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584】律师:书应该读多少

时间:06月12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昨天CLECSS香港年会报名额满截止,成功报名的朋友们这周会陆续收到电邮通知。其他朋友们如果想上我们候补名单,仍可发电邮报名。期待1月16日在香港见到各位!

引言

以前我在香港法学本科毕业时,大部分同学都不会再读硕士及/或博士,直接读完PCLL后就会实习,然后一直做律师做到合伙人。但内地的情况就很不同,很多本科毕业生会继续读硕士,甚至博士,很多学位Label。我以前一直就在想,为什么有这样不同呢?书到底读多少才够?

基本法学位毕业

在普通法国家或地区,大部分都认为读了基本的法学学位(例如英国的LLB(加上LPC),美国的JD等)就足够。你学到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分析力,以后法律人生的路上就靠自己。事实上,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做到最后,真的不是我们读了多少书,而是我们的沟通能力,人际关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所以你会发现英美本地人,很少再去读硕士。出来工作后,看的是工作能力,而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书读得越多,跟社会越脱节。

对硕士/博士的追求

在内地的看法好像有点不同,不少人会继续读硕士和博士。个人觉得可能有两个主因:(一)本科的教育不足,读完四年后的法律能力不足以做律师,那就要想想我们的本科教育是否有什么问题;(二)中国法学毕业生太多,大家为了追求更大的竞争力,读更多的书,以求突围。就我所观察,比较多是后者的问题。当然也不排除有我这第三种,虽然法学本科的教育已经足够,但为了追求我的留学梦想,再去美国读法学院和商学院。

结语

各位CLECSS朋友们,这些年来,在法律界观察所得,读书多少对成功与否没有必然关系。最重要是工作能力强,工作能力强,只有本科学历也可以。工作能力不强,读到博士也没用。在此祝各位CLECSS朋友们好运!期待在1月16日香港年会见到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