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344】律师执业与火车理论(年轻律师必读)

时间:06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今天很高兴收到Jerry 兄投稿,讨论律师执业与火车理论的关系。事实上,律师的人生,必须要自己支配,大家争取坐在Driver’s Seat!

(作者:Jerry Liu,美国密苏里大学Kansas City分校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硕士,多年并购,公司法法律服务经验。Of Counsel and Executive Director, EY Law)

记得我小时候从北方老家去南京求学,由于老家地处北方县城,需从北京转乘火车顺京沪线去南京。那时候没有高铁,也没有动车,只有老式的绿皮车(还好不是烧煤的)。如果没有记错,从北京到南京一开始大概需要25个小时,经停一二十个站。后来快了一些,但仍然需要16个小时左右。家境一般,也就不可能坐卧铺了,只能硬座。有几次从南京回家,学校组织集体订票,硬座也木有,只能站票,叮叮哐哐十几个小时,苦不堪言。

各位看家,我写这个小文章的目的可不是出于励志目的,可以说完全无关。(话说北京清末民国初年有个小七爷,为了反清复明、匡复北宋正统,带领北齐部队大战奥特曼——这段故事来自于郭德纲相声的灵感,但与本文一点关系没有,以后也不会提及。哈哈。)

以后工作了,有了自己的收入,也渐渐能负担飞机(经济舱),长途火车卧铺也会偶尔坐坐。记得有一次从上海去北京第二天开会,决定乘一次软卧,就是有独立房间那种,一间有四张铺,我选了下铺。当时想睡一晚上,第二天精神抖擞开会,为所里BILL收入。没想到,经过一晚上哐啷哐啷,第二天仍然疲惫不堪。靠,这是咋回事呢?后来一想,当然可能有年龄越来越大的关系,但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今天要说的“火车理论。”

当我们坐在火车里,火车在不断的非匀速的移动,加速、减速,还有变向,我们的身体就会不断的随着火车的移位,下意识的进行调整。这种身体调整是不间断的,十几个小时下来肯定非常tiring。这和你做硬座和软卧之间没有质的区别(所以毛同志即便乘坐专列,也应无法避免)。这就是我的火车理论。(这不是什么科学道理,只是我随便臆想,希望理科背景深厚的同学不要拍砖。)

那你要问了,你的火车理论和律师执业有一毛钱关系吗?当然有。

前段时间微信里流传着一条新闻总结,我也转发过,大意是一些业界的大佬每天工作超过15个小时,每天4、5点起床,其他同事9点钟进办公室的时候,这些牛人已经开了3、4个越洋电话会议,训斥了3、4波儿销售部的losers。每天下午下班后,这些牛人继续工作,陪客户喝酒、电话会议又一波儿接一波儿,晚上11点才停下来。太牛了!我等膜拜敬仰的楷模呀!不可否认,这些人的确有他们的过人之处,包括专业上、心理上、以及身体上的。但是我转念一想,靠,让这些人转换角色,到魔都外资大所当两年junior associates试试?我想他们很多人的工作热情半年后就会大打折扣。这肯定有很多原因(例如,真正聪明绝顶之人谁会在律所这样悲催的环境中工作,人家早去华尔街投行赚钱去了),我的火车理论有一定因素。

我在做mid-level associate的时候,就整天都在坐火车。一早进办公室,老板和高级律师会给你派活儿,由于你不了解各个transaction的具体情况和要求,你就无法、也无权掌控业务的进度和安排(你只是在乘火车,不是在开火车)。有时候,老板给你分配工作时只是寥寥几句,你必须仔细揣摩分析客户(和老板)的具体要求(当然这也是业务能力之一)。文件做好后肯定还要反复修改,很多时候,老板扫了文件一分钟,就直接扔回给你(如果不是直接扔到你的脸上的话),然后你就回去继续揣摩、修改。甚至有些时候,当你的老板或高级律师给你的工作成果绿灯后,你甚至有可能不清楚这一稿比上一稿究竟提高在哪里。你天天都在随着老板、高级律师的指示不断被动的调整,能不累吗?

我来给大家讲一个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故事。多年前的一个傍晚,7点钟左右,思家,肚饿。老板到我房间说,Tom(?哈哈),现在需要给这个客户就这个问题出个Memo,今晚必须发出去(靠,每次都是“今天”)。你先准备一稿,我来review, before we send it out TONITE! Oh, I need to meet a client for a couple of drinks. Please wait for me to come back before we get it out together…然后我就开始了悲催的起草工作,一边起草,一边时刻注意着老板关注的东西(注意,不是客户关注的东西),只希望老板能顺利通过,以便能在10点前回家。跟客户喝酒需要多少时间?1个小时,两个小时?反正那天晚上不是1、2个小时,因为当晚我在11点给老板短消息(那时候还没有微信)的时候,老板happy hour仍没有结束,“review”时间推迟到了第二天早上。但故事的结果是the review did not occur till days after that night and the memo did not go out till a couple of weeks thereafter。It turned out that the work was not a top priority for either the client or our team, and the client was pretty happy receiving the memo two weeks after TONITE. 我只是一个小律师,对客户没有接触权,对工作没有自主权,对自己的时间没有支配权,仅仅是在运行中的火车中不断被动调整,能不累吗?

如果换个角度,想象自己in the driver’s seat,情形可能会有不同:我可以和客户沟通,对客户的商业和法律需求充分沟通,对客户对我们法律服务需求的时间点把控,在必要时加班加点赶工,在有充分时间的时候更有效率的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那“火车效应”是不是会在自己的身上体现的小一点的?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何时做文件,何时打电话,何时进行BD,何时在家陪家人。

七七八八说了一大堆,其实我是想讲执业规划问题。当你在(中资、外资)大所做了一段时间,自己的(纯)业务水平达到一定层次后,是否可以考虑不再乘火车,改为自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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