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330】律所变革:To Change or Not to Change?

时间:05月19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昨天文章【CLECSS 1329】《律师:与其比较金钱,不如比较专业和社会贡献》提过,以前在斯坦福商学院读硕士时,口号是“改变生活,改变组织,改变世界”。所以商学院时也读了不少商业策略,组织设计等课程。这些都能应用在律所上面。但问题是律所某些时候可能会比一个公司更加复杂。在公司,主要就是那几个大股东。但在律所涉及更多人的利益,例如几百位合伙人。因此,律所要变革,就更加难。另一情况是律所如果历史悠久,也就有历史的包袱。例如有些资深和年轻合伙人的分钱问题。

不是自己有没有进步,而是进步是否不够快

以前我在香港读的中学,每一门科都会有排名。例如,第一学期英语80分(排名:2/40),第二学期英语85分(排名:4/40)。虽然你有5分的进步,但排名却跌了。所以你要知道急起进步。同样地,如果一个律所,今年有进步,但进步比人慢,排名反而下跌,也亮起了变革的必要。

参考一下进步快的律所,到底什么他们进步迅速?

一般发展得快的律所,主要有几个原因。第一,找到了清晰的定位/领域(但这种一般更合适用于精品律所)。第二,有一个良好的政策,吸纳人才。这第二点又包括两个概念,第一是进去时有一定弹性;第二是进去后利益分配公平。

往往越新的律所,是越容易做到这两点的。对于一些老牌律所,需要一个强大而具威望的变革者。这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容易。也可以考虑聘用第三方顾问分析。有时候律所自己人去分析,会当局者迷。只有找一些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才可以更清晰看到问题所在,大刀阔斧变革。

结语

法律界竞争激烈,适者生存。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律所。我们不只自己要有进步,还要确保自己的进步不比别的律所慢。所以我们什么时候都要保持变革者的思维,应该改变就改变。要是今年比别人慢五步,五年后就比别人慢二十五步,到时候再也追不上来。在此祝各律所都克服所有困难,发展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