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378】未来一两年,还会有内所和外所的大规模合并吗?

时间:05月23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狗年开始,未来一年法律界会发生什么大事呢?美国Bryan Cave 和英国的Berwin Leighton Paisner 合并成为一个规模颇大的跨大西洋律所。至于中国方面,自从金杜及大成跟外所合并后,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大规模的内所和外所合并,那到底未来一两年发生这种合并机会高吗?我个人认为短期内机会不高,主要原因如下。

找到Match的不容易

我们看看现在那几个主流一线中国律所(例如君合,方达,汉坤等),生意都很好,完全没有必要跟外所合并。自己的生意已经很多,不需要依赖别人。倒过来,如果一个二线律所生意没有那么好,想找个外所,人家也不一定看得上。简单来说,“你看上别人时,别人不一定看得上你;别人看上你时,你也不一定看得上别人”。而且,每次合并,都是兵行险着。因为跟某一外所合并,往往会影响跟其他外所合作。不过以金杜和大成为例,这方面的影响比想象中小,还是很多外所愿意跟这两个内所合作。

联盟代替合并

另一个原因,从外所的角度,也没有必要合并。用结盟形式,也能满足其打进中国市场的目的。随着Baker 和奋迅合作的成功,日后会有更多律所用这个模式,好像Linklaters跟昭胜。这种模式,能提供给不少中型内所机会。一个正式的合并,往往是金杜和Mallesons,大成和Dentons这种同级规模的大所合并,但Baker奋迅等模式,就给了奋迅这些中型精品内所机会。那些国际律所会慢慢把自己原先的中国律师调过去。用联盟的形式,某程度上比合并好。因为合并在财政及管理上需要更多磨合,但联盟在各方面则更有弹性。

结语

除非将来有新的因素出现,在短期内内所和外所应该不会再出现像金杜和大成早几年跟外所大规模的情况。这两个律所都是很好的合并案例。不过我纵观剩下的一线主流内所,暂时看不到哪个律所会有跟外所合并的打算。主要原因还是没有很大的必要。在新的一年,我们祝各中国律所继续做大做强。中国经济发展那么好,靠自身力量,也能发展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