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998】律师:去香港工作的利弊

时间:05月22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引言

今天CLECSS来到第998篇,本来应该周六才到第1000篇的。但由于一般周末的阅读量比平时周一至周五低,因此我决定Accelerate(加速)一下。今天CLECSS公众号的另一贴子列为第999篇,明天会发第1000篇。对于跟随了CLECSS 1000天的朋友们,大家在明天都可以见证这个历史时刻!

对于很多去外国读LLM和JD的朋友而言,如果不留在外国,去香港是很多人的选择。那在北京,上海和香港之间怎样选择呢?其实去香港有利有弊,今天我们看一下情况。另外,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的同学们,可以参加我下周六(2月25日) 香港大学的法律职业规划讲座。详情请参阅今天的另一贴子【CLECSS 999】《香港大学职业规划讲座(2月25日)》(讲座主要针对LLM/MCL学生,但也欢迎JD学生出席)

利:去香港工作的好处

-如果你去外所,一般香港分所的生意比北京上海好,因此你能接触的项目更多,律所生活更充实。-论收入,即使在国际律所都拿Global Pay,但由于香港税率较低,所以税后收入比你在北京,上海高不少。美国税率也非常高,因此从税后收入的角度来看,香港在这方面是最好的选择。(有些朋友会说香港房租贵,但大部分在香港工作过的朋友会觉得税省下来的钱远比多付的房租多。而且现在北京和上海的租金也不便宜了。)

-香港同时聚集了很多国际投行。所以你能认识了很多国际金融圈的朋友。相对北京及上海,你在香港做的业务更国际化,使用英语更多。

弊:去香港的坏处

-一般每天的工作量惊人,工作强度比北京上海高很多。如果做资本市场,每天工作到凌晨是常态,甚至不时需要通宵,对身体造成一定损害。-比起纽约,还是有不足的地方。项目一般比较单一,能学到的比纽约少。比如说,如果你做资本市场,在香港大量时间在写招股书,每天非常忙碌,但法律功力不一定有所长进。

-如果你美国法学院毕业,应该还是首选头几年留在美国工作。以外所而言,“纽约 – 香港 – 北京/上海”好像有上游下游的关系。你可以先在美国做,然后去香港做,再回内地做。但反方向则比较困难,例如你一旦决定去香港,想回美国做就会比较困难。

结语

各位法律界朋友,如果考虑去香港工作,可以考虑今天【CLECSS 998】文章所列的利与弊。对于想留在香港工作的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的同学们,可以参加我下周六(2月25日) 香港大学的法律职业规划讲座(2月25日)》讲座。详情请参阅今天的另一贴子【CLECSS 999】《香港大学职业规划讲座(2月25日)》。明天我们第1000 篇CLECSS文章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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