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470】律所Title的各种常见问题

时间:06月12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每一个律所给律师的Title都不一样,所以有时候都挺混乱的。今天我们就看看几个常见的问题。

1. 简单的Partner-Associate 结构

有些美国所结构很简洁,只有Partner 和Associate,本来应该很好。但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有次有位大约30岁的Associate同事(甲),跟一位大约40岁的Associate 同事(乙比较晚开始法律事业,但也做了很多年律师,算很资深),一起去出差。客户就跟甲说:“你是Associate,乙也是Associate,那你们有什么分别呢?”这是因为律所没有“Senior Associate” title 造成的混乱。有些律所,律师多资深也还是叫Associate(Class of 200X)。

2. Associate v International/Special Associate

有些律所,为了省钱,不想给所有律师Regular 的Associate Pay,有时候就会给一个类似Special Associate的Title,实际上这些Special Associate 比Associate低一层,类似Legal Consultant(美国所)的地位。但很多客户都分不清楚。

3Counsel v Consultant

这个美式称号和英式称号常常会造成混乱。有时候你去有些传统的英国律所网站,你会发现Consultant顾问的头衔,其实这个英国律所的Consultant等同于美国律所的Counsel,都是非常资深的律师。Consultant 在美国所的中国分所很多时候指还没做到Associate 的律师。所以美国所和英国所在这方面差异很大。

4Partner/Local Partner/Principal

大部分情况下,Partner就是Partner。但有时候你会见到一些特别的Title , 例如Local Partner,他们比较多指Junior Partner或Salaried Partner。而Principal 比较多指Equity Partner。(当然不同律所这方面的称号也有差异)。

5. 英式称号:例如Assistant Solicitor

有时候你看看有些传统的英国律所,你会发现他们叫Associate为Assistant Solicitor。在美国,有时候你见到有些人家的门牌写着“No Solicitors”, 在美国Solicitors类似是推销员之类,所以还是挺混乱的。

结语

各位CLECSS法律界的朋友们,希望今天这个文章对大家有帮助。无论大家是什Title,最重要是做好自己的工作,比拿个好Title重要。如果大家对Title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大家一起探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