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001】从曾荫权案看法治和司法制度

时间:05月22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昨天完成了CLECSS的第1000篇文章,今天到了第1001篇,心情很兴奋。感谢各位大力支持!现在从香港去广州的路上,广州的朋友们我们中午CLECSS鸡年午饭见!

昨天香港前特首(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公职人员失当”定罪。我对曾荫权先生的印象,是一个“不过不失”的香港特区首长,对他没有特别好或坏的评价,所以也真心希望曾先生能获得公正的裁决。对于事件的事实,我也只能从传媒得知皮毛,未能全面掌握事实,因此也不能评论判决是否正确。我们这些旁观者只能依赖陪审团(Jury)对事实的判断,作出合理的决定。今天我反而想从Big Picture的角度看这个事件,看看法治和司法制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女神像,眼睛是Blindfold的。无论面前面对什么人,也是依据法律和事实判案,不会因为任何人或其他因素而有所改变。所以即便是任何高官权贵,违法了在法律面前一律看待。这是社会应有的价值观,无论你是否律师,我们追求的一个公平的平台,每个人有自由和权利为了自己的理想有最大的追求。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我们要确保这个竞争是公平的,不会因为任何人因任何位置或社会地位享有特权。因此,坐拥权力的高官和权贵的行为要比一般人更加谨慎,对于不当的行为我们“零容忍”。这样才能使社会更清洁,更公平。

司法行政立法的互相制衡

很多年前,我美国JD毕业那年,在华盛顿碰见一位同年毕业的美国JD。这位中国人以前在内地是读政治和行政管理的。在聊天期间,他说了一个比喻,让我印象很深。他说,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其实所有元素都是“平等的积木”,政府是一块积木,NGO是一块积木,商业机构又是一块积木,每一块积木,建立起整个社会。每一块积木都有其贡献,没有高低之分。各有自己的存在角色,又互相制衡。其中,政府也是众多积木的其中一块,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特殊积木。”

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浮现。即使现实世界不一定这么完美,但却是我们法律人需要追求的理想。无论面对什么情况,我们仍勇于手写我心,捍卫社会应有的价值和理想。

结语

我们每个人,都只能活一次。因此我珍惜我每一天的生活,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能在公平的平台追求自己的理想。无论为了自己还是别人,我们做律师的,除了每天赚钱外,也要回想我们当初读法律的理想和意义。中国加油!法律界加油!为了建立公平的平台,我们绝不退缩,奋战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