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403】法律学院应该读多少年?

时间:06月09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现在全球的法律学院读书的时间不一。美国三年JD,英国三年LLB,一年LPC (如果先读了别的学位,一年GDL,一年LPC)。香港四年LLB,一年PCLL。那到底对于一位律师培训而言,法学院读多少年才合适呢。

全球各地对法律教育的探讨

美国曾经探讨过,JD第三年时,学生已没有什么可读,倒不如第三年去实习,工资比一般的第一年律师拿低一点。事实上,这个跟内地法学院现在的情况也一样,很多时候内地法学本科到最后一年(大四)已差不多把学分读完,倒不如让他们接触社会早一年。有趣地,以前香港跟英国一样都是三年LLB,后来10多年前改为四年LLB,理由是要加强竞争力,说美国的学生都是先读一个四年学位,再读JD。而澳洲一般同时读双学位。这个在我个人很不赞同这个观点,其实律所是最好的律师培训所,把学生放在法律学院越久,学生跟现实的法律思维越来越脱节。所以我认为法律教育应该越来越精简,而不是把法律教育的时间越拉越长。

2 -3年的法律教育是最合适的

法律是要做出来的,不应该长期在法学院里纸上谈兵以美国JD为例,第一年就把基本的合同法,侵权法,刑法等读完,第二年可以选修一些科强化法律思维。我个人觉得读两年就可以出来工作,不懂的地方可以做Research,反正即使你在法学院呆十年,出来工作后也会有些领域你没有碰过,只要你学懂怎样去找答案就可以。英国LLB没有美国第一年那么Intensive,有时候把美国法学院第一年的学科分两年来读。我个人比较偏向赞成尽快把书读完,所以比较认同美国法学院那种Intensive教学。所以我认为法学其实可以两年读完,最多也不要超过三年,否则呆在校园太久,越来越难跟社会对接。

结语

以上仅属个人观点。在美国,其实很多学生在第二年暑假实习后已找到毕业后的工作,所以,第三年基本上也不一定会很用心读书。与其要他们留在校园,倒不如给他们机会直接在外面工作。律所永远是最好的律师培训所,法学院教育宜短不宜长。在律所,你会接触到真实世界法律是怎样运作的。在法学院学到的,只能是基本的思维框架,你一天不跳进泳池里,一天不会游泳。祝各位CLECSS年轻法律人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