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514】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法学院女孩们

时间:06月10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引言

无论你在法律事业哪个阶段,你总会经历过法学院一段美好的回忆。在那段日子,你曾经青春激荡,曾经满怀法律人的理想,心里曾经有着法学院那个他/她。到了今天,你发现自己长大了,现在自己已经是一个成熟稳重的律师,再找不到当年的稚气。正如《岁月神偷》的主题曲《岁月轻狂》:“青春的爱情不回望,不回想,不回答,不回忆,不回眸,回不了头”。

法学院里

我以前在美国读JD的时候,美国法学院的男女比例近乎1:1。但在中国,就有点男女失衡,一般女比男多,甚至有些法学院1:2。在香港,比例就更大,以前在港大法学院就是1:3。很大原因是女孩子的语文水平较好,以港大法学院收生为例,就很大程度看高考英语的分数。所以某程度上,中国法学院的男孩是幸福的(以前在斯坦福读书时,中国学生大多是工程男,就会有男多女少的情况)。但大家又不要以为法律学院男生很容易找到法学院的女朋友。事实上,法学院的女生都很受欢迎,很多医学院或金融学院的男孩也会过来认识法学院的女生。

法学院的女生

一般而言,法学院的女生比其他学系(例如理工科)更有女性魅力。她们聪明伶俐,更会表达自己。她们坚强独立,你可以少替她们操心。因为她们强,作为男生,可以更鞭策自己上进,时时刻刻做得更好。将来在事业上,大家也可以互相扶持。另外,很多法学院的女生们都是敢爱敢恨的。她们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不会拖泥带水。所以法学院的女生,是很合适做女朋友的。现在在读的法学院男生们,不要错过身边的机会!不要让自己的人生有遗憾。

成长后

这些年来,我在法学院里,见到不少同学从普通同学关系发展到在图书馆成双成对的情侣,从情侣发展到夫妇,我衷心祝福他们。很多年后,在法律事业上,偶尔会重遇当年的同学,大家都少了当年学生的稚气,多了几分成熟的味道。有些同学都已成为社会上的成功律师,大部分有美满的家庭,但少部分还是单身。面对逝去的青春,有时候会感到尴尬。但毕竟这是每个人自己人生的选择。过去10年来,我选择了到处漂,到处体验人生,去全国各地法学院去做讲座。这是我人生的选择,也许我已习惯了一个人的自由。也许,我们偶然会想起了法学院过往的人和事,某年秋天的落叶,某年冬天的飘雪,勾起了某些回忆,就已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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