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跟朋友聊天时,聊到出身律师的香港联合交易所(简称“港交所”)总裁李小加,随着港交所的股价急涨,相信李小加的购股权已值数亿港币。这是让很多CLECSS出身律师的朋友们一件很鼓舞的事情。这让大家想想自己的法律人生,一辈子是否能赚到几亿呢?这是我今天写文章的目的,文章里没有确切的答案,但抛出几个问题,让大家思考。
人生就局限于工作小时x Billing Rate?
作为律师,你是否就是每天都困在律所办公室里?你有没有想过其实你每天就是再勤奋,你的经济价值就是工作小时(例如12 小时)乘以收费(例如3000),减除成本,你人生总归有所限,例如一个月几十万。与其用“工作小时xBilling Rate”设定了人生的限制,倒不如直接设立人生的理想为5 亿,然后用尽所有方法向5 亿迈进。包括股票投资,基金创投,创业(无论跟法律相关与否)等。你天天想着“工作小时x Billing Rate”,由于人生小时有限,这个就会成为你人生的限制。
法律事业能否产品化?证券化?甚至衍生工具化?
有些法律业务,比较容易标准化,标准化后就能产品化。如果你是合伙人,就可以大量招人,把产品化的业务做大。但是即使你招了很多小孩做事情,总归摆脱不了“工作小时x Billing Rate”的限制,只不过你多了几个人去赚同一个项目的钱。我们看看联交所,它把自己弄为一个上市公司,有了股票,就会有市值溢价,更可以利用衍生工具去倍大化,像李小加的购股权一样杠杆化。所以将来的问题是:律所是否能证券化?是否能杠杆化呢?假设我们有着最好的管理人员,和很好的营利预期,为什么我们不能像其他上市公司去操作呢?这个要让我们法律界好好深思。
你的人生是否应该留20% 出来做一些非法律的事情?
很多法律前辈教导我们,做律师要专心致致。但是假设你把100%的人生时间都在思考法律,哪有这么多时间思考其他事情?所以,每天必须要逼自己放20%时间放在阅读商业,科技,甚至艺术作品上。因为世界每天在变,你必须每天吸收新的思维,才能不断调整自己的人生。甚至看个电影,看个电视剧,也能让自己跳出法律思维,看看有什么其他新的思维,让自己的事业更有突破。即使你把所有法律精通,你的思维也跳不出法律的框框,人生成就总归有限。
结语
今天的《天马行空的宏想》,是想给各位喜欢思考的CLECSS法律界朋友,想想我们很多在法律界多年的固有概念,是否有调整的空间?在文章没有提供答案,但是希望能让各位CLECSS朋友养成反思的习惯,每天思考自己的人生,是否一定要按现在的轨道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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