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03】律师认识“同行”的价值

时间:06月29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相信大家也看过【CLECSS法律Career #84】《律师怎样多交商界朋友》。其实,一个均衡的交际,应该花一半时间在律师同行朋友上,一般时间在跨业界上。离开了香港这么长时间,我很期待今天晚上跟各位在香港律师会会所的Summer Drink多交流。

虽然说“同行如敌国”,我们还是要多认识“同行”,以下是三个主要原因:

(一)知识/业务的支援

同领域的情况以一个IPO律师为例,不可能每种上市情况都做过。例如香港上市有一种上市方式,叫做listingby introduction。如果你没有作过此类上市,你随时可以问问圈里其他证券律师,他跟你通10分钟电话,大致介绍一些这种上市的流程,对于自己做这个项目很有帮助。跨领域的情况:例如你是一个专门负责收购合并的Inhouse Legal Counsel,偶然公司问起你一个税务的问题,你也可以即时找一个做税务的律师朋友问问。大家如果加入了CLECSS微信群,就会发现你很容易得到法律问题的答案。

(二)生意转介

律师不可能每个领域都做。在你工作上,总会遇到一些自己不做的业务,要介绍给朋友。同时,你的律师朋友也会有相似的情况。所以你越多认识同行,这种转介合作的机会越高。当然如果你认识跨境律师,这个生意转介的机会就更高,大家可以参考【CLECSS法律Career #75】《律师怎样拿到跨境生意》。另一种情况是,虽然大家做同一种业务,但是其中总有一些律师朋友会转法务的,那时又是另一种生意转介的机会。

(三)行业声誉

最后一点其实很重要。当律师要做生意转介给另外某位律师时,一般会问一下身边同行朋友的意见。这个“行业声誉”包含了两个元素,第一,这个人有没有听过?第二,这个人的专业水平及人品怎样?如果大家都不认识你(没有听过你),就不可能有第二条问题的答案。所以在行内有相当的名声,也是重要的。

离开了香港这么多年,今天晚上是我回来香港后举办的第一次大型活动,有超过100法律界和商界朋友报名,感谢各位的支持,期待今天晚上大家跟我分享一下自己过去几年发生的种种故事。各位CLECSS朋友晚上香港律师会会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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