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42】律师人善被人欺

时间:06月30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相信早年出道的律师朋友都会经历过这个阶段,就是头三年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人都会特别Nice(一张善良的白纸)。就因为你什么都不懂,做事欠缺信心,很多时候就会被别人欺在头上。当然,做人不能太Nice,也不能太凶,最好能取得平衡。今天的文章,就是要讨论这个平衡点。

事实上,对于一个年轻律师而言,什么时候Nice,什么时候凶,需要多Nice多凶,很取决于跟你打交道的人(比如对家律师)是什么一个人。假设以下发生在一个IPO(上市)项目上:

情况一:对方很凶,但很有才干

一开始,建议律师朋友先走中间路线,先观察一下。我们做律师的最终目的是要“把事情做好”,不出错。这样的话,如果对方很强势,但能把事情做好,可以适量忍让。自己不亢不卑,在他不冒犯的情况下,在某些事情上可以适当让他主导。

情况二:对方很凶,但又不能干

如果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到他是“很凶,但又不能干”那种人,大可不必跟他客气。正如上一段所说,我们做律师的最终目标是要“把事情做好”,让这种人主导事情,事情最终会做砸。所以,自己就要坚强起来,在他做不好事情的时候,趁机会发飚。因为道理在你那边,你出其不意发飚,他肯定一时无力招架,你就会把主导权夺过来。

情况三:对方很Nice,也有才干

如果对方很Nice,也有才干,这就是最理想的情况,那你可以跟他一样Nice,大家共同协力把事情做好。一边工作,一边学习,项目结束后,约他一起吃饭,说不定以后还能成为生活上的好朋友。

情况四:对方很Nice,但不能干

这个情况下,建议还是得适当地凶起来。因为对方虽然是个好人,但我们目的是要“把事情做好”,跟这些不能干的人做事,需要把主导权抢过来。否则虽然他满口好话,但是最好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可以考虑“先兵后礼”。一开始凶起来把主导权抢过来,当everything under control(一切受控)后,你就也可以变回好人,Nice回来。

所以做律师,必要时候要凶起来,很多时候人善被人欺,最后事情也做不好。希望各位法律界的朋友经历过几年的法律经验后,在凶和Nice之间取得平衡。在现实生活上,我力求做一个Nice而有才干的人,也希望多跟一些志同道合谈得来的朋友,一起把CLECSS和中国法律教育和专业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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