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63】律师的自尊心和光荣感(Dignity and Pride)

时间:07月0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律师是一个很特别的职业。我们的本质就是要“赢”,我们无论在法庭上,或是在项目的谈判桌上,我们都是要“赢”。我们享受“赢”的快感,不能在客户面前示弱,如果“输”了就觉得没有面子。律师(尤其是西方社会)同时享有高尚职业和金钱带来的社会地位,因此律师往往有一种职业的光荣感。

年轻律师的现实

以上都是很理想化的情况。但现实生活,我们有时候往往不得不向现实低头。对于一位年轻律师而言,在学习阶段,可能被合伙人骂得很凶,工作有点像打杂,上司或客户吩咐的事情什么都要做。有时候又要Stand-by,天天吞声忍气。(即使做到年轻合伙人,有时候也要受客户气)。这样,当初入行时的自尊心和光荣感可能荡然无存。有时候跟行外的朋友说说自己在做什么牛项目,挽回一些职业光荣感,但内心有苦自己知。

调整心态

在【CLECSS法律Career #77】《小律师的血汗工厂》,曾经提到:“各位小律师现在感受到的阵痛,是必须的,但也是短暂的。要拥有把关整个项目的能力,把握人脉资源,这几年的付出是无可避免的”。由于这个是个必须的学习过程,所以我们应该暂时适当地放下自己的身段。一定程度的自尊心和光荣感是需要的,但不能成为学习的绊脚石。这几年,曾经听过一些朋友说,最近招了一些名校毕业生,但他们好像不屑于做一些初级的事情。事实上,有些看来很初级很简单的事情,你要真的做起来才知道什么地方容易出错,到你做到Senior时才可以跟Junior说要注意什么地方。

但做人要有底线

虽然我们愿意放下某程度的自尊心和光荣感,去换取将来的成功。但律师毕竟是一个人,做人要有我们做人的底线,就是要坚持基本的尊严。早前跟一位律师朋友吃饭,他说如果一位客户不断要求他“降律师费”,他是不会迁就的。因为如果他不断要他降价,该客户根本不尊重他,也不觉得他提供的服务跟别人的有什么特别。所以,我们还是不能无底线地迁就客户和上司。迁就得过分的话,有时候自己的尊严也没了。有时候我们也要学会说“不”,否则过分的迁就会让自己每况越下,最后退无可退。

结语

我们有时候为了换了将来的成功,不得不在法律事业初段暂时放低身段。但这只是表面上的,我们内心的意志和理想还是很崇高的。事业初期的“忍辱负重”,就算是换取我们将来成功的代价。律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身为一位律师,我为我的职业感到自豪和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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