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昨天的【CLECSS 法律Career #237】《律师们,保重身体!》引起了业界的热闹讨论。今天讨论一下律师的终极理想– “钱多活少”。一方面,我们可以过着得体的生活,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保持身心健康。今天我们分析一下以下各种的情况:
钱多活多
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国际大所。比如说你在美国Whiteshoe,或英国的Magic Circle的香港分所做资本市场,收入不少,但活很多。经常做到半死不活,天天加班熬夜,有钱没时间花。这种情况,虽然很损健康,但是为了将来的前途(律所label,项目经验),很多年轻法律人都愿意过这种生活。熬过几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钱多活少
这是很多律师的终极理想。收入高,但不太忙。平时下班后,可以跟朋友和潜在客户在一些高级餐厅吃晚饭,周末可以去旅行。这种情况,一般会发生在外国牛所在中国区的小办公室。例如是个美国Vault 20 的律所,给global pay,但中国分所的业务在发展当中,不是太忙。这些associates 一般的life quality 会不错。但要注意会否项目做少了,将来换所时会否deal list 比同年资的其他律师短,影响将来的竞争力。
钱少活多
这种情况,发生在很多内所中。内所在初级律师阶段,工资给得不多,但是能学到不少。因为合伙人大量把工作扔给年轻律师做,所以几年间可以成长很快。工资虽然少点,但是其实也不需要太介意。第一,年轻律师平时很忙,也没太多时间消费。第二,这个其实是“先苦后甜”。这些痛苦都是为你未来的幸福生活铺垫。说不定你将来的事业发展,比现在的“钱多活少”的律师朋友发展得更好。
钱少活少
这个是最差的情况。这个有可能发生在一些某些内所团队(合伙人拿生意较弱)。这种一般是初毕业的学生的过渡期。如果你刚毕业找不到好的律所,先做这样的工作比不做好。但是长远来说,要找机会跳槽。因为你没有什么得着,既赚不了钱,又学不到东西。所以要趁着经济好时,一步一步换上去。一般先换到“钱少活多”的所,再看机会换到“钱多活多”的所。
结语
“钱多活少”是很多律师的终极梦想。这个可以有,但最好发生在事业后期,而不是前期。太早“钱多活少”,会影响自己在法律事业前期的学习。所以法律事业前期,最理想的应该是“钱多活多”,其次是“钱少活多”。祝各位CLECSS 朋友都能有好的铺垫,为将来“钱多活少”的生活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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