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029】谈谈律所的Spin-off

时间:05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CLECSS公众号之前有很多律所合并的文章。大家在想律所如何增大之际,有没有想过,律所如何把部分部门剥离呢。听说最近Ropes & Gray美国那边就把某些基本的知识产权工作剥离。其实中国这边的律所,如果要保留较高的PPP (profit per partner), 可以仔细研究一下什么部分可以剥离出去。当然,我这篇文章只限于“公司化”的律所,对于“非公司化”的律所,团队之间的创收自然range很大,这类律所自然不会需要spin-off.

怎样做剥离和重组

当律所运作了一段时间后,自然会看到那些业务是不赚钱的。律所可以看看自己的定位是什么,如果本来定位较高,可以把不赚钱的部分找出来。以Baker & McKenzie为例,中国区一直都有类似顾问公司叫AIAL,处理一些例如公司注册,翻译等事宜。这些业务都不复杂,也不太赚钱,因此分开一个顾问公司就最好不过。同样地,“公司化”的律所也可以作出一些数据分析,用运筹学的角度看看怎样对公司和客户成本控制最有利。

比如说,某顶尖一线律所,某level 的律师收费2000元一小时,有时候要他们做一些基本不复杂的法律工作,并不合理。倒不如律所新开一个vehicle,由其中一个有志出来的合伙人牵头。比如说某个商标注册:

一线律所顾问公司
律师每小时收费2000元,用了5小时,总共10000元成本。因为外面一般商标注册公司收费低,为了抢生意,最后大打折扣,只收客户6000元。5000 元一个

以上如果强行把不赚钱的业务留在律所,长远会影响律所的盈利能力。倒不如让有志从律所剥离的合伙人,让他在外面开个vehicle,专门处理些“比较低端”的业务。从他自己的角度看,可能也喜欢有一个开所/开顾问公司的机会。

剥离的业务的特点有以下三项:

- 不需要太多技能;- 有模板可以大量重复制作;

- 出错后风险较低,后果不太严重。

很多不同类型的业务下,都有部分工作有这些元素,而这些部分可以剥离。

结语

这篇“谈谈律所的spin-off”, 主要针对“公司化”的律所而言。如果是非“公司化” 的律所,不同团队做不同档次的业务,也谈不上什么需要剥离。对于“公司化”的律所,不妨定期从数据上作出检讨,看看有什么需要剥离或重组的地方。像植物一样,我们要定期修剪,才能茁壮成长。CLECSS在此祝各律所都健康发展,越做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