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873】专访中伦王勇律师 - 从外所到内所的十年回顾

时间:06月16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引言:

2008年我在上海工作时,看过王勇律师(Wayne Wang)写的一篇网络热贴“菜鸟律师的成长”,分享了年轻律师加入国际律所后的工作经验和方法。我觉得他的想法很有见地,方法很实用,于是就约他见面,并很快成了好朋友。

王勇是最早参与我们CLECSS活动的成员之一。他很积极地参与我们的活动,还曾经主办过CLECSS讲座 - 《年青律师的成长》。后来我们因为工作调动相继来到香港,依然保持着紧密联系。八年来,我亲眼见证了他在工作中脚踏实地,一步一个台阶,从外所新人成长为资深律师,又从外所资深律师成长为顶级内所的合伙人。

我想他的成长历程可以算是CLECSS的一个典型例子,今天我很高兴能邀请到他来做这个访谈,讲述他从2006年加入外所至今的十年感悟,听他娓娓道来,肯定有很多值得小伙伴们借鉴的经验。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及上市公司经验。受访者:王勇律师是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香港和广州办公室工作。他毕业于广州中山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及悉尼大学,具有中国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律师资格,同时也是香港注册外地律师。加入中伦之前,他曾于2006-2014年间在一家澳大利亚顶级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和香港办公室工作了八年半。他擅长的业务领域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跨境并购、石油天然气开采及销售,并且办理过许多矿产资源、制药医疗、银行金融等行业的项目以及境外争议解决事项。他曾在CLECSS发表过文章-“涉外律师成长之路”,在国际著名法律刊物发表过多篇英文论著,今年还入选了全国律协设立的“一带一路战略建设项目跨境律师领军人才库”。

一、你在澳洲所工作了很长的时间,可否介绍一下澳洲所(尤其在中国)的发展?

澳洲所在中国近十几年的发展,和其他国际律所相似,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03年中国“入世”红利体现之后,直到2008年底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是中国律师行业的“黄金五年”,澳洲所的中国代表处也都发展得很快,主要从事外商来中国投资的业务。当时大家都觉得业务“如火箭般速度增长”,甚至预言上海代表处的规模将要赶超澳洲本土的很多分所。直到2008年9月之前,我几乎从来没有八点之前下班的,周末加班也是家常便饭,一个月经常能记上200多个收费小时。合伙人都在想着扩大规模,法律专业的回国留学生供不应求、活多人少、不是“找工作”,而是“工作找人”。人手不够的时候,我们甚至主动推掉了不少项目。

第二阶段:从2008年底至今,外商来华投资业务日益萎缩,中国律所崛起,澳洲所的中国代表处规模越来越小,转为发展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业务。记得2008年9月16日,媒体上铺天盖地都是雷曼兄弟破产、全球金融危机的消息,仿佛从盛夏一夜入冬,律所的业务也迅速冰封,项目几乎全部停止。此后,无论是澳洲所的中国代表处还是澳洲总所,都再也无法恢复往日盛况。很多澳洲律所相继与其他国际律所或中国律所合并或联合、抱团取暖,澳洲所的中国的代表处要么缩减规模,成为窗口联络处,要么逐次关闭。总所则开始努力拓展中国企业去澳洲等地的海外投资业务。

二、你当年基于什么原因,决定离开澳洲所,去中伦做合伙人?你觉得要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内所合伙人?

加入内所是我们这一拨人职业生涯的大势所趋。至于怎样成为合伙人,我觉得主要靠长期坚持、不懈努力,最后一定能水到渠成、瓜熟蒂落。

我在澳洲律所工作的九年,完整地经历了上述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做的都是外商来华投资业务,项目很多,学习得很快,我在入所仅一年半之后就成为“资深律师(Senior Associate)”。但当时我们有两类“资深律师”,一类是从澳洲总部派来的外国人,持澳洲律师牌,负责英文文件起草、项目管理、客户联络等相对“高端”的工作。另一类则是中国本地律师,有中国律师资格,主要负责提供中国法律意见、翻译、起草中文文件。每个项目都由中澳两个资深律师配合工作。我虽然也有澳洲律师牌,但开始的两年主要还是被作为中国资深律师使用的。

2009年以后,我也曾感觉困惑和彷徨。市场每况愈下,在国际律所不被裁员就要庆幸,晋升合伙人更是异常困难。顶级国内律所的门槛也越来越高,又不得其门而入。即使去做公司法务,作为“资深律师”,也有些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这也是很多外所资深律师都曾经有过的感觉。然而,我始终坚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不论工作是忙是闲,我都会一如既往地竭尽全力,又不断地自我激励,摸索经验、寻找机会,每天我都将工作中学到的经验、自己思考得来的心得体会写进工作日志,这本日志也越来越长。

经过努力,逐渐发生了三个变化:一是我的英文写作和项目管理能力日益提高,已经不亚于外国律师,渐渐地就被当成国际资深律师来使用,独立主办适用英美法的跨境项目。二是在外商来华投资业务上,我努力突出行业专长,特别是在具有澳洲特色的矿产能源类行业,做了不少石油、天然气、电力、矿产资源的跨国项目。三是我主动做了很多业务开拓工作,重点拓展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不仅为律所作出了贡献,而且对如何开拓业务积累了经验。渐渐地,我就在全所范围内建立起了“值得信赖的中国业务专家”的口碑,几乎主办了全所涉及中国的所有入境和出境投资项目,这就为后来加入内所打下了基础。有一次,我无意间听到澳洲合伙人对来访的其他外所合伙人说:“Wayne的能力绝对可以胜任中国顶级律所的合伙人,有他在,我们都就不用找中国律所合作,他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2014年,澳洲总所重组亚洲业务,关闭了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全部办公室,我也因此顺势加入中伦,凭借此前多年积累的技能和经验,很快就成为了合伙人。

三、从外所的资深律师,到内所合伙人,面对什么挑战和困难?

有很多挑战,你要适应角色的转变和不同的文化,要完成业绩,既要写好文件,又要开拓业务,还要管理好时间,培训好团队。

外所资深律师是打工者,根据指令干好本职工作就可以了。内所合伙人是老板,自由度很大,再也不会有人指示你干这干那。但是每天该做什么,怎么做,全都需要你独自筹划。遇到疑难问题,客户和下属都等着你来拍板决策、承担风险,你不可能再去找别人。工作不多的时候,你必须要想方设法寻找业务,为律所分担成本。

我感觉压力最大的是时间管理,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用。在外所当资深律师时,每天腾出4-5个小时来写文件还是没问题的。但是,一旦成了内所的“合伙人”,每天一般都有100-200封电邮要查看或回复,有秘书、助理、律师向你请示的5-10个问题要回答,有1-2个项目要报价或审阅投标文件,有2-3张帐单要审阅、签署,有2-3个客户的电话要打,还有1-2份重要法律文件需要你审阅,一件事没做完,马上又得开始另一件事。通常都要下午6点以后才消停,才能专注地写作或审阅一份稍微长一点的文件。在6点之前,不要说几个小时,就是20分钟的完整时间段都很难找到。

还有就是培训团队的压力,合伙人必须要建设一个得力的团队。本来你的时间就很有限,如果助理不给力,什么工作都要你自己重新来一遍,再加上几个项目同时开工,客户一催,时间上就更加捉襟见肘。所以我认为,要当好合伙人,首先要有一个稳定的客户群,然后同样重要的事情,就是要有一个得力的团队,能分担你的时间压力,否则光靠自己一个人是肯定做不大业务的。

四、成为内所合伙人后,你是怎样克服上述那些困难的?

我还在不断地学习和适应,通过观察和实践,略有心得,分享如下。

合伙人必须既有技术工作能力,又有业务开拓能力,或者说既有“匠人精神”,又有“企业家精神”,好比武侠小说里的“打通任督二脉”,缺一不可。

“匠人精神”,就是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件小事,确保法律文件的质量达到或接近一流国际律所的标准,你才能赢得优质客户的信任,业务才能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中国经济升级换代、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顶级律所也必须向优质客户供给专业、精细、优质的法律服务,绝不能有“地沟油”的存在。

但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也是商业机构,每个合伙人都是律所及其各自团队的职业经理人,经营律师业务和经营其他生意并无本质区别,都需要“企业家精神”。如果说律师助理好比工厂的学徒,律师好比产品工程师,合伙人则身兼多职,总经理、市场总监、营销总监、质量总监、研发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甚至财务总监,全都是你,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匠人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差异很大,在某些方面甚至截然相反,例如:

(1)匠人看问题注重细节,做事追求完美、坚持原则、任何暇疵都不能放过、没有强迫症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但企业家看问题必须放眼大局,做事必须把握重点、灵活变通、绝不能一根筋。只要能够实现商业意图,风险可控,就可以丢卒保车、以小搏大。

(2)法律匠人应该是悲观主义者、厌恶风险、谨小慎微、谋定后动,即使只有1%的风险也不能轻视。但企业家必须是乐观主义者、敢于冒险、即使只有1%的成功概率必要时也得放手一搏。畏首畏尾,只会一事无成,等你谋划好了,机会也已不再。

(3)法律匠人不会轻信别人,喜欢亲力亲为,别人做的事总觉得不满意,眼里容不下一粒沙。但企业家必须用人不疑、知人善任、培养团队。。如果一个领导对谁都信不过、孤家寡人,他又去“领导”谁呢?他肯定是个失败的领导。

律所的优秀合伙人,应当同时具备匠人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还要在两种精神、两种思维模式间切换自如。例如,上午10点你在审阅法律文件,必须开启匠人模式,字斟句酌,不放过任何细节。上午11点,你开始思考下半年的业务增长点,这种新业务从来没人做过,市场前景不明,即使投入了成本也不确定是否能够成功,到底是否值得投入? 这时候你就必须切换到企业家模式,才能正确地决策。

应对前面说的时间压力,一靠培养得力的团队,这点将在下文详述。二靠合理地安排和分配时间,改变以前的习惯。现在每天早上到办公室,我尽量先快速浏览一遍电邮标题,需要回复的做上不同的标记,然后在早上精力最充沛的时候先审阅最重要、最紧急的法律文件和电邮。其他的放到下午或者晚上再回。审阅紧急文件的时候,甚至可以将电话直接转接给秘书、关掉电邮、关上门、嘱咐秘书和助理在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内不要联系,以便集中精力高效地工作。

五、在所有内所平台当中,你怎样挑选?中伦有什么优势?

离开澳洲所时,我曾有几个选择,有其他外所,也有其他非常优秀的中国律所,但我感觉中伦最适合我这样背景的外所资深律师。

首先中伦是开放、包容的平台,年轻合伙人只要表现出色,就会有成长空间,较少论资排辈。此前也有很多外所资深律师成为中伦合伙人后,业绩迅速增长,一年一个台阶,仿佛多年被压抑的潜能终于找到了释放的机会。因此,中伦合伙人平均年龄较轻,还不到45岁,朝气蓬勃、积极进取,近些年来也迅速跻身中国顶级律所之列。

第二是中伦的客户类型和业务领域齐全、分所网络大。中伦的客户既有外企,又有很多国企、民企,既有最大型的世界500强,又有成长型、初创型企业。中伦的分所遍布全国重要城市以及海外各大金融中心,每一个分所都发展得很好。因此,不同地区、不同业务专长的合伙人之间能够密切合作、共同发展。

第三是中伦聚集了一批优秀的合伙人,在各自的领域都是第一流的专家,有很多机会可以互相学习。律所的核心资产是员工,核心竞争力则是优秀合伙人,好比大学之大,全在于有没有大师级的教授。每年参加合伙人会议,我最大的体会,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200多位业界贤达济济一堂,处处有我师。随便遇到谁,聊上三句必有所获。每一位合伙人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过人之处、值得学习之处,在很多人身上都能完美地体现匠人精神和企业家精神的有机结合。跟他们一起共事,自己也能提高得很快。因此我也为能够加入中伦感到荣幸。

六、可否分享一下你培训团队的心得?

首先,要选出中英文基础好、自学能力强的“好苗子”。我的体会是,学历高低、毕业院校的名气,只有一定程度的参考价值。更重要的,是一位年轻律师有没有主动、独立、负责的精神,严谨、细致、周到的习惯,以及灵活运用、举一反三、自主学习的能力。为了选出这样的人,我设计了专用的招聘笔试卷,题目全部来自实际工作,有一定的难度,要求在短时间内全部完成,考察候选人的抗压能力、英文写作、逻辑思维、和1-2个小时内的快速法律检索能力。我的经验是,如果一个没有什么相关工作经验的候选人也能将笔试完成得很好,再加上面试达到要求,那这个人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概率就会很高。

要寓培训于工作中,随时随地想着培养新人,养成习惯。法律执业是实践活动,与其空讲理论,不如在工作中边干边培训,每完成一项工作任务,就应当前进一步。在外所当资深律师时,我习惯了亲力亲为。但现在就必须改变习惯,尽量将工作先交给团队的律师和助理们,为其提供锻炼的机会。批改完助理写的任何文件,不论多忙,都一定要告诉其优点和缺点是什么,下次如何改进,并且让助理按我的意见自己再改一遍以加深记忆。

要摸索、总结“传、帮、带”的好方法。身教之外,还需言传。为此我起草并不断地完善工作流程与指引,还将自己的工作经验提炼出来,用言简意赅、好记易懂的方式传授给助理。例如,我总结了初入律所的“十八字要诀”,研究法律问题的“五步法”,写英文合同的“三大要求、十项注意”,法律文件定稿前的“三遍自查、十二处细节”,项目主办律师应承担的“十五项责任”等等,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要鼓励助理主动、独立地思考解决方案,反对不动脑筋地盲从。助理们来问我任何问题,我都会首先反问一句:“那你认为应该怎么解决?”。这就是要求助理自己先想想怎样解决,必须带着答案问。即使助理想到的解决方案并不是最合适的,也是一次思维的锻炼,下次就知道应该怎么思考了。另外,没有任何人是永远正确的,如果助理们提出的方案言之有理,我也会考虑接受并给予鼓励,培养其自信心。

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增强凝聚力。合伙人也曾经是律所新人,也曾经得到过老板的关照,更何况现在房价飞涨、市场竞争激烈,年轻律师们要面对很大的压力。我多年来习惯了颇有些“淳朴、敦厚、耿直”特点的澳大利亚律所文化,现在也尽量将其移植到自己的团队。员工的幸福指数提高了,才能提升客户的满意度,所以要注意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创造包容、和谐的氛围,关心年轻律师的成长,帮助其进行职业规划,管理上则不能太“物质化”、太斤斤计较。年轻律师现在是律所的核心资产,将来更可能成为律所的核心竞争力。

七、最后,你有什么想对年轻律师们说的?

十年辛苦,犹如白驹过隙、弹指一挥。我的经验仅供参考,每个人的境遇和机缘不同。但是,法律执业是一场痛并快乐着的人生修行。不论你将来会走上什么样的道路,既然目前选择了这一行,就应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善待每一位客户、做好每一件小事、无悔于自己的青春、无愧于所处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