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464】内地生活/法律文化的不同

时间:06月12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因为我做CLECSS讲座和公众号的关系,加上早年做土兔网版主,所以虽然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香港人,但认识的朋友圈子大部分是内地律师。很多内地朋友,都很有兴趣知道我怎样看内地的法律市场,文化和做事方式。可能正因为这个原因,我写的【CLECSS #115】《评金杜。君合。方达》很受欢迎。

在生活文化上

在文化上,因为我美国JD期间做中国学生会的关系,很早就接触内地文化。虽然讲普通话时口音改不掉,但是文化上早已习惯内地的文化。对我来说,每接触一件新的事物,都是很有趣的,所以我会试听内地的音乐,看内地的电影(例如《集结号》),看内地的电视剧。当然一开始也有些生活上不习惯的,例如聚会时内地朋友一般没有那么守时。另外,就是饮食习惯,还记得有一次在吃家庭装的冰淇凌,大家都把勺子直接插进去吃(而不是分开每人一个盘子),这个也让我很吃惊。不过这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慢慢我也融进了大家的生活方式,成为很好的朋友。

在法律工作上

在工作上,内地还是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不过其实也没有必要勉强改变对方。毕竟在香港用香港法律,我们就跟着香港的游戏规则走;内地用内地法律,内地跟着内地游戏规则走。我虽然在北京和上海工作了一段时间,但还是不习惯那种过分简短的协议和法律意见书。有时候我会问他们可否写清楚一点,他们倒会觉得没有必要,这些谈判上已谈到,大家已经有共识,没有必要写下来,写下来很就减少将来的弹性等。这些都是我在工作上比较难接受的,因为作为一位美国/英国/香港律师,习惯了把每个事情都想得很透,把事情在文件上写得清清楚楚。虽然有此不同,但我们也尽量在彼此包容,互相尊重下一起工作。

结语

在过去10年来,我看到内地律师事务所的文本不断地进步,写得越来越严谨和成熟,这是一件值得我们高兴得事情。其实,很多时候,在工作上,我不必区分中国(内地,香港)和西方,我们的目的都是要把事情最好,维持社会公义,为客户谋求最大的利益。所以其实我们都没有什么矛盾,每一次我跟内地律师讨论时,我都会把自己的道理说出来。如果你在道理上能说服我,我也会以开放的心态接纳你那一样套。希望各位CLECSS朋友,无论你是哪里的律师,都能以最开放的心态求同存异,在法律工作上做得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