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004】专访CLECSS十大杰青李程律师 - 从公司法律师到专注行业的交易律师

时间:05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引言

【CLECSS852】《CLECSS十大杰青评选结果》出来后,这十位杰青备受关注。今天我们找来第十位(亦即最后一位)CLECSS十大杰青李程律师接受我们访谈。李程律师曾在Hogan Lovells做了几年公司法业务,后来进入Covington & Burling LLP主要从事生命科学法律业务。今天的访谈,李律师会跟我们分享其“从公司法律师到专注行业的交易律师”的过程,在国际律所工作及参与校友事务的体验。希望各位CLECSS友会喜欢今天的访谈。

《专访CLECSS十大杰青李程律师 - 从公司法律师到专注行业的交易律师》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 (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受访者:李程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及哥伦比亚法学院。现任职Covington & Burling LLP,之前曾于Hogan Lovells 工作。

1. 您以前是从事公司法业务,后来是如何开始专注于生命科学行业并发展这一业务领域的?

是的,我在前一家国际律所主要从事常见的公司法业务,比如并购、合资、私募风投、外商直接投资等。当时服务的客户涉及多个行业,包括TMT、能源、化工、生命科学等。在处理这些行业的法律事务过程中,我逐渐发觉自己对TMT和生命科学行业较有兴趣。然而,这两个行业相比起来,生命科学行业的门槛更高,监管更复杂,真正懂行的律师更少,从事相关法律业务的律所也屈指可数。因此,我当时认为与已经热门的TMT行业相比,生命科学行业可能是蓝海。

当时我的职业方向有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继续从事较为宽泛的公司法业务,同时适当地偏重于两到三个行业,另一种选择是在一个行业中深耕,把这个行业彻底变成自己的专业领域。之所以我最终会选择后者,主要是受到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某位实务教授的启发。当时教授在最后一节公司并购课上给同学们传授职业规划经验。他说在美国,客户对于一个资深交易律师的定位和认可往往并不是基于常见的法律执业领域,比如公司并购、上市、私募风投等等,而更多的是依据行业经验,比如TMT律师、金融律师、房地产律师、体育娱乐律师、生命科学律师等等。我当时深受启发,觉得美国作为成熟法律市场的代表,对律师行业经验的要求和认可,值得新兴法律市场学习借鉴。大家有目共睹,最近两年一些中国顶尖律所已经开始按行业划分团队,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法律市场也将像欧美成熟市场一样,涌现一大批专注行业的商业律师。

我现在所在的科文顿律师事务所自建立之初就开始从事生命科学法律业务。时至今日,科文顿的生命科学行业团队拥有250多名律师,在全球范围内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包括行业监管、公司交易、知识产权、政府关系以及合规反腐。我自己主要从事的是生命科学领域的公司交易(包括并购、合资合作、许可、经销等)以及与交易相关的行业监管业务(如根据当地的行业监管制度与政策设计交易架构等)。一个大型生命科学交易项目就如同一道综合题,需要律师运用多方面的知识才能较好的解决,因此参与项目的律师往往不仅包括生命科学公司交易律师,而且包括行业监管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及合规反腐律师。而生命科学公司交易律师作为主导项目进程的律师,需要丰富的行业经验,这不仅包括对生命科学交易常见架构及条款的熟悉,而且包括对生命科学行业监管政策与法规的深入理解。例如,如果交易律师缺乏对生命科学行业监管政策与法规中特殊限制的了解,就无法认识到某些交易项目中不能通过单纯资产或股权并购实现客户的商业目的,而需要设计并购+许可或并购+合作的交易结构才能达到目的;如果交易律师缺乏对生命科学技术与产品注册审批流程的深入理解,就无法将milestone payment的条件与重要的注册审批节点有效地关联,也无法根据技术或产品所需满足的特定监管要求而撰写陈述、保证及承诺条款;如果交易律师缺乏对生命科学行业监管制度的全面认识,就无法对交易谈判中的争点进行有效取舍(有些看似重要的争点,即使对方得到了,在现行的监管制度下也很难实现)。生命科学行业法律业务之复杂,需要持续不断地学习与研究,希望有机会可以与CLECSS的各位同行多多交流。

2. 可否可以分享一下您在国际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工作的体验?

上海作为大陆地区最为国际化的城市,吸引了众多跨国公司在此设立地区总部,也吸引了一批批中外高端人才来此工作生活。跨国公司及人才的聚集也为国际律所开展法律服务创造了大环境。国际律所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们可以在全球所有办公室实行统一的文化、统一的理念及统一的专业要求,上海办公室作为全球团队的一部分,也时刻保持与总部步调一致并与海外其他办公室密切合作。当然,这也就意味着在与海外办公室合作进行一些跨国交易项目时,有时需要按美国或欧洲办公室的时间工作。对于年轻律师而言,如果可以在入行之初就可以进入国际律所接受系统培训和锻炼,将有助于拓宽国际视野并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

3. 可否可以分享您做校友会工作的经验?对法律人建立人脉帮助大吗?

很多朋友可能会担心校友会的工作会占用自己太多时间,其实并非如此。由于大多数校友工作繁忙,校友会的活动也不会特别频繁。如果自己能够抽出一些时间为校友会做一些组织工作,并在校友们的积极响应下举办讲座、论坛、文娱及社交活动,将有助于校友们建立联系并增进感情,也有助于增强校友们与母校的凝聚力。对于身在异乡的校友而言,在情感上,校友会是家,任何校友遇到困难都可以向校友会求助并得到帮助和支持;在事业上,校友会是平台,校友们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沟通和合作。年轻律师应当积极参加校友会活动及其他社交活动,有效拓宽自己的人脉。当然,在社交活动中应当切记不要太过急功近利,而应当将心态放平,待人如已,广交朋友,并与友人们齐头并进。

4. 您现在是很多青年律师的榜样。您对年轻人有什么忠告?

绝对谈不上是他人的榜样,但是可以就自己对职业发展的思考,给即将入行或刚入行的朋友们提几点建议:第一,不要因为自己的教育背景或第一份工作而背上思想包袱。对于学历和学校不够出众或第一份工作不够理想的朋友们,不要因此放弃了追求。身边有很多实例充分证明,起点虽低但坚持努力的同行们最终都实现了自己的目标;第二,求职和事业发展不应受到地域限制。每个地区法律服务市场的状况与当地经济结构与状况密切相关。如果希望从事的法律业务不在自己所在的地区,那么应当敢于为追求事业而外出闯荡。比如,对于许多中国内陆地区甚至广东、福建的毕业生而言,如果希望毕业后能够加入英美知名律所从事涉外业务,就需要选择背井离乡前往北京、上海或香港工作。如果舍不得放弃安逸的生活,那也就意味着不得不放弃志向。第三,应当有危机意识,时常对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市场价值做出客观评估。这一自我评估的参照对象不仅包括自己所在律所的同级别律师(同一办公室及其他办公室的同级别律师),而且应包括其他律所的同级别律师,比如时常思考一下,假如把自己放到其他律所同级别岗位,是否能继续胜任工作还是会被淘汰。第四,应当不断学习钻研新法规新政策。如果说资深律师的优势在于经验的话,那么年轻律师的优势应当在于学习能力。第五,修炼基本功是关键。入行前几年的培训和锻炼尤为重要。如果能在入行前几年把基础打牢,之后的职业道路上会轻松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