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56】法律市场的开放(以香港为例)

时间:07月0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市场的开放程度不同。有些近乎完全开放,有些很有保护色彩。今天我们就以香港为例,看看法律市场开放的利弊。

香港已经连续很多年被《经济学人》评为世界经济最自由城市。事实上,以前很多外地朋友问我香港的Foreign Investment Law (海外投资法律)是怎样的,起初我都觉得很奇怪,因为香港根本没有所谓的Foreign Investment Law,因为一个外商在香港投资,基本上跟一个本地公司没有大分别。只要在香港开个本地公司,或注册为海外公司,然后依照本地法律营商就可以。同样地,法律市场开放度也很高,可以在香港注册为注册海外律所(执海外法律),或聘请足够比例的具有香港律师牌的律师,成为本地律所(可以执业本地法)。如果是刚进入香港市场的外所,需要三年过渡期,与一个本地律所联盟,三年后才可以执业香港法律。

法律市场开放的好处

香港的法律市场因为对外所全面开放,所以吸引了很多外所来香港开设亚洲区总部。早在80,90 年代,那些英美律所(例如Magic Circles,Baker & McKenzie 等)很早进入香港市场,跟很多本地律所共存,例如JSM, Deacons 等。法律市场百花齐放,百鸟争鸣。正因为这些国际律所的涌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给本地和海外律师。同时这些国际律所也跟那些国际金融机构共同成长。这些国际律所引入了国际的法律经验,提高了整体法律市场的水平,也支持了香港整个金融中心的发展,所以法律市场开放对于香港的经济发展有不少好处。

法律市场开放的坏处

不过,法律市场开放也有坏处。由于大量的国际律所涌入香港,压抑了本地律所的发展。很多本地律所都被合并进了国际律所,本地律师为了高薪都去了国际律所,长远来说,这个地区就少了一些自己的本地律所。前几年,香港最大的律所JSM,也被Mayer Brown 合并,现在成为了Mayer Brown JSM。现在比较大的本地律所,就只剩下Deacons那几个,将来会否继续被外所并购很难说。其它更小的本地律所就只能做一些的中小型项目,所以完全开放的市场对本地的律所不一定是件好事。相比之下,中国内地长时间保护本地律所的发展(外国律所不能执业中国法律),这样对本地律所的栽培很有帮助,就在过去10至20年间,金杜,君合和方达等律所就快速成长起来。

结语

法律市场开放有好处也有坏处。对于香港出生成长的我,一直都比较相信经济自由的制度,但是这几年间,我又发现了适当的经济调控的好处。所以凡事都没有绝对。各位CLECSS朋友,在我们吸收了国际律所的经验的同时,也要努力栽培我们中国自己的律所,让我们中国的法律事业发扬光大,成就我们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