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
引言
昨天的【CLECSS 1305】《您宁愿做年收入一千万的合伙人,还是五百万的GC?》很受欢迎。今天我就写一个延续篇。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乙方律师转甲方法务的,为什么有些人倒过来,想回头做乙方律师呢?以下是我观察所得。
甲方转回乙方的原因
不甘心,觉得自己能到更高的高度 当你做法务总监赚年收入250万时,见到某个乙方的朋友赚500万一年。你内心会泛起涟漪,觉得“如果我做乙方,我也能赚到这个钱,甚至更多”。所以大部分从法务走出来的人,觉得自己拿工资有限,但自己出来做合伙人,则有“无限可能”。 (注:不过最后不是每个人转回乙方后,也达到自己想要的高度。也有些人回到乙方后,觉得跟当初预期不一样,或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再转回甲方)。 |
喜欢前线做项目,更有成功感 有些法务做久了,就会怀念以前乙方前线的生活。法务在公司企业里,很多时候是后台工作,不产生利润,但却花费成本。所以有时候法务在某些公司地位并不高。因此有些人会想回乙方,整个项目自己由头做到尾,更有成功感。 |
不想再纠缠于办公室政治 虽然律所也有办公室政治,但一般大企业的办公室政治更复杂。如果你常年在一个大企业里纠缠于复杂的人事关系处理,你有时候反而会想做技术工作。专心做法律文件,少处理有些人事关系问题。 |
结语
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乙方律师转甲方法务的。不过这些年来,也有些朋友甲方法务转回乙方律师的。不同的甲方朋友转回乙方有不同际遇,大多都是能做得住,但做到大红大紫的又不太多。人生最重要是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无论甲方还是乙方,最重要是享受其中的乐趣。人最重要要过得快乐,赚多一点,赚少一点,其实没大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