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270】专访顾超 – 勇于探索,追求梦想的国际律师 (CLECSS 2017十大杰青访谈)

时间:05月23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引言

【CLECSS 1217】《CLECSS 2017 十大杰青评选结果》公布后,今年的CLECSS十位杰青引起法律界广泛关注。继【CLECSS 1259】《专访CLECSS 2017十大杰青董润青–从华政到钱伯斯劳动法律师》后,今天我们找来今年最后一位CLECSS十大杰青顾超接受我们访谈。顾律师现职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香港分所,领域为上市公司收购合并等。顾律师华东政法大学本硕毕业,在一所神奇圈律所的上海分所工作几年后,远赴美国斯坦福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美国法学院毕业后先后加入另一神奇圈律所的香港分所及现在的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今天顾律师会跟我们分享一下在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的体验。

《专访CLECSS2017十大杰青顾超勇于探索,追求梦想的国际律师》

访谈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受访者:顾超,美国盛德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香港分所律师,主要领域为上市公司收购合并等。华东政法大学本硕,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硕士。之前曾于两所神奇圈律所工作。


1.华政毕业后,你是如何踏上律师的职业道路,你在英国神奇圈律所的上海办公室工作多年,后来申请到斯坦福法学院。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下工作六年后出去读书的思路吗?

感谢西蒙兄给我机会讲述一下自己的故事。也许不够精彩,却是一个平凡律师一路成长的经历。我不是一个“目标坚定,锲而不舍”的典型案例,会在最后时刻因为客观情况的变化而改变最初的决定。生活总是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呈现,而我却常选择随遇而安。

本科毕业时,我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法官,具体而言是审理刑事案件的法官。再加上对刑事诉讼法专业的兴趣,于是努力考取了刑事诉讼法的硕士。毕业前夕在法院实习时,指导法官鼓励我去律师事务所实习,体验后再作决定。于是我最后一个学年分别在君合律师事务所和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实习。即使在当时,我还是一心想成为一名法官,觉得自己不适合做律师。为我完成心理建设的是君合的一位合伙人在实习生培训时说的,不要给自己框定界限,认为具有某一类特质或性格的毕业生才能成为优秀的律师,君合的合伙人们都有各自不同的风格。但真正彻底“断送”我法官梦的是我在年利达实习时,因为每天紧张忙碌的工作,居然错过了公务员考试的缴费截止日期。心情低落的我,甚至在4月1日拿到年利达的trainee contract时还一度恍惚是不是真的。

转眼年利达两年的traineeship进入尾声,我悄悄的又一次报名了公务员考试(当然这次没有再错过缴费),笔试顺利通过进入上海市高院的面试,只可惜无论满脸诚恳都无法让面试法官相信,我是真的一心向明月,只求圆我法官梦。于是再次折戟。

意料之外的是,年利达决定我通过了traineeship,并把我派到伦敦总部去工作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我有机会与欧美各国的律师合作,在这些优秀律师身上我体会着不同法律制度和法律思维的冲击,也看到一个百年历史的律师事务所的历史沉淀和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精致要求。在同事们的鼓励下,我试着问自己,不如我也可以试试?于是在为期两年的服务期届满时,我开始申请美国的法学院。

2.在斯坦福法学院最大的收获又是什么?

从课程设置而言,其实美国法学院的教育体系普遍比较成熟,没有很大区别。斯坦福的法律硕士学位分不同的方向,每个方向招生的人数不多,以公司法为例,一般每年20个学生左右。

除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外,我感觉最大的收获是从身边的教授和同学身上学习不同的成长经历、思维模式和在不同法律体系下对同样或类似法律问题的看法。同时,身处硅谷也有机会看到完全不同于华尔街的业务形态和相应的法律服务模式。


3.美国法学院毕业后,你先后在另一英国神奇圈律所及现在的美国律所的香港办公室工作。你可以分享一下上海和香港不同的工作体验吗?

目前在香港执业的大陆背景的律师不少,我们都需要尽快学习并适应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

中国内地的立法发展日新月异,香港的法律体系相比之下更显稳定,成熟的立法和丰富的案例对法律服务质量的要求保持一贯的高水准。我第一次接触香港资本市场业务是在年利达,项目的合伙人对我说“如果你能读懂英语,我不认为不懂上市规则是一个好的借口”。这句话至今都鼓励我不要给轻易自己贴上某国律师的标签,在需要的时候,任何曾经的积累都可能是关键。

此外,香港的生活空间相对狭小,带来的优势是生活便利和高效,与之对应的也是快速和高强度的工作节奏。


4.你现在其中一个主要领域是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下其中的难忘经验吗?

上市公司的收购合并,除了一般的收购合并应注意的要素外,特别要留意并购守则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法律技术要求暂且不提,同样重要的是中国内地企业与香港企业面临的理念不一致。曾经在一起收购项目中,虽然交易文件由香港法律管辖,但因交易双方包括其各自内部法务的法律背景差异,反复沟通无法互相理解后,不得不像撰写招股书一样召开起草大会。每天从早上九点一直到凌晨两三点,用投影仪把协议条款投射到会议室大屏幕,双方和各自律师一起逐条审阅股份买卖协议的条款,向各自客户解释每一条款的含义和作用。大到整个交易框架,小到一个用词和标点符号,都成为双方律师争夺的焦点,可谓寸土必争。我作为主笔律师,每天不停的修改协议条款,大屏幕上双方客户和对方律师同时看着我一字一句修改协议,争论法律问题,达成一致方案,最后落实文字。周而复始,持续三周不停歇,终于把整份股份买卖协议每一个字定稿。现在回忆起来,感谢对方律师给我们制造这么多的“困难”,也让我们对每一协议条款有了非常通透的理解。

(注:Charlie业余喜欢摄影,附上一张他的摄影作品。)


5.你长远打算在哪个城市发展?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也许不到最后一刻,我自己都无法决定。上海是我的故乡,有我的家人和儿时的朋友们,每一次飞机降落上海,才能让我有回家的踏实感觉。香港是我很喜欢的城市,我目前的工作让我有机会与优秀的前辈和同事一起工作,收获并成长。我明年也许有机会调去美国硅谷办公室接受新的挑战。


6.你的人生理想是什么?对年轻律师有什么忠告?

之前曾说,我可能不是一个“目标坚定,锲而不舍”的典型案例,经常自嘲是“踩着香蕉皮过河”。但我身边始终不乏优秀的榜样,最近有一位本科挚友来港,谈话间问及他曾经身体抱恙却依然追寻律师梦,成为君合的一名合伙人,是什么激励着他一路前行。他淡淡说,不负我心,不枉此生。我也注意到香港的另一位律师朋友,办公室墙上贴着“但行好事,莫问前程”。我觉得,年轻律师不要过早给自己设定能和不能的界限,如果生活给你任何机会,又正是你想的,不如勇于尝试,努力追求。

“You must strive to find your own voice because the longer you wait to begin, the less likely you are to find it at all.” “I wanted to live deep and suck out all the marrow of life, … like as to put to rout all that was not life,… and not when I came to die, discover that I had not li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