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235】专访邵烨 - 从复旦到方达合伙人 (CLECSS 2017十大杰青访谈)

时间:05月23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引言

【CLECSS 1217】《CLECSS 2017十大杰青评选结果》公布后,今年的CLECSS十位杰青引起法律界广发关注。今天我们找来今年第一位CLECSS十大杰青邵烨接受我们访谈。据悉邵律师是去年CLECSS十大杰青孙可青的好朋友,是方达的前同事。与孙总不同,邵律师一直在方达坚持到最后,成为了方达的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娱乐法,知识产权诉讼等。今天我们看看他怎样从复旦法学院,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成功。

《专访CLECSS 2017十大杰青邵烨-从复旦到方达合伙人》

访谈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受访者:邵烨,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复旦法学院,主要执业领域为娱乐法,知识产权诉讼等。

1.复旦毕业后,你一直在方达工作,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下,是什么原因让你在方达坚持那么久?

可能是因为身边有一群同事,他们在方达工作了十多年,甚至二十年,甚至快二十五年(笑),仿佛在方达一直工作下去是种惯例,因此,在这之前我倒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

仔细想想,能坚持下来的前提,首先是能幸存下来。

我想到了在方达的头两年。那两年过得很煎熬,一方面因为大学教育与律师实务缺乏衔接,日常工作往往令我无所适从,另一方面我严重缺乏工作和社会经验,尽力交出的答卷往往离及格线仍差好远,现在看看根本就不make sense。那段时间,信心加速流失,以至于每天早上走进嘉里中心就开始条件反射地干呕,为了抑制条件反射,每天要抽好多烟。

好在Senior和合伙人会经常主动帮助我回顾和检讨工作细节,在这个过程里,我习得了最重要、最宝贵的两个工作习惯:其一,是向同伴、客户甚至对手学习;其二,是勤勉工作,因为与其等着别人向我施压,不如先逼一逼自己。这两个习惯使我在方达幸存了下来。

至于为何一直坚定地在方达呆十多年,一个非常真实的、但听起来挺好笑的答案是,因为一直都很忙,以至于一些诱人机会放在面前,我都会特别担心那些正在进行着的案件会不会受到影响,“要是我不在,客户该怎么办”——现在想想,我幼稚地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此外,感情上,想象要“斩断”方达“情结”、撂下事务所各位前辈往日对我的照顾和包容,对我而言挑战未免过于巨大。当然这些都是挺表浅的原因,往思想根源上挖,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我深深被方达的文化吸引,由衷地认同,从而结出了坚实的归属感。

业界评价方达说得最多的是“低调近乎神秘”。据我观察,“Low-key”体现在方达的方方面面,就好像我们的员工dress code(对,我们还有dress code)要求办公着装“正式、略带保守”,再比如,内部会议时管理层会向大家介绍我们又在一块新的业务领域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对外宣传时历来是有分寸不吹嘘。不过,在具体工作中,从没有“低调”什么事,要形容的话,完全是“锋芒毕露”,原来方达身怀绝技的高手们对于自己技艺的那份骄傲,被毫无保留地投入到团队作战的配合和对服务质量的不妥协上去了。并且,最重要的是,方达有着理想主义的基因,在做很多事时不以得失为唯一标准,愿意做别人看上去“吃亏”的事。方达能对现状和发展方向不断进行反思和战略思考、并且有所取舍、有所不为,实为难能可贵,我想这是方达最吸引人的特质。

初入职场时,一位资深合伙人送我“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八字箴言,对我职业发展观的形成影响深远。我想籍此与广大关注CLECSS的刚刚入行的更年轻的法律人共勉,只要努力不让自己失望,其他一切终会水到渠成。

2.你现在其中一个主要执业领域为娱乐法。很多年轻律师对这领域很有兴趣,可以跟我们介绍一下娱乐法律到底是做什么的吗?

正如各位理解的,娱乐法并非一部独立的部门法,我们通常理解的“娱乐法”领域主要指的是,与商业实践相关的各类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在娱乐行业的适用所产生的法律业务领域。传统上,娱乐行业主要包括电影、电视、游戏、体育、音乐、文学与戏剧七个组成部分。

简要地来说,娱乐行业的商业实践,核心是文化产品的产出和利用,另一个重点是权利人对权利的行使和保护。因此,这就决定了文化产品从创作、传播到再次开发,以及权利人的权利保护和利益分配,是娱乐法适用的主要场景。娱乐法律师通常需要就与文化产品或权利人相关的融资安排、内容制作、权利转让/许可、代理、合作、出版发行和传播、物料采购、权利保护以及合规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非常高兴越来越多的年轻律师开始对娱乐法领域感兴趣,因为,只有更多的法律人参与进来,娱乐法领域才会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此外,我相信,各位年轻律师在投身娱乐法领域前应该理解,娱乐法本身并不娱乐,绝不是打打游戏、看看电影、每天给网红女主播送火箭那么简单,相反,由于其中涉及复杂纷乱的法律关系,因而特别考较从业者严谨的法律素养和思维认知。

最后,我建议,年轻律师在投身娱乐法领域前,能够对相应的行业以及其中的商业实践进行细致的了解和研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提供出有价值、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建议。

3.这些年来你处理过很多有趣的案件。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些难忘的故事/经验吗?

最有趣的两个案件都还在进行中,请原谅目前无法披露,其中一个案件基础事实犹如“罗生门”,另一个案件则是戏剧性地一波三折,对所涉人士的“星途”有重要影响。

除去有趣,办理的案件中确实有一些难忘片段,会在脑海中反复播映。

我曾经“程门立雪”、用整整三天说服法院受理了一起在管辖问题上存在显著疑难的、外国当事人之间的商标权属纠纷诉讼。立案窗口法官的态度从冷眼相对、到逐渐被说服、最后给予认同,在这个渐续的过程里,她的眼神如星光明灭,牵动我的神经,这滋味至今难以忘怀。如果说,惟客户之信任不可辜负,那么,坚持和忍耐就是必须的付出,而这付出终会换来回报。

在一个复杂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双方都提交了两千多页的证据,把案卷搬进法庭几乎用完了我所有的气力。要在海量证据中提炼出有针对性、说服力的辩论意见,依靠的绝不可能是临场的灵光一现(别逗了,这不是Legal High),而必须是细致的准备,只有仔细地梳理、比较,才能抓到对方证据中不起眼的漏洞。开完庭,主审法官特意绕过长长的审判员席,过来打招呼说“你刚才说得太好了”,那个瞬间我会一直记得,也会一直记得当时我正跪在地上试图合上装满案卷的拉杆箱。如果说诉讼是一场系统性的战役,那么,对细节的关注将决定要冲是否守得住,而准备的深浅则将决定战役的胜败。

在客户已安排财务付款、下一秒就要签一份影视进口协议的当口,坚持建议客户再三考虑对方有所欠缺的授权链条,真的是需要勇气的。而最终确认对方并不具有大陆地区的许可权限的事实,是对这份勇气最好的褒奖。作为律师的责任心有时候不仅在于建议说了和没说,还在于关键时刻仍坚定地举着手。

4.晋升合伙人后工作及/或生活上有什么改变?

晋升合伙人后,我最直观的感受是时间变少了,没有办法,只能“睡得更少”(方达人都懂这是什么意思),和母亲、女儿相聚的时间变得像过节一样值得珍惜。

工作上最显著的改变,首当其冲是每天都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时间领悟客户在法律问题背后的商业诉求、业务意图。

懂法律知识、擅长法律技能是保证服务质量的基础,这没错,但法律服务的价值显然不应止步于“是什么”和“为什么”,还应当能够帮助客户解决问题或进行决策。为了提升服务的附加值,了解并满足客户在商业上和业务实践上的需求成为了核心课题。

除此之外,工作上还有一些心态调整需要适应,比如,为避免低价竞争不得不放弃一些寻求低价法律服务的潜在客户,尽管他们的案件听起来好像很有意思。

最近的烦恼是,适逢办公室搬新家,如何才能让办公室看起来不那么空荡荡呢?

5.你可以介绍一下你业务的社会工作吗?你长远的人生理想是什么?

由于常年超负荷工作,业余时间实在有限。但我很幸运,能够参与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参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和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课题和活动。最近参加的是复旦大学法学院司法研究中心和上海市司法系统共同进行的“民商事案件庭审方式改革”的课题研究,与来自复旦大学法学院、德国康茨坦茨大学的教授进行了多轮交流,并参与了文案撰写和示范庭筹备等工作。

2. 不定期地在金融机构客户和大企业客户的组织下,参与面向公益的pro bono项目。

3. 借助互联网手段,通过LEGAL版权法和网游法微信群,与全国各地的法律人就著作权和娱乐法等问题进行广泛交流。

4. 作为民主党派九三学社的成员,从法律角度建言。其中,关于“群租”整治的提案被九三学社上海闸北支社选为年度提案。

我长远的人生理想,是希望推动中国社会进步,这样说会不会让人觉得假大空?但我觉得从点滴处、细微处所做出的努力尽管微小、纤弱,但与其他人共同努力汇聚在一起,说不定有朝一日能够推动中国社会巨大车轮的前进。这条道路非常漫长,我明白。譬如,从最近中国网民对辛普森出狱的反响可以看出,民众对于“程序正义”的关注度和接受度还很低。因此,只有几代人不懈的努力,才能积淀出一个现代法律文化基础的轮廓,尽管道阻且长,为之努力和奋斗始终值得。

我还有一个小小的人生理想,是希望和太太一起把女儿培养成一个独立、自强、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