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104】六一儿童节:我的志愿是做律师

时间:05月2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在我们小时候,我们肯定写过一篇“我的志愿”。但各位律师朋友们,又有多少人小学时候会写自己想做律师呢?大部分小学生都会写医生,警察等跟日常生活更密切的职业。例如医生可以救很多人,警察可以抓很多坏人。但律师可能跟自己日常生活更遥远一点,如果不是自己也是律师,现在可能至今从来没有必要进法院。

我小时候的志愿是做医生

我自己小时候作文是写做医生的。因为觉得能帮助很多人,而且在香港社会,医生也是一份高尚职业。所以到我中学时,一直都选手理科。到我高中时,仍是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这学科配搭,让自己升大学时较有弹性。有趣的是我觉得读法律,确实是我中学毕业时那一刻决定的。

中学毕业时那一刻的改变

当时也是几个月之间的决定 (注:当然如果当时我去美国读本科,本科也不会读法律,因为美国本科没有法律。) 有一晚,我比较晚离开学校,从太平山走下来,看见中环的商厦灯光都亮起来,五光十色,突然有所触动。我在想:我真的要把自己天天困在手术室/医疗室吗?那时就想起鲁迅先生弃医从文的决定,我也在想,我也要找一份能影响社会的工作。而做律师,是最能切合自己的需要的,既能贡献社会,通过法律影响很多人,同时也能赚取一定客观的收入。所以我是最后关头把大学的学科志愿改为法律的,这个我小时候从未想过。人生匆匆,自取得律师牌后,已经十几年了。

结语

我至今还没有后悔当年弃医从律的决定。当年我是为了对社会有更大的贡献,能产生更大的影响力读法律的。至今我不忘初衷,在自己赚钱的同时,把自己的工余时间,贡献出来帮助别人。钱是赚不尽的,希望各位CLECSS友们都不忘自己当初做律师的初心,在现实社会中找回自己单纯的童心。各位大律们,儿童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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