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517】法律事业发展:个人理想 v 亲情/爱情的取舍

时间:06月1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引言

自从我2007年开始通过CLECSS讲座和土兔论坛辅导中国年轻法律人,过去8年收到年轻律师/学生的事业问题不外乎有几大类。其中听得最多的包括“个人理想v亲情/爱情的取舍”,有以下例子:

其实我很想出国读LLM/JD,但是家里只能勉强负担学费,不想用父母的血汗钱。

父母希望我留在身边(例如做当地的公务员),不希望我去其他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发展。

我LLM/JD毕业后想回国发展,但我女朋友比较喜欢留在国外。

太早结婚,会否影响法律事业发展?

不要老是想着牺牲自己

这么多年来,我看过很多这种例子:“我因为不想用父母的钱,所以我不出国;我要陪伴父母,所以我不去大城市发展”。虽然这些都是孝顺行为,也有值得称许之处,但是我见到大多数的最终结果,都是这些朋友们最后都郁郁寡欢,人生有遗憾。其实你不快乐,父母也不会快乐。最后没有人会快乐。所以所谓牺牲自己,其实只是负能量,最终是双输局面男女关系也是如是。所以我觉得年轻法律人,你要是真的有梦想,不需要想太多,快乐地追求自己的梦想,相信你父母,配偶,男/女朋友见到你快乐,他们最终也会支持的。

其实两者大多数情况没有冲突,需要把两者的利益最大化

以前听过这类故事,一些男律师为了更好的发展,跟女朋友分手去另一个城市工作,觉得单身更能发展自己的事业。但是现实生活,你会发现其实有家庭有些情况下更利于事业发展,我就见过很多合伙人说希望挑个已成家的律师,因为他们一般更成熟,心一般更能定下来,不需要再花太多时间追求男/女朋友。其实大多数情况下,做律师“个人理想v亲情/爱情”并不需要取舍。刚刚相反,其实有配偶家人支持,互相帮助,比自己在事业上单打独斗更容易。

结语

在法律人生路上,我们每每会遇到一些“个人理想v亲情/爱情”的选择,但是我见到多数情况,都不是非A即B的选择。刚刚相反,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实A或B可以共存的。而且A和B协调得好,更可以达致双赢局面。在此祝各位CLECSS朋友们在实现自己的法律理想的同时,也能兼顾好家庭,过着丰盛美满的法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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