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524】律师万圣节:好人和坏人

时间:06月1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周末万圣节,祝各位CLECSS朋友们周末愉快!

引言由一个万圣节故事说起

昨天也趁着万圣节,走进去电影院看了电影《碟仙》。电影中其中半分钟提起一个很短,但耐人寻味的故事(不是电影的主故事,不算剧透)。有天有两公婆碰见死神,死神说要杀死他们,一如所料,两公婆求死神放过他们,如果一定要杀,就杀他/她一个,放过对方。死神答应他们,只杀一个,以“剪刀石头布”分出输赢,输了就死。最后故事的结果是怎样的呢?老婆出剪刀,老公出布,最后老公死了。正当大家以为老公很伟大时,老婆难过哭着抱着死去的老公,大家不是说好都出石头的吗?(故事原来出人意表,原来大家说好都出石头,老婆打算牺牲自己出剪刀,老公打算出布害死他老婆,结果打算牺牲自己的那个老婆反而赢了,打算害死老婆的老公反而输了。)

律师可以是好人吗?

以上的故事,证明世事难料。有时候,要赢不一定要做坏人。好人往往是最后的赢家。

很多人说,做律师不能太Nice,多多少少要用些手段和心计。但事实上,这么多年我在法律圈里,我见到那些口碑好(包括人品好的)往往事业做得太远。在法律圈子里,往往会做业务的在市场上不只于一个选择,往往在满足基本专业能力后,客户会看看是否喜欢那个律师。有些律师合伙人,平时谦虚平和,做事不斤斤计较,客户会比较喜欢(在圈里,我们往往会听到某几个大Par “专业水平和人品”都很好。反而有些律师咄咄逼人,非常苛刻,斤斤计较,你以后就不会喜欢跟他合作。有时候你赢了一次半次,但最后输了个名声,最后还是输了。(需要知道有些你今天的对手,他日会成为你的潜在客户。所以万万不能建立一个“坏人”的名声。)

不斤斤计较,是最后的赢家

律师这个行业,大家竞争激烈,往往我们都要积极进取,但不能总是要什么都抢,什么都要赢,即使是赢,最后也是“小赢”。凡事都“抢”,以后就不会再有人跟你合作,将来你的对手转了法务也不会用你。所以我们做律师,还是坚守一个做好人的原则,尽责做个好律师,不需要总是想着耍手段。必要的时候,稍为牺牲自己,像故事里那个本来打算牺牲自己的老婆,最后反而取胜了,心机算尽的老公反而输了。

在此祝各位CLECSS朋友们万圣节快乐,今天好好放松。我们做个好律师,更要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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