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982】律师move around换律所,一般是move up还是 down?

时间:05月2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引言

今天初四,继续祝各位CLECSS友鸡年快乐!

在新春之际,各位律师除了自己考虑自己的执业领域外(见昨天的【CLECSS981】《小众法律市场的前景》),有没有想过换平台?回顾我过去十年,身边的朋友一般换平台的都是move for good (有一个好理由换)的,例如去一个排名更高的律所,或自己去另一个律所升职等。换所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Associate –Associate (职位一样,但律所排名更高)

-这种差不多是最常见的换所情况。很多律师朋友事业一开始没有机会进最好的律所。这种机会过几年后就会产生,那些原来在顶级律所的朋友们会逐渐离开。二线所做了几年的朋友就有机会填补这些空缺。-当然,还有少部分的朋友是反方向的。他们一开始在最好的律所,后来做得太辛苦,从一线所往二线所走。

第二种情况:Associate –Partner/Counsel (职位升了,但律所排名降了)

-很多朋友在顶级所,竞争很大,优秀的人很多,他们都没有机会升职。到等待差不多的时候,可以往一个排名低一点的律所寻找升职机会。例如从一个排名10名内的美国所的Associate,去一个排名30名内的美国所做合伙人。

第三种情况:Partner – Partner (平着走,上下情况都有)

-以最近中国区Orrick 好几个合伙人,转Morgan Lewis 为例,其实两个所在美国实力差不多。所以表面上,他们是平着走。但当然他们也应该得到他们的好处,Morgan Lewis要加强中国区的实力,设立香港办公室,同级的律所的合伙人便是其招揽对象。当然估计他们跳槽也会有一定Financial 方面的得益。

-其他换所的情况就不太规则,见过一些合伙人往排名较低的律所走,有不同原因,例如在顶级律所不能Survive,又或者去一个排名较低的律所,自己话事权较大。到过来,也有些合伙人往排名较高的律所走,这样一般看机会,例如一个律所刚好走一些人,他们想填补一些合伙人,就会产生一些机会。

结语

今天我分享一下过去10年我见到身边朋友换律所的各种情况。整体而言,换所总是有些理由,不是为了去排名更高的律所,就是为了更高的职位。有时候职位的move up,可以tradeoff 律所排名的move down。在此祝各位律师朋友都能在鸡年找到好工作,好平台,大展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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