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886】法律人对Go West 的新理解

时间:06月16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这周很忙。我在去机场的路上,第一次香港飞西安。西北政法大学的同学们晚上见!

《Go West》是我中学时代一首西方流行曲,曲词大约的意思是追求一种西方的生活和自由,带有一种美国主义的色彩。传统来说,在中国其实我们所说的《西游》,“西”反而其实是我们的内陆(例如陕西)一带。所以所有地域都是相对的,我们说美国是“西方”,但说我们中国内陆是“西方”也可以。最重要,理想在哪里,就去那里,是否叫西方并不重要。在我们古代,强秦就靠开发“西方疆土”,国力日渐强盛。

Go West的梦想

从10年前开始,中国法律人就出现去美国读LLM和JD的Go West潮。我美国念JD时,我的确学到很多东西,文化上很多碰撞。到今天,还是我很回味的一段美国留学的日子。这种Go West,是法律人一种学习和寻找。但当我们去西方学了不同的制度和法律原则,自己做了一个收入不错的律师,我们下一步又怎样呢?其实中国内陆才是我们真正传统意义上的“西方”。

西游的梦想

因为在美国读法学院和商学院,我在美国待了好几年。虽然美国的生活不错,但我还是想回国,觉得回国更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我中学时候在香港看了大量西方文学,但我也同时热爱中国的文学。在《西游记》里,为了一个取西经的目标,可以排除万难,直至收成正果。我们法律人也可以,当我们在沿海的北上广深港工作时,其实西部还有很多其他法律人,我们有否努力多跟他们交流,让双方多点沟通,让他们多了解沿海甚至国际法律市场环境;同时我们去了解西部内陆,大家一起协作,一起共赢?

结语

谈到“Go West”,欧美是“西方”,但我们中国内陆也是“西方”。最重要,理想在哪里,我们就往哪里。我们以前很多法律人都要争相出国,要去美国读LLM和JD圆梦,但其实读完后,我们是否有更深层次的意义?例如多去中国内陆分享,把我们学成的东西跟其他中国地区的法律人交流。这是法律人Go West 的新意义,怀着这个“西游”的心,我踏上我去西安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