几分钟看出一位年轻法律人的Potential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做了CLECSS 讲座和土兔论坛版主7年,先后有上千个年轻法律学生/年轻律师找过我,积累了很多故事。有些年轻法学人首次见面约在麦当劳,也有些约在五星级餐厅。有试过在北京军事博物馆走到西单,也有试过香港西环走到中环。由于这几年接触的年轻法律人比较多,现在只要跟某个法律学生/年轻律师聊10分钟,就会知道他在法律界将来能否成功。1积极性和自信心这个因素至为重要。如果某年轻法律人和我在论坛上素不相似,只在论坛上看过我的文章,便约我出来,可见做人的积极性。他有强烈的进取心,每天都想着怎样改进自己。另外,也能看出他的自信心,很多论坛的朋友会觉得我是“前辈”,不便打扰,但是你想想,我也是你的“朋友”,如果你有自信的话,你大可以待我是“平辈朋友”约出来,不必拘泥于我年纪比你大多少。2 问问题的内涵这几年,我觉得最不靠谱的问题是“我现在大三,很迷茫,不知怎么办,你有什么意见”。既然你过来找我聊Career,至少你应该想好了一半才过来找我。例如“我很喜欢做税务,我有想过去纽约大学读税法,但暂时家里没钱出国,你认为我应该在国内做多少年才出国呢?”这样,首先你有想过自己喜欢哪个领域,有做过资料搜集知道哪个学校税法强,分析过个人情况才过来问我。这种问问题,就会有意义得多,而别人给你的答案也会有意义得多。将来你在律所执业也是一样,你去找你的Senior 问问题时,至少自己做过法律资料搜集,分析过一遍,才问Senior 你的理解是否正确?3 待人处世的成熟度我能否跟一个年轻法律人交一辈子的朋友,很视乎跟他交谈的头10分钟的经验是否Pleasant。试过两种极端,有些很轻浮自大,直接问我在什么“名校”毕业,有什么“工作”介绍,当发现我没能直接介绍工作给他,便没兴趣跟我谈下去。这样只会让我觉得他很“功利”的感觉。另一种倒过来,约我出来不怎样说话,总是觉得自己条件不好,有点怯场。正如我上面所说,虽然我比大部分找我的年轻法律人年纪大,大家大可待我是平辈朋友,如果你真的觉得有必要待我是“前辈”,就待我是“兄长”好了。这些年来,见过无数的年轻的法律人,当年具有积极性,自信心,内涵,和待人处事成熟的,现在都在法律界有不错的成就。当然,这也很视乎个人的性格。但是能做到这几点其实不太难,只要稍微调整自己的人生态度,便可以提高个人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和待人处事的方法。至于内涵,其实可以通过努力来充实自己。各位年轻法律人,人一生只能活一次,其实你们都有很多潜能,不要把Potential 埋没了,大家不妨约我出来,聊聊自己心里的梦想。在现今社会,理想是没有 limit的。

【CLECSS 53】 律所世界杯:外所 v 内所的选择?(工资和前途)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2014世界杯终于结束,大家又可以恢复正常的生活!回想两届前的世界杯,当时我刚JD毕业进Baker,那时候中国法律毕业生都争相进外所,这也是我2007年去中国政法大学做第一场 CLECSS 讲座的背景。到2010年左右(又一届世界杯),我听到一个师弟在金杜和Baker之间选择了金杜,就知道世界改变了。一般原则(外所Associate -> 内所Partner)很多朋友都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外所的律师(尤其是初级律师)比内所的高工资。好的内所一般出较低(相对外所而言)的钱,也能吸引很优秀的人才。所以即使汉坤在几年前把一年级的律师起薪涨到两万人民币,主流律师也没有跟着涨薪。因为如金杜,君合,方达等,即使起薪低几千也能吸引到很优秀的法律学生,所以他们没有必要大涨工资。一些好的外所,工资可以给到两万人民币以上。所以整体而言,Early Career 在外所开始好,多赚一些钱,也有外所的“Label”。但是相信大家都知道,正因为内所的律师工资不高,内所合伙人能在低成本下赚到很多钱,甚至比很多外所合伙人要高。内所的合伙人往往能分到创收的50%,甚至更高,而很多外所的合伙人就只能拿到大约三分之一的创收。所以很多都说,“先外所Associate,后内所Partner”。细则(好的外所〉好的内所〉一般的外所〉一般的内所)以上说从外所开始,是假设了你能进一个好的外所(好的外所是指业务量稳定的外所)。由于竞争激烈,事实上很多外所(甚至是一些美国排名不错的律所),到了中国后业务都不行。即使你进去后拿到合理的工资,但你最后不一定能学到太多东西,会浪费了一些事业初期的宝贵时间,所以如果你刚出来拿到MagicCircle 和一些比较好的美国律所(例如早年进入中国市场的美国律所,或非常顶级的美国华尔街律所),就还是去外所。但如果是一些排名较低,业务不稳定的外所,建议还是去业务好的内所(例如头15名的内所),这些内所即使工资不比外所高,但胜在学到很多东西,能有很多磨练,所以还是值得去。当然,如果是业务量一般的内所,比起业务量一般的外所,那就考虑到工资和名气,还是选择个外所。时代每天在变。以上的一般原则和细则,在下个世界杯就不一定一样了。但整体原则是,你考虑一个选择,看到最终要是两届三届世界杯后的事情,到底你今天的选择,会对未来8年至12年有什么影响。正如毛同学在之前“从法律界到斯坦福MBA”访谈说,"初出来的时候,不应该太考虑钱,三十岁前不应考虑,哪怕四十岁前,之前所做的都是为未来事业做铺垫的"。祝各位在今届世界杯做出个好选择,在未来两届三届世界杯回头看,都为自己今天的选择而自豪!

【CLECSS 52】在香港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在香港的工作和生活,你是否能适应?)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受访者:王龙波,美国斯坦福法学院LLM就读, Jessup 中国赛区 Best Oralist,曾于香港某Magic Circle Firm 工作两年。说起王龙波,你想起的不是学术成就,更大的是他高超的演讲技巧,和做人处事的成熟度。几年前我就跟波兄在上海认识,后来他事业发展得这么顺,也在我意料之内。大家在Youku 上搜索,也可以随便找到他其他演讲比赛的录像。这次很高兴邀请到波兄做这次“在香港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访谈。原访谈可以在Youku 网站搜索CLECSS找到: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U2NjM5NzE2.html1.就你所知,内地去香港国际律所工作一般有什么途径?基本有两条途径:第一条,在香港读完两年的JD ,加上一年的PCLL,成绩比较出众的可能拿到国际律所实习合同,两年后成为Associate,亦即正式的执业律师。另一种途径,很多同时会在香港,英国读个LLM ,在香港律所做Paralegal ,但这不是正式的律师职位,所以很多人选择去美国读LLM,拿个美国律师牌,回来做Associate。(当然也有一些直接去香港/英国读LLB,或直接去美国读JD 的,后者可能在美国呆一两年,才去香港国际律所工作。如果走香港/英国LLB之路,完成PCLL/LPC要从Trainee 做起,美国JD 则可以直接做Associate)。2.很多人说香港的工作强度很大,你有什么看法?一般如果说香港工作强度较大,一般是指做资本市场的,尤其是做IPO 的同事,在Printer做到通宵,第二天还需要如常上班。我自己比较幸运做的是知识产权,这个领域现在还是比较冷门的吧,上海跟香港的工作情况差不多,每天工作到9点是比较正常的情况。3.内地去香港工作,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是否容易适应?差异主要在于一般国际律所在大中华地区以香港为总部,办公室比较大。另外,外国人比例比较大,来自不同地方的人有不同的工作习惯。比如说,欧洲人不怎样喜欢加班,下班时间比较准时。美国的同事,或曾在美国律所工作的同事,一般比较拼命。在内地分所,则跟内地同事工作比较多。在香港工作或生活,还是以广东话为主,有很多同事,例如秘书或IT,还是以广东话交流为主。很多人觉得香港的出租车司机很凶,这个是有点道理的,即使你跟他用广东话沟通,你也发现他们很多脾气都很暴躁。如果大家的广东话掌握得不是很好,大家可以考虑退而求其次,用英文跟他们交流,可能效果比用普通话更好。另外,也可以要朋友,同事,秘书帮忙沟通,出发前先研究好线路,先写下来或把Map 打印出来。4.大Office 怎样处理人事关系?香港跟内地办公室是怎样的合作关系?我自己觉得人事关系不复杂,当然要视乎个别的律所和团队,但我自己无论跟外国同事,香港同事,相处得还是比较轻松的,跟在内地的办公室工作没有明显的差异。至于合作方面,香港办公室很多项目都涉及到中国法律,无论是Inbound 或Outbound,都会涉及到中国的客户或公司,所以跟内地同事合作非常多。5.你对于有志去香港发展的朋友们有什么建议和忠告?我自己觉得去香港工作的经验还是比较宝贵的,这两年收获也算比较大。我在上海做的是公司法,M&A;等,但是我比较喜欢做知识产权,所以在香港的知识产权团队做得比较开心。至于忠告,虽然香港是个国际金融中心,也要看个别朋友自己的地位,例如获得的职位是否符合自己长远的事业发展目标。另外刚才也说,广东话在生活上还是比较重要的,大家不妨在来香港之前,学一些基本的广东话,这样生活方便很多。至于香港工作/生活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大家也知道香港寸土寸金,办公室比较小,例如英国律所一般两个律师分一个房间,只有合伙人才有自己的房间,整体空间比内地的办公室小。另外,住的空间也很小,而且很贵。另外,也有些北方的同事会觉得香港菜比较清淡,吃不习惯,不过在香港要找北方菜还是有的。很高兴这次找到波兄做这次访谈。在访谈里面,除了看到在香港的国际律所工作的情况外,更重要看见一个人在异地的互相包容。我自己在北京/上海也工作过,很高兴我每到一个地方,就结交上很多朋友,感谢大家的互相包容,让我在不同环境下产生不同思维,在人生路上活得更精彩。勇闯新领域,在人生道路上互相支持,就是我当年创立CLECSS 的其中一个主要目的。

【CLECSS 51】律师的蓝海思维 – 你的人生其实可以跟别人不同?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回望过去10年,发现自己其实做了很多第一(或至少是“超前”)的事情,可能是第一位读完香港LLB再去美国读JD的,可能是第一位在美国WUSTL中国学生会出任副主席的香港人,可能是第一位香港人做内地主流法律网站的版主,可能是第一位香港人跑遍全国做法律教育就业讲座(CLECSS),也是近年第一位中国法律界的人抛下法律事业去去美国斯坦福商学院读全职硕士的。很多第一,虽然不一定每一个决定的都正确,但我可以很自豪地说,我的人生跟别人不一样,我不是模型作出来的。这种蓝海(或超前)的思维是怎样产生的?1 不能带有太功利的目的如果每件事情都要考虑它“有没有用”才做的话,其实你做的事情跟别人不会有分别。因为你想到的事情别人也会想到。我往往做了很多别人觉得不一定有直接价值的东西。在我当年去全国做CLECSS讲座和论坛版主时,完完全全是出于帮助中国法律学生的心,希望把信息和理想的种子散播全国。但回头看来即使对于自己事业没有直接帮助,但我也会很自豪地跟别人说做了一件“第一”的事情。现在现实生活也会见到很多当年讲座的学生,确实是大大扩大了我跟内地朋友的网络。2 追求不同的心这个很看每个人的性格,有些人很希望自己过一种很淡然的生活。平平淡淡就是好。但是我更喜欢生活Colorful。当年香港LLB毕业后,实习后已拿到香港律师牌,本来可以过不错的香港律师的中产生活。但是我一辈子难道就跟其他香港本土律师一样的过吗?我很想趁年轻的时候做一些跟香港本土朋友不一样的事情,所以就做出一件当时香港朋友匪夷所思的事情,去美国读JD。当时香港读法律的全都去英国,但我偏偏要去美国。事后也证明我“不跟主流”是正确的,后来大家都意识到美国律师比英国律师工资高。就因为当年追求的“不同”,让我在一般香港人意识到US Track 好时已经上了US Track。3 通过广泛Exposure和比较当你身边所有朋友都是律师时,你会很受律师思维所局限,跳不出那个思维框框。在2011 年时,当时资本市场很不景气,我就开始在工余时间多接触一些Business People,通过跟BusinessPeople 的接触,你会产生很多不同于传统律师的思维。到2012年时,我选择了去斯坦福商学院读硕士,因为斯坦福商学院代表了全球“创意思维” 的集中地。在那时候,其实很多人还是会去传统的哈佛或Wharton 走金融之路,但是两年后完全变天,据说近两年同时拿到哈佛商学院和斯坦福商学院的录取的学生,7成会选择斯坦福商学院。我很幸运通过当年的广泛接触,选择了一所合适自己的商学院,并很自豪地告诉大家这是全球最好的商学院。现在考进斯坦福商学院一年比一年难。当然,有些也是命运安排的。如果2011年资本市场不是不景气,可能也不会贸然去美国读商学院。但命运往往对我很仁慈,替我安排了不一样的人生。各位法律界的朋友,如果你天天埋头在斗室做文件,其实你也可以抬头看看天空,蓝天白云,其实这个世界天大地大,你也可以过一个不平凡的人生?CLECSS朋友们,你愿意走出这一步吗?欢迎大家发电邮给我clecss.education@gmail.com, 聊聊自己的梦想。

【CLECSS 50】在美国硅谷开律师事务所(谈律师创业精神)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被访者:牧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赖萌,北大法学本科,美国Columbia LLM,之前任职 DavisPolk & Wardwell 及 Sullivan & Cromwell;刘入铭: 北大法学本科,美国Penn LLM,之前任职Morrison & Foerster 及君合律师事务所在硅谷,每天都有神奇的事情发生。我在斯坦福商学院的时候,每天都被这种氛围包围。我在2007 年开始做CLECSS 讲座,在2010 年正式创立CLECSS,所以跟很多人不一样,在我去硅谷前已经有多年发展自己组织的经验,知道怎样让一个组织成长起来,怎样处理团队之间的磨合问题。所以这次去硅谷,特别对其他创业的律师朋友的故事感兴趣。以下是我去年下半年在硅谷跟赖萌和刘入铭的访谈,她们两位曾在香港工作,是我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原访谈可以在Youku 网站搜索CLECSS找到: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I5MDg2OTI0.html访谈问题:1你们可以介绍一下你们在硅谷成立的律所吗?我们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叫牧诚律师事务所,英文叫MagStone Law,主要是从事公司法等业务,包括从成立,到日常业务,到后期的M&A;, financing 等,最后到Exit ,是公司的LifeCycle。例如我们帮助一个上海公司收购一个纳斯达克的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这边的收购,还有本地公司日常的合同审阅,草拟,Stock Option 的结构等等,跟我们以前在各自的律所做的类型差不多。2你们在美国顶级律所工作了这么多年,为什么选择这个时候开律所?为什么不加盟一个律所做合伙人,而选择自己开所?或考虑去公司做法务?其实我们一年前就讨论过,Silicon Valley 硅谷是创业者的天堂,我们看见身边的朋友都一个一个创业了,这个对我们来说是很大的激励。因为这边的创业气氛,我跟其他人说我们是一个Start Up,他们都给了我们很多的支持,不断向我们Refer 客户。硅谷是很包容,支持创业的一个环境,给了我们一种优势。在外国律所的环境,很多中国人也做到Counsel 甚至Partner ,做法务也是一种方向。我们也跟一些做法务的朋友聊过,觉得生活比较Routine ,不过每一个Position总有各自的好处和坏处。每个人也综合了自己过去的经历作出自己的决定,我们刚好受到这边的环境影响,除了具有法律的基本素质外,我们也想往Business的方向靠,我们都很享受这个过程。另外就是创业需要团队,一个人单打独斗是很孤独的,我们很幸运有两个大学同学在这边,没有对方的话,可能就会选择另外一条路。3 在准备开律所时(开所初期)遇到什么困难?(例如,客源)我们比较顺利,一开始就开发了自己的客户,通过网络我们很快就成长起来。挑战肯定是有的:第一,物质基础,如果我们没拿到客户怎么办,我们是否能撑下去。第二是心理的,一直在外所我们在做文件,现在要自己开发客户,也是非常具挑战性的。就第一点,我们在想,第一年,我们就是一分钱也不收,又怎样了;至于第二点,以前我们在外所做律师都有一种优越感,现在要的down to earth 去pitch。一出来创业就要克服这个心理问题,多跟别人交谈怎样去打开这个话题,怎样去处理关系。我们还在学习当中,但整体暂时还是做得不错的。4自己做自己生意,跟以前大所做高级律师时感觉有何不同?从我们现在看,发现做老板真得不容易,以前不明白老板为什么催得那么急,现在自己感同身受。以前只要文件做得好,代表该律所处理好客户的关系。但出来自己开律所后,这个客户就是你自己的客户,现在很重要是怎样维护好这个客户的关系,让他回头还会找你。我们现在还在摸索中。在 Marketing 方面,我们是个Modern Law Firm,所以跟传统律所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我们做了很多讲坛,发现很多中国和美国企业确实需要你的服务,所以整体效果还是挺好的。以前做Big Law Firm,后面更多多是一个机构,现在更多是个人,把个人推到前面。跟客户交往的时候,更多是人员的信任。其实真正的技巧是你待人的技巧,做事的认真度,客户会感觉到的。5你对有志于自己开律所的朋友们有什么忠告?我们自己本身也在摸索中。我个人觉得至少在某一个领域自己可以独立去lead 一个项目,能做到一个达到客户要求的法律文件。其实没有真正的Ready, 如果等所有条件都满足后才开始是很难开始的。创业就是需要一些勇气,敢踏出这一步这样下来可能最后收获很多。在赖萌和刘入铭身上,我看见律师在硅谷的创业精神,当中包含着胆识,勇气和远景;也看见了她们的友谊给与她们在创业路上的力量。这个是法律界的哥伦布精神,我们一起发现新大陆,一起为我们的前途去闯。在大家发展事业的路上,永远不会孤单,因为CLECSS 永远就在身边,永远是你最忠实的朋友。

【CLECSS 49】申请美国Top 3 LLM - 美国斯坦福法学院LLM访谈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被访者:顾超,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斯坦福法学院硕士,Magic Circle工作6年。申请8所美国法学院,七所录取。各位CLECSS 朋友,今天为大家准备的是CLECSS访谈《申请美国T3LLM》的文字版本。这个访谈是去年在斯坦福校园附近我住的Lakeview House做的,湖光山色。这个访谈让大家印象是录像里面出现过两次的小狗。过去一星期,CLECSS 微信京沪/粤港群多次谈论到顾同学,我就把这个访谈做了个文字版本。这个世界上,优秀的人有很多,但同时人缘和人品这么好的,实在难能可贵。所以很高兴在此介绍顾超给大家认识,顾同学等优秀人才让我们对国家看到了希望。原访谈的视像可以在Youku 网站搜索“CLECSS”找到: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E0MDkzNzQ4.html1.你工作已经六年,为什么选择这个时间点出国?一开始有这个想法,是在2010年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有机会把我派到英国去工作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我有机会遇到了来自各地的律师们,在这些律师身上我感觉的法律思维的撞击,我觉得我需要去个普通法的环境下学习一下。另外就是我从英国回来后,跟我的律所有两年服务期,过了两年后才可以开始LLM 的旅程。另外有一个小小的所谓的私心吧,跟Simon 兄一样,我想把一年留给我自己。我想去看不同的东西,体验不同的文化。至于为什么工作六年才出来,是因为希望自己有更成熟的想法,想清楚自己要过怎样的生活,要看怎样的风景,才作出决定。另外就是先前我提到的服务期所限。2.律所工作时间都比较长,申请学校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你是如何平衡工作和申请的?我自己比较早准备。例如比较早考了TOEFL(托福)。我当时在想早考得话要是没有考好,还可以再考。比较幸运的最后只是考了一次。接下来的时间就可以把成绩单寄到LSAC ,然后安心准备申请材料。我们也知道平时周一到周五比较忙,每天可以下班后用30分钟看相关的信息,做一些搜索。周末就可以花时间写简历和个人陈述等大块的申请材料。说到申请,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我曾经看过一本书,申请材料是应该采取什么策略,基本分开三类人:第一类人,他的学分积点很高,托福成绩很好,本科学校和各项条件都非常好。这种类型的人,申请策略是要保守一点,尽量不要犯错误。第二类人,是各种条件一般,这类人申请时便需要更积极一点,因为要展示给那位审核的教授看,为什么要录取你。第三类人,就是包括我自己在内的绝大多数申请者,我们有差不多的背景,例如毕业的学校都差不多,工作背景相若,这样你一定要把自己说到与众不同。所谓Fight against the type, 说一下自己跟别人有什么不同,例如我说了一些自己的志愿工作,自己的爱好,跟朋友合伙开办过公司,做了一些其他律师不会做的事情。我觉得每个人肯定有自己精彩的故事。3.经过这样的申请流程后,你取得七所法学院的录取,自己又是如何取舍的?说到选校,真的比较纠结,因为我12月拿到Columbia 的 Early Decision,到三月份拿到Stanford 的录取后,我也曾经很纠结,我也征询过很多同学同事,甚至合伙人也问过。我觉得Columbia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很成熟的项目,针对性和适用性都很强,另外纽约的地理优势也很明显。说到斯坦福,比较吸引我的是小班,以Corporate 为例,就只有21个学生,另外就是那种崇尚自由的风气,第三就是地理位置,这里阳光非常好。另外就是Stanford 商学院非常好,可以选修一些商学院的课。4. 你觉得斯坦福的电话面试给你的感觉如何?说到斯坦福法学院的电话面试,给我最深刻印象是因为我正在考车的路考,我没法接电话。另一次又在练车,这次就跟教练说先停一下。电话面试中,会根据你的申请材料,例如个人陈述,例如问你开办公司的经验,商业模式和营业额,整体会问的比较细。所以大家做申请材料时,尽量想仔细一点,尽量展示自己的亮点。5. 斯坦福法学院读书辛苦吗?由于斯坦福法学院开学比较晚,又有三个学期,课程压缩得很厉害,阅读量很大。另外给我的印象是学术很自由,课堂上可以随便发问问题。(至于Simon对LLM 就业环境的评论,大家可以看上载于Youku上的原访谈。)————————————————————————————这些年来,我看到这些学生一个一个的到美国,又一个一个的回国,见证了很多年轻中国法律人的优秀故事,我希望把他们的故事都写下来,因为他们的故事将来会成为中国法律发展的一部分,每一个人都成为了历史巨轮里的值得一提的人物。有了他们,我就看到国家将来的希望。不知道,10年后我们把这些访谈再翻出来,会是一份怎样的感想呢? 我只想如《辩护人》一样,在自己的房间里写上“永不放弃”,10年后再看看CLECSS为中国法律教育和专业发展作出的奋斗和坚持,应该是会感到光荣的。

【CLECSS 48】浅谈法律意见写作(Legal Opinion Writing)

作者:JZ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JZ,外所律师,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逾十年并购、公司、金融服务和房地产业务经验。CLECSS组织初始会员,多次为青年法律人和法学院学生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专业技术讲座。引言:律师业是一种以个人经验推动、形式上追求质量完善和服务体系化,而终极目的在于客户体验的服务业。这句话说得太好了!连这句话的原创作者JZ自己都忍不住要再次引用这句话来破题。近年来,和不少法务和律师朋友的交流中,JZ发现一个现象。律师们认为法务对于法律意见的质量越来越挑剔,法务们则认为律师的意见越来越没用。这是中国商业社会高速发展导致的社会现象。既然这是个客观现象,我们暂且不讨论其产生的原因。今天,我们纯粹聊聊如何写一份比较靠谱的法律意见。当然,今天先不谈官方格式的法律意见,仅着重探讨如何满足普通客户的要求。如果是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文件,推荐大家还是要尽量采用常用的官方标准咯。 标题 - 必须短、平、快一份好的法律意见可能会在三到五年内不断被律师自己参考,同时被客户不断翻出来研究。标题的简明将大大加快律师自身和客户的检索速度。这属于初中自由命题作文的写作要求,不赘述。起草一份法律意见,既是一门科学(science),也是一门艺术(art)。从科学的角度出发,必须做到精确(accurate),关于艺术的特性,则必须做到简洁(concise ) 和到位( punchy)。我们就从这五个关键字来展开。1. 科学和精确(S&A;)1.1 法律意见必须反映最更新、最准确的法律基础。达到这个目标,是法律意见写作的最基本要求。在此,JZ无需强调法律研究基本功的重要性。就如何进行不断的法律研究和分析能力培养,也已有太多的文章和前人经验的介绍。同样不赘述。1.2 曾经有一篇网络上通行的文章,作者是一位台湾律师。他在文中批评大陆律师同事在法律写作中不注意引用“请求权基础”的弊病。个人认为,这种凡是分析、结论必须有法律基础的治学态度是绝对正确的。。1.3 但是,我们也须考虑大陆法律发展的方向和现实进程。法律是门不断发展的社会科学,在发展过程中存有不确定性和漏洞是无法避免的。即便被认为是地球上法律体系最发达的美国,也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伴生出新的法律疑点。例如,究竟怎样的情况算并购交易中的 MAC 并可正当化“分手费”,美国若干个州法院的案例进行了不同角度的探讨。但总体而言,这至今仍是一个难以定论的难题。1.4 因此,作为一名律师,万不可认为列上某条法规全文即可完成一份靠谱的法律意见。法院、政府机关的操作,市场实践的习惯,和现实生活中的可执行性都是在列举具体法律规定同时需要考虑的内容。1.5 另外,从技术层面出发,在法律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应尽量避免一些模糊措辞的运用。客户作为法律意见的用户,会期待言之有据的分析和结论。JZ的建议是尽量避免国人口头语中常用的十四个字,也即:大概、也许、可能是;我看、应该、没问题。假设作者能有意识地在每一句话中避免使用此类模棱两可的措辞,这已是一份精确性非常达标的作品了。2. 艺术和简洁(A&C;)2.1 冗长的法律意见曾经是主流。十来年前,JZ初入行时,每家内所外所出具的MEMO往往洋洋洒洒超过十页,大堆列举法规全文、机关全称甚至电话咨询里官员的姓氏。但是,简洁已经成为当前的主流。作为一位每天需要往大脑里塞满无数信息的客户,简洁明快的律师行文将大大帮助客户的思考过程。2.2 “简洁”考验的是律师的思维和语言功力。律师需要逐步减少自己的用字量而传达同样的信息。这一点无论是中文还是英文都是需要努力追求的目标。一个值得推荐的土办法:当第一稿完成后,我们要有意识地在第二稿过程开始尽量删,大力删,删到不能再删为止。2.3 相较于美国法学教科书和判决的用语习惯,JZ个人比较推崇德国律师和英国律师的行文习惯。华丽的辞藻也可以通过简单朴实的语言达到相同但更有指向性的效果。这一点,需要律师朋友们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学习才能有所收获。3. 艺术和到位(A&P;)“到位”是个很难定义的词,有时纯粹是读者的感觉。JZ在此列举常见的两大类共四种“不到位”现象,供大家对号入座。3.1 第一类:内容上的不到位(a) 无倾向性结论这是个初级律师经常犯的错。有些法律意见中不知是作者担心承担风险还是时间过于紧张无法研究彻底,文尾往往不提供倾向性结论。此乃法律意见写作大忌也!倾向性结论是在法律基础列举、事实分析后必须的一步,是客户购买法律服务的核心理由。(b) 列举过多可能性,但不明确究竟客户应当最注意或避免哪一种可能性– 也即:无解决方案中级律师相当容易在这个问题上栽跟头。客户们往往对市场和现实风险是有承受能力的。在法律意见中泛泛而谈地列举所有的可能性,而不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对于一位需要与时间赛跑、迅速决策的商业运营者而言是低效且无用的。3.2 第二类:形式上的不到位(a)不使用小标题和分段。具体例子不举了,这照样是中学应用文写作要求。(b) 行数太多。无论拉丁字母还是汉字,读者的阅读能力是以特定行数为限的。JZ的观察是:商业人士可以轻松看3-5行的段落,而8行经常是必须考虑读者感受的上限。黑压压一片,写得再好也不具有可读性。这,仍然是中学应用文写作要求。写一篇靠谱的法律意见绝非一件简单事。假设时间和资源无限制,任何文章都可以无限地改。越改越好,这是我们作为律师需要牢记的原则。上面絮絮叨叨的讨论套用了我个人常用的一份标题和分段格式,但对于某些挑剔的客户而言,这种行文仍然可能是过于复杂和冗长的。因此,律师朋友们有时不妨也可采用如下的表格形式来简化法律意见的表达。一份一页半的格式文章,有时也可以用半页不到的表格来简化,很有趣吧?行文仓促,这篇文章如果能对今天要写MEMO的朋友们有点小启发,JZ就心满意足了~~

【CLECSS 47】美国律师到底在亚洲法律市场在做什么?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周末在亚洲很高兴见到各位将要留学美国JD/LLM的朋友,碰一碰杯,就是一辈子的朋友。虽然舍不得他们走,但同时又为他们开展人生新的一页感到高兴。在这几年间,毕业后(尤其是LLM)留在美国的人很少,就算在美国找到工作留下来,很多几年后就会回国,因为在美国本土做到律所合伙人不容易。但美国留学的朋友,你考过纽约Bar,有没有想过回国是做什么的呢?1.美国律师在资本市场的角色如果你回国后找到一个非常顶尖的美国律所(例如Simpson Thacher 在做Alibaba 的美国IPO),当然可以直接做美国证券法。但是大家都知道,近年来中国企业去美国上市的不太多,而且项目往往集中于Skadden, Simpson Thacher, Latham Watkins 等几个律所上。所以美国律师直接能在亚洲区直接做美国法的机会不太多。事实上,大部分美国律师在做“香港IPO市场的美国部分”。要解释“香港IPO市场的美国部分”,就要从美国证券法144A/Reg S 说起。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美国证券是注册制的,简化来说,144A是卖给专业投资者/机构的豁免,RegS 是卖给非美国人的豁免。在香港,进行全球发售,我们叫Global Offering,很多时候是依赖144A/Reg S全球发售的。为了规避潜在的美国诉讼风险,很多时候写招股书就会拆开两个部分(美国律师部分/香港律师部分)。例如香港律师会写某些香港上市规则指定的部分,例如关联交易,法定及一般信息,而美国律师会写大部分剩余部分,例如公司生意(Business)及管理讨论及分析(Management Discussion & Analysis, 一般简称MD&A;). 由于招股书由美国律师那边掌控,所以美国律师一般比香港律师的工作时间长,但是如果说到对法律知识/技巧的要求,其实不高,主要还是Drafting。所以一般中英文能力好,能说上流利的普通话和英语,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就可以了。除了招股书外,香港律师会跟香港联交所沟通,回答联交所的问题,当然美国律师也会跟着香港联交所的回答而修改招股书。还有很多其他的,在此不能全列。2. 收购合并,基金类的如果大家在美国做了两三年回来的,可以做M&A;, PE ( 如果大家毕业后直接回来,其实找到这种机会的不太多)。因为收购合并和基金对法律技巧要求比较高,所以很多喜欢你在纽约做两三年才回来。而且本来很多收购合并的协议都不用美国法(除非涉及美国公司),所以本来这种机会就不多。反而因为有不少美国基金公司,基金设立用纽约法的不少。大家可以试试Paul Weiss,Debevoise,Ropes & Gray 等律所,但是这种机会真的不多,竞争很大。3. Regulatory 类的近年来,美国律所也在开拓FCPA 业务,不要看小这种业务,其实Billing Hours 可以很多。因为看大量文章,做大量调查,其实可以很花时间。这种也可以算是美国法直接在亚洲市场的应用,其实现在很多大所也开始注重这类业务,Skadden和Davis Polk 也在开拓,到处招人。另外当然也有反垄断,反倾销等业务。例如Sidley Austin 就了不少这种类型的项目。虽然拿着的是美国律师执照,但是其实很多法律技巧是Transferrable 的,即使你最后做的跟美国法律没关,但是你在美国学到的思维方式一辈子受用。法律本来是“世界一家”, 都是为了追求真理,正义,公平的,无论你读的是什么法律,作为法律人,这些技巧,原则和思维是不会改变的!

【CLECSS 46】点评过去十年法律媒体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很高兴周末在北京和上海见了很多将要出国留学的法律界朋友,祝各位都有丰盛的法学院生活!想到中国法律市场的发展,我们会想到律师事务所,法律学院等,但是其实法律媒体也不经不觉融入了我们法律市场的一部分,扮演一种重要的角色。以下的点评仅属于个人意见,供各位参考:法律杂志/排行10 年前,当时ALB(AsianLegal Business)没有什么竞争对手,大家都在看ALB Awards。虽然像乐坛颁奖典礼,得奖者是否众望所归,见仁见智,但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除了律所得奖者以外,每个领域/项目也有得奖者,可以了解每个领域律所的优势。当然,还有其他网站例如Legal500 也会把律所分Tiers。ALB没有强大竞争对手的状态一直持续多年。后来Chambers 就在大约2009年时进军中国,Chambers在英美很多年了,也是英美比较权威的一个律所评级机构。在进军中国后,个人感觉整体做得比较严谨,赛果也比较客观。对很多法律媒体而言,怎样平衡客观性和广告收入也是一个具挑战性的问题。感觉整体来说美国的Vault 是业界人士直接评分的,AmericanLawyer 根据Revenue 排,可能整体上更客观。法律相关网站10 年前,当时已经广泛使用BBS,但很多BBS都是学校的BBS。当时法律留学网站,就那几个(因为自己是某网站版主,为了保持持平,就不列各大法律网站名称)。有些不是专做法律的,例如寄托等网站,整体而言竞争对手不多。Chasedream 也有法律部分,但做得不太成功。在过去5 年,社会多出现了很多新法律相关网站。BBS曾带给我们很多信息,可是后来随着法律群和手机平台的出现,BBS正日渐式微,很多大型的网站的使用率都大跌。法律群在大约2009年时,因为金融风暴大家不忙,社会科技又提供如Google Group 等功能,所以就有大量律师群的产生。相比BBS 群而言,律师群因为小圈子聊,可以跟Seniority和背景相似的人聊,所以可能更具价值。至于这两年,随着微信的兴起,建立律师群便更方便了。现在任何人都可以建立微信群,社会百花齐放,包括CLECSS的京沪群和粤港群等。除了线上交流,也有线下活动。这些群都有助法律信息的交流。现在你有什么法律问题,或需要什么帮助,在群里发问,就会很多人跳出来热心帮助你。整体而言,法律年轻一代很幸运,生活在最好的时代。有了这些媒体和通信科技,我们在现代社会信息发达,每一个人只要想做一件事情,都必定能做到。社会各方面的机会就在眼前,去不去争取就看自己的努力和志向了。祝各位在这么好的条件和环境下都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CLECSS 45】浅谈法律人才培养

作者:JZ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JZ,某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波士顿大学硕士,十年并购,公司和房地产业务经验,CLECSS 初始成员Simon一直在催我写稿,估计久催无果早已心存怨念。但一来JZ向来对于写原创文章颇为头疼- 十来年律师生涯,恨不得写情书、发微信都能有样本可抄;二来最近烦心事颇多,一直无法静心在写字桌前久坐。近日,终于浮生偷得半日闲,趁老婆去教堂念经的时候,认认真真坐下写几行字。律师业是一种以个人经验推动、形式上追求质量完善和服务体系化,而终极目的在于客户体验的服务业。就这一点而言,我们与理发师是一个性质的:部分店铺里的部分理发师是很有手艺的。但一旦批量化、产业化,“蓝翔技校”或“文峰美发”式店铺里匠人的水准往往是难以统一的。快餐式的律师服务(或者类似于最近出了问题的那个法律业电商的商业模式),基本上能满足纯粹门外汉客户的需求,但在这个专业化高度发展的商业社会大体上是成不了气候的。这一行业特色,似乎在我们这代尚属于青年的律师们退休之前也改变不了。传统的律所人才培养模式里,新人的成长,或者需要老和尚手把手教(特别是诉讼业务),或者需要庙里备置各式经书供小和尚们仔细研读比较(特别是一般性的非讼业务)。某些特种业务甚至需要双管齐下,小和尚们才能逐年进步,逐年功夫精益求精。因此,就一家律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良好的培训机制,对该所同龄同专业律师的专业素质进行横向比较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假设一家所的同龄同专业律师可以提供基本类似水平的服务(暂且先不考虑其中可能有其他所培训出的 lateral hire),刨除个人个性、背景的区别后若仍能达到类似的专业素养高度,是很能说明这家律所的培训水平的。因此,从客户的视角出发,假设某案子中之前的联络人律师临时不在,而替补上场的律师在不熟悉案情事实背景这一点之外仍然可以迅速找到要点提供高质量服务,这正是该所人才培训机制优良之处的最大体现(当然,这里仍然需要排除该客户撞大运地在挑替补队员时遇见一名优良的 lateral hire的情况)。理想很丰满,而现实往往是骨感的。似乎,每家所在人才培训上都会经历一个特殊的阶段:(1)合伙人过于忙,且(2)中高级律师人员流动过于不稳定。JZ的观察或许相对片面,但不少情况下:要么合伙人太忙于业务拓展以致无法亲手教导年轻律师;要么由于中高级律师往往容易一山望着一山高,流动率过大,导致不少内所里新人无法得到系统的培训。这种断层现象似乎在每家律所都有。一个比较常见的例子是:7-9年级律师跳槽盼着去做另一家所的初级合伙人,3年级律师想找老板聊案子;老板要么忍不住3年级的年少直接拿来做到半夜,或者懒得监控直接让3年级出活。前者质量能满足客户要求但价格不菲,后者价格有优势但很难在质量上使客户信服。同样,庙里经书的齐全和体系化,对人才的培训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不得不承认,在JZ认识的好律师中,靠着自学没人带而逐步成才的律师是大有人在的。往往凭借着耐心和好学,加上所处律所自身多年累积的专有知识库,年轻律师是能有机会在老和尚往往经常云游四海的情况下仍然修得正果的。但是,这样的机会仍然是个撞大运的买卖。JZ亲身碰到的一个例子是:在同一家所的不同律师之间,就不同案件里同样的问题发问,居然可以收到内容完整性和文书形式完全不同的法律意见。刨除两位律师之间个人年龄和从业经验的不同,这个例子仍然体现了该所对于专有知识库建设的不重视。中国下一个十年的发展似乎是决定我们的经济模式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同样,能否贯行可持续的人才培养机制以解决律所人才结构的不平衡将很大程度上制约每一家律所在下一个十年的发展。从这一个角度而言,第三方律师技能培训机构业务或许会是一个蓝海市场。同时,个人觉得,对于各律师事务所而言,PSL(ProfessionalSupport Lawyer)和专攻培训的辅助人员将会成为不可或取的人才。就这个新兴的但相对较窄的细分市场,JZ是很愿意和各位同仁多聊聊多探索的。CLECSS组织是我们迈出的第一步。我们希望以公益性的知识分享和人际网络建设帮助年轻法律人在正式工作之外也能得到新的学习和成长体验;能够从有经验的、年龄稍长的律师那里得到零散的,但相对有启发的知识和指导。为了这个目标,我们任重而道远。上下求索途中,愿与君携手前行。

【CLECSS 44】中国法律人的美国梦(写于美国独立日)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今天是美国独立日(Independence Day),亦即美国国庆。当初选择“CLECSS/CBLA 美国JD/LLM Admission Party”今天在上海举行也有此意义。说到美国留学,就不得不说“美国梦”。根据百度百科,所谓“美国梦“,是指“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两百年来,“美国梦”一直激励着世界各地的青年人来到这片土地创造自己的价值。勤奋,不靠社会阶级律师是最能体现这点的群体。很多成功律师,都是贫穷家庭出身的。原因有两个:第一,真的有钱的人一般不会读法律。根据我在商学院的观察,商学院的同学们一般要比法学院的同学们有钱得多。假设你是地产商富二代,一般会读MBA 而非JD。第二,律师本来就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很多有钱家庭出身的小孩不一定能受得起这个苦,所以最后熬得出来的反而是那些贫穷家庭出身的(就好像《辩护人》里面的男主角一样)。这些年来,每年找我的人背景都很不相同,见过一些朋友因为家庭经济问题放弃留学,也见过一些努力不放弃的,考了奖学金去美国的。在美国那片土地上,整体来说是比较公平的,你有能力有实力,就可以争取自己的快乐。有了自己的快乐,就可以把快乐再传送给别人。正因为大家是中产(包括我自己)或甚至中下层出身,大家更明白社会普罗大众的需要,更会明白自己从社会阶梯爬上来后,要帮助社会阶梯下的人。创意创造价值上一段是一贯美国梦的说法,这一段是近年的说法。随着科技发展,我们知道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可以通过科技创新打破阶级的垄断。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卖东西,不需要通过大财团百货公司。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发布信息,不需要通过固有媒体。任何人都可以领导,只要你设立个微信群就可以,不需要参加固有组织。就这样,就打破了一切固有的格局。我们年轻法律人通过科技平台提供法律服务/信息,可以打破大律所垄断的局面,因为我们更容易找上客户,客户也更容易找上我们。所以只要我们能创新(像苹果产品一样),能做到一些别人做不到,或者别人还没开始做的事情,我们就可以成功。所以在今天社会,美国梦有更深一层意义,这些寻找美国梦的朋友,我看到的不只是他们的决心,不只是他们的勇气,我更看到他们的新思维,更看到中国未来的希望。正因为这个美国梦,我更希望今天晚上在上海能见到各位。没有任何事情比我见到中国年轻法律人追求自己的梦想更快乐。在上飞机前,我还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但是我知道无论我手头有多少事情,也没有比跟年轻法律人见面更重要,因为他们的理想可以为中国带来很多正面的改变。有了大家,我即使回国了,也不会忘记当初的美国梦,我要通过自己铁一般的意志,愚公移山的决心去追求自己对中国法律专业发展的理想,成就我们的法律新生代。期待晚上与各位在上海思南路HoF见面!

【CLECSS 43】律师 To Be or Not to Be? (做还是不做?)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在斯坦福商学院上金融课时,教授问了一条人生选择题。有两个情况:情况(一):如果你买了A 股票,你认为如果卖掉A股票转买B股票, 可以避免损失10000元。你没有这样做,最后果然损失了10000元。情况(二):你买了A股票,你卖掉A股票转买B股票,但到头来你损失了10000元。这两种情况,哪个情况让人更难过呢?情况一是没做一件事情,情况二是做了一件事情,遭致损失。一般人而言是情况二,做了一件事情,会让自己更后悔,当初为什么会这样做。这个是有点道理的。但反观而言,我在法律界这么多年,遇到身边的故事更多是情况一,没有做一个事情(例如放弃了早年出国读LLM或JD),后来感到后悔;而非情况二,做了一件事情感到后悔。现在分析一下人生人在考虑做或不做时,较多情况选择不做的原因:1. 担心风险你每做一个事情,必定有风险,很多人会把风险高估,或要风险近乎零才做,这样的话会放弃很多机会。就我而言,当年本科放弃去Michigan 读金融会计,就一直让我很后悔。当时在想,很多读金融会计出来Big Four 工作的人才一万多一个月,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赚回80万港币的学费加生活费,所以决定在香港读法律。但后来发现在其实Michigan BBA + 美国JD ,要比我的香港LLB+ 美国JD的配搭更好。实习上,你读完JD一年就可以赚回那个钱,所以不必担心风险太多。2.怀疑自己的能力人不做一件事,很多时候其实是对自己没信心。在小学时,被学校选中代表学校参加香港小学奥林匹克数学比赛。父母担心我出去比赛会紧张,表现失准,一度劝我不要参加比赛。最后我还是坚持下来,这个参加数学比赛的经验,以后就成为我一辈子美好的回忆。3. 懒惰为自己找借口不做这个原因是很普遍的。例如你有5天假期,要不要出国去旅游呢。很多时候如果答不去,主要原因是你懒得动,如果你勤奋积极,就会争取出去。久而久之,两种人生态度的人的人生阅历差距会越来越远。所以根据我自己的经验,当人在考虑要不要做一件事情时,一般答案是,有能力就做,免得将来年纪大回头后悔。我7月4日过来上海,一直在想要不要过来北京跟大家见面,我明知道我会很累,但是为了跟北京朋友见面,还是决定要7月6日过来北京。出国前见见大家,是我每年必做的事情,如果不做的话,将来肯定后悔。

【CLECSS 42】法律新生代,上海(7月4日) / 北京(7月6日)见!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近年有很多说法,说法律业是夕阳行业。但我看到的完全相反,我看到的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朝阳,主要原因是我们法律界有前所未见强大的upcomers, 他们的一思一想,也让我很多启发。让我没办法对法律界不充满希望和正能量。更大的理想以前我们的上一代,都是读好自己的法律的书,最好自己的律师职业,就是了。随着更开放的社会,我接触的法律新生代法律有更大的理想,想的已经不只是自己了,更多的是怎样利用法律帮助别人,建设社会。因为我7年来做论坛和讲座的关系,7年来认识了不少法律新生代,话题逐渐从以前怎样申请美国法律学院,怎样拿GlobalPay,到思考中国的未来发展。对我们的国家而言,这是可喜可贺的。国际视野另一点是我们法律新生代出国比率很高,很多都具国际视野。不是说西方的思维一定好,但是让他们有多方面思考事情的角度。国家的开放和多元化素来是国家强大的要素(唐朝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很高兴我们的法律新生代能吸取各方面的知识和想法,将来为我们法律和经济社会注入很多新元素。科技创新产生新的机会很多说法说年轻一代机会比上一代少。其实随着时代的改变,科技的创新,现在反而多了很多机会。以前大家都要通过既有组织和传媒,现在有了微信等科技,每一个人都可以组织,每一个人都可以领导。你想做生意,完全可以通过网上平台做,打破上一代垄断的格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为有这些法律新生代,我每年都会在他们出国读LLM/JD前见见他们,祝福他们的学业事业启航。我看到的都是朝气勃勃的法律年轻人,也看到了国家的未来。有你,有我,大家共同把中国的法律梦想实现。报了名参加CLECSS/CBLA US LLM/JD Admission Party 的朋友,大家在上海7月4日(周五)晚上6至9时HoF (思南路30-1)见面!至于北京今年不一定时间举办Party 了,所以我打算北京7月6日(周日)过来跟大家吃中饭,预算名额不超过20 人。大家要是有兴趣在北京见面请在明天前7月3日(周四)前报名,具体时间地点会发给报名的朋友。报名北京活动请发电邮至clecss.education@gmail.com 。待与各位上海和北京法律界的朋友“碰碰杯”,聊聊我们对中国法律社会建设的梦想!

【CLECSS 41】从法律到商业(斯坦福商学院MBA访谈)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受访者:毛新凯– 斯坦福商学院MBA,武汉大学及清华大学法学院,美国房地产基金。毛同学是中投公司初创员工之一,离职前任副总裁;Sullivan & Cromwell 访问律师;Blackstone投资者关系和业务发展部今天替大家准备的,是我一年前跟毛同学访谈的文字版本。毛同学是我在斯坦福商学院读书时最铁的哥们。大家可以在访谈里找到做律师应具备的商业技巧。原访谈可以在Youku 上搜索CLECSS找到: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M3NjI0NjA4.html1.你当年清华法学院毕业,有机会去律师事务所(外资和内资)、政府机关或商业银行。那时是基于什么考虑选择去中投?我当时毕业有几个选择,去律师事务所,或去国家机关做公务员,或去国企。我当时选择去中投主要基于两个原因:第一,我毕业那年刚好是中投成立那年,当时招我们那批人是第一批人,这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平台,跟任何一个平台都不一样,比如说,去律所的话,通过师兄师姐那里基本上知道律师做什么,下一步怎样走。至于政府,也大约知道生活状态是怎样的,国企也一样。但那时候,基本上没人知道中投会做什么,这是一个非常不一样的机会。第二,这个平台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平台,所有平台都是刚成立时加入收获最大,比如说你加入一个大的国际律所,你在里面是个螺丝钉,里面你做的事情也已确定了,这样对于一个刚入职场的人收获并不会那么大。“从无到有”是我当时后加入中投一个最主要的原因。职业生涯初期不要太在乎钱,在选择第一份工作时,钱是最不应该关注的事情,我认为30岁以前不应该关注钱,那怕是40岁,在之前应该是打基础打平台的阶段,如果太看重钱的话,将来可能失去了一些职业发展机会。我们在替政府做个Start-up, 管两千亿美元,投资的包括四大银行,保险公司等,所以这个平台跟其他的很不一样。其实我进去前不知道进去后我具体做什么,但工作几年后证明我当年进去后是对的。我当时候觉得是一个好的机会,值得尝试一下。2.可否介绍一下你在中投的工作内容?法律的知识对商业应用有多大帮助?我在中投当时后在中投法律部,但是它是一个投资性的企业。作为为一个投资性企业,它的法律部跟一般的企业的法律部不一样。比如说是直投,私募,对冲基金,这些项目法律的因素很大。在中投初期,我们的法律部在 drive 整个项目的进展,项目的谈判,架构,包括非常仔细审阅商业条款,所以是法律和商业的 hyrbid,在头两年我做得非常杂,做了几单很大的项目,包括Blackstone等,这些项目都非常“legal-intensive”,我们要确保所有条款是正确的,交易架构进行设计。说到比例,大约50-60%是非法律(商业)部分,只有40%是法律部分。由于项目非常多,所以一般drafting会外判给外面的律师事务所,我们更多是做 review和意见。最早的商业投资决定不是我们做的,但是我们会参与,因为决定投资否,不只考虑收益有多少,也要考虑商业和法律的风险,收益有时候又会跟法律有关。在我们谈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时,要不要审批等,也有很重的法律因素在里面。所以在决定这个项目要不要投资时,我们在中间起了一个很重要的作用。3.你当时在Sullivan & Cromwell纽约办公室工作,是该所所有员工(包括访问律师)中唯一没有在英美法系国家读过法学院的。能否介绍一下你这段经历?你觉得最大的收获是什么?为什么没有选择留在Sullivan& Cromwell继续工作?在中投时我跟最顶尖的 PE 和投行的人打交道,但心里缺了些底气,我觉得自己当时没有在外国读过书,也没有在国际专业机构做过,我不知道自己的经验和能力是否能 match 跟他们做交易。在Sullivan那年,他把visting lawyer 跟他自己的 associate一样看待,在工作的第一天便分配项目,我服务的是它美国本土的客户,所以那一年给我很大的信心,一年后它也希望我能留下来。我当时很高兴,因为这是对我能力的认可。在做项目的过程中,Partner带我去客户的board meeting,向客户介绍我,这个让我的信心有很大的提升。我后来没有选择留在Sullivan,是因为我感觉到当时候自己差不多等于一个第一年律师,工作时间虽然长,但承担的责任不是很大,你把 Senior指派给你的事情做完就结束了,之后你就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对整个项目的流程很有限,这个跟在中投的工作有很大的对比,在中投基本上我在第二年的时候就可以独立做项目,金额涉及几十亿美金,这给了责任感,sense of ownership。我在中投感到每天压力非常大,任何决定都可能对一个大项目产生影响,我更喜欢ownership的感觉,觉得有挑战性,成长快。我发现我在中投时的角色(对项目的影响力)已经相等于律所的senior,甚至partner的角色。在中投有比较宽的exposure,可以做不同种类的项目,不像在律所可能较早锁定在某个领域里面。4.你是学法律科班出身,现在却来斯坦福大学读商学院,转做商业,这是基于什么考虑?我离开中投时,本来可以选择加入中投的前台投资团队,我最后还是选择出来斯坦福读MBA。这是因为我本来对商业很有兴趣,也希望有系统化的在校训练。另外,之前我没在外国读过书,这算是圆了自己的梦想。这几年在中投做得非常累,这读书时间给自己从新整理的机会,再重新出发。我对中投是非常有感情的,中投的章程第一稿也是我写出来的,我不排除自己将来会再回中投,但我在回去之前能在外国机构做些DirtyWork,让自己真的成为一个很solid 的investment professional. 因为在中投很多时候外面的Banker 和中介机构替你做了,我希望能学习更多基本的工作。来了斯坦福有系统化的学习机会。来了斯坦福商学院后生理上还是很累,但心里压力没有工作时那么大。5.最后,你对那些想转做商业的法律工作者,有什么意见?例如,需要什么法律以外的知识和技能?做法律或者做商业,是个性格问题,相对于文件,我更喜欢跟人打交道。在中投时候,一半时间是在电话上跟别人谈事情,我很喜欢跟别人讨论事情,说服别人,如果你喜欢安静坐下来做文件,可能更合适做律师。在收入方面,其实两边差别没那么大,在前期,律师收入更稳定一些。在商业,收入会上落更大,也有被裁的风险,这取决于你的性格是否能承受这种大起大落,你是Risk Adverse 还受Risk Taker. 律师通常会跟你说什么不能做,所以对Business People 而言,律师常是一个Bottleneck。我更喜欢“Can Do”Approach,我在想怎样能把事情做成。这种态度是很多律师和商人不同的思维模式。律师很多时候有职业的荣誉感,要赢每一个Point,但是在商业上这种态度不正确。在商业上,我们最关注的是可能只有中间两条。好的律师要看出重点,哪一两风险点时一定不能放过的,那些是能放弃的。这样才能让Business People 感到该律师是真正的伙伴。否则可能替项目增加很多成本,甚至窒碍项目的进展。技术上要对数字敏感,增加对商业的知识,了解整个项目的Dynamics,例如每个Party之间的关系,在项目上有多少BargainingPower 等。在我们身边每天都有很多牛人,能愿意分享的,就牛上加牛。我很高兴自己有毛同学一样的同学,愿意把自己在商业的体验,跟别人分享。从中,包括我自己,能学到很多律师平时忽略了的商业原则。这几年,我和新凯等,是仅有的几位在斯坦福商学院读书具有法律背景的中国人,且看我们将来的发展怎样。但无论将来怎样,我们在斯坦福商学院学到的“改变世界”的心永远不变,永远以帮助别人,改变世界为己任。在大家未来的人生道路上,我们永远伴随,永不离弃。

【CLECSS 40】律师的组织行为(Organization Behavior)和影响力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斯坦福商学院的《组织行为》(Organization Behavior)课程,教授是Professor Flynn。因为我自己一直都有搞学生会/协会等活动,所以对这个课程特别有兴趣,也成功取得H (Honor),  即是班里Top10%。更值得高兴的是,我这个课程写的论文是以CLECSS为题材,感谢美国教授对CLECSS的认同!《组织行为》有很多可谈的题目,今天选了”影响力”(influence)。这节课一开始是看著名电影《十二怒汉》(Twelve Angry Men),故事是说12个陪审员在谈论案情,起初11个陪审员认定被告有罪,唯独主角不认同,主角1敌11,最后最后一步一步把局面扭转过来,最后裁定被告无罪。以下讨论其中三个技巧:结盟,拉和推(Alliance, Pull and Push)所有组织,一开始自己发起(或几个人发起),一开始也势单力薄(minority),所以第一部就是寻找盟友(把他们拉Pull 过来)。找盟友的方法是要建立大家的共同价值,如果对方没有固定的价值,就用把自己的价值推销给他们。另一种人虽然不一定有跟自己相同的价值观,但他们跟社会主流的价值观不一致, 也可以把他们拉过来。CLECSS很幸运在早年找到很多对法律事业志同道合的朋友,所以在早期发展得比较顺利。很难得在大家忙碌赚钱的同时,我们还是能拉上这么多有理想的年轻法律人聚在一起。当然组织发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例如主角成功取得半数陪审团的支持后),自己就变成Majority, 可以强势向剩下的minority推销自己的理念。那时候就由Pull变为Push了。立场的一致性 (Commitment & Consistency)以前有人在外国做过实验,如果问:"我可否在你家门前放个支持环保的牌?"只有20%的人会同意;但如果先问:“你是否支持环保”,对方答“是”。然后再问"我可否在你家门前放个支持环保的牌?"有80%会同意。就是说,人的立场有一致性,如果你答了支持环保,你就不好意思不支持环保活动。同样地,大家认同法律教育和律师培训的重要性,你也会继续支持CLECSS的活动,访谈和文章。情感(Emotion)一个成功的Influencer,其实自己很理性地分析问题,客观地说道理,但往往语言能牵动别人的情绪。情绪的作用,《少林足球》的一幕就是最好的例子,周星驰跳起舞来,酱爆等也跟着跳起舞来,让后引发全场为自己的理想而跳舞。很高兴CLECSS一直得到大家的支持,并把这种支持中国法律教育的情感一直传播出去。再次感谢大家对年来对CLECSS 的支持,这个由一场讲座发展出来的 Group,能发展到今天这个规模,回头看真的觉得很不可思议。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敢于开始,并能坚持下去。”感谢大家在这条路上一直陪伴着我,大家7月4号在上海见面,不见不散!

【CLECSS 39】点评英国神奇圈律所Magic Circle 在中国的发展

作者:CLECSS
01月01日 | CLECSS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上周的“点评新出炉的Vault 10 美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发展”一文大受欢迎,今天再来一篇“点评英国神奇圈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发展”。事先说明,这点评纯属我个人意见,仅供大家参考。Clifford Chance (高伟绅)CC 在近年的各大颁奖典礼都拿到Best International Law Firm, 明显在中国发展比其他神奇圈律所要好。但是个人认为CC是综合评分好,每个领域都能评到”A”或“A-“,但要说到某个领域超级牛”A+”(例如Freshfields 在资本市场的地位),也不是太多。值得一提的是,CC团队相对比较稳定,而律所文化也相对较好,所以近年来有不少其他神奇圈的律师跳过去。升职的机会也据说比其他神奇圈律所多。Freshfields (富尔德) FF在早年在中国就很有名,因为做了很多大国企的香港上市,客户资源丰富。但是这几年市场发生了一些变化,第一,市场大的上市项目越来越少(现在市场项目的size反而合适资本市场拿“A-“ 的CC做。第二,由于很多美国律所现在都执业香港法,例如Davis Polk (曾经是农业银行上市的战友),现在这些美国律所都成为竞争对手。由于这些美国律所纽约本部很强,跟很多美资投行都有很深的关系,所以称为了FF的强大竞争对手。当然这些美国律所的资本市场律师很多也是FF跳过去。Linklaters (年利达)LL 在行里专业水平非常高。所以投行找法律部的内部律师,也很喜欢招LL的律师。LL 在自己强的领域非常强,例如发债,banking, finance, derivatives 等。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内地办公室的中国业务其实也做得很不错,虽然对于一个内地毕业的学生来说,LL的工资给得并不高,但是进后能学习很多业务。出来的人都是“打过铜人巷”的。Allen Overy (安理)AO在众多神奇圈律所在中国发展得稍逊。尤其是在Corporate 领域,很大原因在于在金融风暴前发生Latham挖角事件,流失了7位合伙人,这次突发事件让AO操手不及,要从伦敦急调合伙人回来,但是当年空降过来的合伙人在中国区的客户网络不是很稳固。当年农行上市时,AO拿到该上市项目代表投行的US Counsel 角色,实在挽回不少面子。Slaughter & May (司力达)SM在中国没有发大来做,并不是自己发展得不好,而是坚守精英律所的原则。多年来,SM一直用”BestFriends’ 的策略,在全球很多地方都不开设自己的分所,而是选择跟当地的顶尖牛所合作。在中国,即使在北京开了分所,也是比较象征式的。话虽如此,SM在香港的业务还算不错,例如做到不少欧洲公司的项目,例如Prada在香港上市。其实每个律所都有自己的故事。在斯坦福商学院上策略课时,就看了很多不同公司发展的个案。希望有一天我们都可以把这些律所的故事写成商学院的案例,让对法律市场发展有兴趣的朋友有所得益。每个律所总有一个开始,麦兜也可以有自己的律所”McDull & Co.”。 能不能发大就看自己的胆识远见了。祝各位CLECSS 朋友实现自己的梦想!

【CLECSS 38】法律界的麦兜故事 (中港问题背后的反思)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最近很多读者来信,问我作为一个香港人,问什么这样投入中国法律教育就业的推广。这一切,跟自己成长的经历,人生的理想,有很大关系,大家看完“法律界的麦兜故事”就会明白。麦兜的成长麦兜是一头很善良正直的猪,在香港出生成长。当时内地还没有经济高速发展的时候,麦兜受到父亲的熏陶下,很早就认识中国内地,小学时候就把中学的中国历史书看完。小时候跟父母去北京旅游,看着中国社会的种种事情,麦兜都觉得很新鲜,很有趣。虽然当时社会经济并不是那么发达,西瓜一元一个。但麦兜相信未来:未来是属于你和我的,大家一起开拓。麦兜的法律学院日子麦兜一直很想为社会做些事情,曾经想过做医生。但要为社会做更多事情,则非律师莫属。在美国读法律JD的时候。麦兜机缘巧合做了中国学生会的理事,那时候开始看春晚,开始玩升级,斗地主。内地的文化和香港文化不同,内地有好的,麦兜尽量学习,香港文化有好的,麦兜很诚意地把香港好的东西,例如蛋挞奶茶,介绍给内地的朋友。在法律上,其实大家同心,要把中国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是大家的共识。那几年来麦兜认识了很多早年留学美国法学院的朋友,都对中国法律发展很有理想。麦兜没有想那么多,一毕业就回国发展,由麦兜下飞机的那天开始,他就决定把美国留学的一切,跟内地的朋友分享。麦兜到中国各地做讲座的日子麦兜很喜欢周星驰,因为他把欢乐带给中国每一个角落的中国人。除了欢笑外,其实每套电影也带出积极乐观的正能量。麦兜每次去一个中国法律学院,都带着满满的阳光和希望带给每一位法律学院学生。无论你在中国哪一个角落,麦兜都会把自己认为好的事物带过去。今天你是麦兜座下的学生,明天你是麦兜的朋友。(抛开这一切,这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一天你在香港中环碰见麦兜,你会发现麦兜其实是一头很普通的猪)。麦兜的信念其实这世界很简单,我们都有些共同价值,只要我们用正直乐观之心,每天踏实地做,最后必定能做到。麦兜从来不刻意区分内地人和香港人,只要能为中国做些好事,就可以了。与其每天在批评社会的种种不是,麦兜更愿意每天切切实实地帮助每一个中国人。因为麦兜知道,今天帮助了这位法律界朋友,明日这位法律人会把更多积极乐观的信息带给身边的法律人。在麦兜心里,最重要的是在法律界的友情,有了我们这些有理想的法律人,中国将来就有希望。麦兜语录 -“明天的世界是属于我们的。明天发展得怎样,就看我们今天怎样做”。

【CLECSS 37】从北大到美国斯坦福法学院JD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被访者:冯骏:斯坦福法律博士 (JD) 二年级(升三年级),北大法学本科Top 1%,LSAT174;2L实习取得美国Vault10 的其中5律所的Offer; 现在在某Vault 10的美国办公室暑期实习各位CLECSS 朋友,今天为大家准备的是CLECSS访谈《以国内本科申请美国T3 JD》的文字修订本。这个访谈是去年在斯坦福校园做的,但相信不少新加入CLECSS的朋友不一定有机会看过有关访谈。我在斯坦福校园求学时碰见不少优秀的中国学生,因此借地理之便,访问一些在校的中国学生。冯同学很有代表性,他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位直接从国内本科,考进T3(哈佛、耶鲁、斯坦福)JD 的中国学生。原访谈的视像可以在Youku 网站搜索“CLECSS”找到: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k1NjI3NDYw.html1. 在国内本科直接考过来美国T3是很罕见的。(大部分其他在HYS就读JD的中国学生都是在外国读本科,或先通过海外其他学位,例如先读LLM,工程硕士、博士。你开了一个很好的先例,你认为自己成功的秘诀在哪里?中国本科想要直接申到HYS确实非常困难;这种困难我觉得来源于三个方面。首先,HYS很少招完全没有美国背景的国际申请者(不光是中国人)。这种倾向也容易理解,因为他们很难判断你能否适应法学院的学习和将来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招有美国背景的国际学生总是比较安全的策略。其次,比较好法学院都十分偏好有工作经验的申请者。最后,中国的GPA对他们来说并不计入USNEWS的考量,因此中国本科生无法像美国的本科生那样靠高GPA来弥补工作经验方面的欠缺;仅仅高LSAT对于HYS来说是不够的,因为他们有太多的高LSAT的申请者可供选择。因此,尽管每年都有数个大陆本科的申请者能够进入HYS,他们几乎都有美国的进阶学位(及/或工作经验)。因此,我能够进入SLS确实十分幸运。我的申请并不顺利;我直到开学前一个月才被SLS录取。我觉得我能够最终得到DeanDeal的垂青也有几个原因。首先,我个人的条件在本科申请者中确实算得上很优秀;其次,在6月份的时候北大恰好SLS合作举办了一次会议,此次会议又恰好由互联网法律中心承办(我是中心成员);因此,期间我见到了数位SLS的教授,包括DeanKramer。最后,SLS可能恰好今年没有更好的大陆背景的申请者(获得美国硕士/博士学位那种)。机缘巧合之下,我才能最终进入SLS。今年,我大概是整个JD program中唯一一个不是英美本科的同学。2.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想去美国念JD的?什么时候开始准备LSAT?我是大二的时候考的LSAT。决定念JD是在考完LSAT之后,部分原因是因为考得比较好。另外,我自己对美国的法学教育也十分感兴趣;大三在NYU的交换经验更加坚定了我过来读JD的决心。3. 本科的成绩是否需要Top5%? 除了成绩外,你认为校方录取时还看重什么?我自己在北大的成绩很不错(本科及经济学双学位overall GPA都在前1%),不过我觉得他们对大陆申请者的本科成绩并没有那么看重。除了北大等几所申请者相对较多的学校,他们对大部分学校的打分系统是不了解的,而LSAC也只能给出一个十分不精确的评估。对于大陆本科的同学,仅就申请而言,本科成绩的重要性远远比不上LSAT。对于第二个问题,我只能描述一下我自己的简历中可能的加分项。除去在北大的成绩之外,我大三在NYULaw交换过一学期,期间的成绩是4.09。我在大四参加了JESSUP模拟法庭,我们队拿了全国冠军,我在国际赛中的个人成绩也是所有中国参赛者中最好的。我分别在两家国内外顶尖律所实习过。在学校里,我投入较多精力的是在北大互联网法律中心的工作。4. 据我所知你第一学期成绩很好,拿到BookPrize,你认为在HYS等顶尖法学院读书要注意什么?我们第一学期的成绩大多还没出来;只是在唯一已经出来的Criminal Law里,我侥幸拿了Prize。因此,我觉得自己还没有资格介绍怎样在法学院里取得优秀的成绩;我只是介绍一下自己的感受吧。SLS的第一个quarter可能是在所有法学院中最累的。我们一共有5门课,18学分,包括四门基础法学课程以及一门有无数assignment的Legal Research & Writing。因此,这个学期确实比我之前任何一个学期都累,每天看书到两三点甚至四五点都是常事。这大概也是所有比较好的法学院的认真学习的学生的正常状态(当然,nativespeaker看书应该会比我快点,可能不用那么晚)。在上课的时候,很明显的一个感受是同学们都很聪明,并且精力十分充沛,积极参与讨论。对于美国同学的发言,我的直观感受是十分发散,不过系统性稍微差点。通常,老师会借助大家的发言把所有要点都点出来,再最后做一个系统的总结。仅就准备考试而言,同学的讨论并不是特别重要;不过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是很有益的经验。我还想说一说对于考试的感受。这边的考试强度非常高。我在7天里考了4门,每门都是3至4个小时。这边传统的考试形式是issuespotter,即给出一个特别长的fact pattern,然后让你把其中的issue找出来分析。一份好的答卷不仅要求质,还要求量。在往年的3小时的考试里,modelanswer经常长达20页(12号字体,双倍行距)。因此,我强烈建议来读JD的同学把打字练好,打英文至少要到60 wpm(我自己在短时间里大概能打到80)。这边的考试虽然都是开卷的,但基本没有时间翻资料。从第二门考试开始,我甚至没有拿casebook去,只是拿了自己的outline。对于outline一定要足够熟悉,能够迅速定位任何内容(鉴于此,我建议大家自己做outline;我通常以自己的笔记为基础,参照往年我认为比较好的outline来做)。最后,一定要重视往年的试卷和model answer;我觉得准备考试最有效的就是尽量模仿model answer的结构和思路(例如哪些issue是重要的,值得花大篇幅讨论,哪些可以一笔带过)。5. 你对未来有什么展望?例如做什么领域?会否回国发展?我毕业后应该会先在美国工作一段时间,我自己比较感兴趣的领域是M&A;和finance。我对于律师的实际工作和职业发展所知尚少,希望能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多多向各位前辈请教。我最终肯定会回国发展,因为我觉得只有在自己的祖国才能体现自己最大的价值。6. 你对于其他追求美国梦的中国法律学生有什么意见?对于有志于到外所工作的同学来说,JD和工作+LLM大概是最可行的两条发展途径。总体而言,直接申请JD风险会比较大。JD投入很大;如果1L成绩不好,在OCI找不到工作的话去向就会很麻烦。在作选择时,一定要对自己有清楚的认识,并结合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做一个理性的选择。最后是一点很个人的看法。作为一个学习法律4年多的学生,我觉得美国的法律制度固然有其优点,但也有很明显的缺点:美国的法律系统太过复杂,运行成本太高,且效率低下。这对于法律从业者是有利的:法律越复杂,律师们的power就越强。但从社会福利的角度,这大概并不是一件好事。有一个很直观的数据:在美国的侵权案件中,最终败诉的被告所支付的所有费用中只有一半支付给了受害的原告;另一半则被用于支付双方的律师费用。法律本身并不创造物质价值;因此,当法律作为一个产业过于发达的时候,整个社会就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成本。对比之下,我认为中国法律最大的问题是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无法公正的执行,缺少对人们的约束力。至于中国的法律不够精细,我觉得倒是次要的问题了。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希望通过大家的努力,使得法律在中国得到应有的尊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感谢大家一路以来的支持。不经不觉,CLECSS已经踏入第七个年头。在这七年间,大家都在成长中。我们的信念在于在我们有能力的情况下,帮助有需要的人。我希望每一位律师,都能帮助法律界的后辈,希望大家能通过讲座/访谈等活动,共同成长。长远来说,我们要提升中国法律界整体的素质,希望冯同学和其他念美国JD的同学将来成为中国法制发展的中流砥柱,让我们看到国家光明的未来。

【CLECSS 36】 律师们的副业-朋友们,你们在做其中一种吗?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很多律师,除了自己律所的工作外,还有一份副业。律师们的副业,不外乎下列各种:1 餐馆/酒吧/咖啡厅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某金杜合伙人在上海外滩开了个餐厅,他作为一个Restaurant Owner 的名气可能比他作为一个专业律师还有大。餐馆/酒吧是最容易广交朋友的地方,大家下班后都会轻松地一边吃饭,一边交流Restaurant Owner 的律师就可以互相介绍,久而久之,就成为人脉的核心。最近业也有朋友在北京CBD开了咖啡店,平时周末可以举办一些专业人士的活动。这“聚人脉”的方法很能帮助事业。当然也不排除有些律师真的是美食家,喜欢专研美食。2PE投资/顾问公司很多律师本来就坐商业投资类的法律业务。开PE投资/顾问公司一般有两个原因:第一,在PE圈里了不少人,产生了一些投资机会,而那些投资所赚得钱比做律师专得多。也有倒过来的,想透过开设这些投资顾问公司,产生一些法律生意机会。年纪越大,大家就越会偏向做生意,少做法律,而你的律所客户,也会看重你在PE投资界的人脉。必要时,他也会希望你介绍一些投资人。3兼职教授/讲师兼职教授/讲师其实赚不了太多钱。但胜在可以替律师增加一些名气。在客户面前说自己是某学校教授很有说服力。同时,这也是自己回馈社会的机会,没有什么可以比分享自己专业的知识和专业累积更快乐。最后,当然不能不提的,就是最近出现的各种法律微信群。每个朋友做微信群的目的不一样,但在我们CLECSS而言,由2007年开始始终如一,致力通过讲座/访谈/文章,把法律教育和就业的信息带给中国每一个角落的律师人,让他们都能发挥出自己的潜能,为中国的法律事业做最大的贡献。希望各位法律界的朋友们都能找到自己的事业和兴趣,让人生活得更丰盛!大家有什么想法也可以跟我们斯坦福商学院的朋友们聊聊,我们一致都以改变世界为己任,很乐意跟各位法律界的朋友交流!

【CLECSS 35】顶级英美律所的春秋战国(下)纵合连横 (Merge/Alliance)

作者:CLECSS
06月30日 | CLECSS
作者为: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昨天发表的顶级英美律所的春秋战国(Wars of UK/US Firms) 大受欢迎,今天继续下集,国际律所的合并和联盟 (Merge/Alliance of InternationalLaw Firms)。律所合并(Merge)合并其实很早就发生在美国。早年有很多纽约所和芝加哥所的合并,整合美国东部和中部的资源,比较经典的例子有SidleyAustin (芝加哥所)和Brown& Wood(纽约所), 现在很多人不知道Sidley其实源于芝加哥。近年地区性合并就发展为跨国合并,主要为“英美律所合并”,“英澳律所合并”,当然还有个别的“中澳律所合并”,“美港律所合并”等。先说英美律所合并,比较有名的有 Hogan Lovells, Norton Rose Fulbright (注:DLAPiper 算欧美律所合并)。注意这些美国律所的特点,都是非纽约为总部的律所。事实上,顶级纽约律所一般不会随便并进去一个英国律所。合并后可以把英国(欧洲)和美国的资源互相整合。另一个好处是让他们的Revenue 大增,让他们能打进AMLAW的前10名,跟其他美国大所和神奇圈竞争。至于合并后谁作主,一般看名称谁排前位。不过听说Hogan Lovells 当年合并,使按英文字母顺序排的。英澳型的例子,Herbert Smith Freehills。 这个一直让我很奇怪,为什么这么多澳洲律所愿意并进去外国律所,例如King & Wood Mallesons. 也许澳洲这个国家很开放吧。开放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容易让国家引入资源,但不好的地方是压抑了本地律所的发展。律所结盟(Alliance)今天的例子为Linklaters 和澳洲律所AllensArthur Robinson 的结盟。两个律所之所以结盟,而不合并,是因为两个律所的客户资源,名声等还是有差距。两个律所勉强合并在文化上,财政上都不一定能磨合得好。所以结盟也是一件好事,Linklaters 可以利用AllensArthur Robinson 在澳洲的资源。当然在上海自贸区的中资所和外资所的结盟,也是中外资源的整合,让大家很期待 (元达跟MWE在上海的合作模式,就很有参考价值)。所有合并结盟的背后,都是要把自己做大做强。我和CLECSS都非常欢迎大家加入或跟我们不同形式的合作。把我们的法律的专业做大做强,为我们的“中国法律梦"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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