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384】年轻律师Job Offers 的选择

时间:05月23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今天终于来到CLECSS-华政职业规划讲座的日子(详情见【CLECSS 1379】《CLECSS-华政职业规划讲座》),期待华政长宁校区的同学们今晚踊跃参与!

很多LLM同学过去两个月都忙着找工作,现在已经有一个以至几个Job Offers。很多LLM同学过来问我意见,选择哪个Offers,其实不外乎以下情况。

领域 v 平台:到底哪个重要?

比如说,你拿到A 所和B 所的Offers。A所整体实力较好,例如有一个亮丽的国际品牌。B所也不错,但综合实力没有B好。A所给你的职位是做资本市场,B所给你的职位是并购基金。你自己比较喜欢并购基金的领域,但又舍不得A所的Label。

我认为,除非A所和B 所相差太远,否则应该选跟自己有兴趣的领域。因为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做得好。说不一定你在B 所做了几年并购基金后,也能转去A所的并购基金团队;如果你一开始在A所做资本市场,就比较难转。

平台:内所 v 外所
很多LLM都会说,内所跟外所的Offer,去哪个好。他们一般相信内所长远发展会很一点(因为他们听到很多外所在中国发展不行的说法)。其实也要看具体哪个外所,具体哪个领域。

首先,我认为还是要看你要做的领域在内所C和外所D的实际情况。比如说,你是想做资本市场的,外所D的海外资本市场其实做得很好,而这个是你想做的,不用因为听到别人说“内所长远发展更好”而选择内所。在外所也有很多好处,例如一开始工资较高,有较好的国际品牌,能接触更多国际化的业务。但反之,如果某外所在某个你要做的领域其实生意不太好,那就没有必要进去。进去后如果业务少,也是浪费时间。

领域之间的流动性
假设你一开始做了资本市场,要转过去做并购基金不太容易。除非某年经济特别好,并购基金严重缺人。主要因为两种技巧不同,资本市场很多时候是做披露,合规等,比较少需要高对抗性的谈判。但MA,PE等更多变化性。

那倒过来,并购基金等其他领域转资本市场呢?一般能,因为资本市场需要更多人手。但即使你能转过去,也可能有年资的折扣。例如要从一二年级开始,因为毕竟你在资本市场领域是新手(虽然做的事情相对并购基金容易)。

所以对于领域而言,我认为大家应该及早选定,不要转来转去。

结语

对职业选择(领域 v 平台)迷惘的法律人,不妨参加我们今天晚上的《CLECSS-华政职业规划讲座》。事实上,法律的事业开始是很重要的,开局顺利,日后事业就会顺利。期待华政长宁校区的同学们踊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