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CLECSS朋友们,今天我们很高兴收到在外所任职的陈云晓投稿,分享律师做BD和跑步的关系。跟跑步一样,我们律师需要尽早养成这个BD习惯,持之以恒,才能取得成功!希望各位读者喜欢今天的文章。
(作者:陈云晓,任职于某外资律师事务所。)
律师做BD和跑步
刚开始做律师的头几年,听到要做BD头就疼,总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年逐渐在摸索和尝试BD,发现渐渐好多了,接触到很多新的方面,也从更广的视角重新看待法律工作。这几年,随着运动健身和跑步风潮的兴起,不少的法律圈朋友也开始练习长跑,其中也包括我自己,一个曾经的长跑菜鸟。做BD和锻炼身体,对律师而言都很重要,是对自己的业务能力(身体机能)的长期投资。很妙的是,我发现,练习BD技能和培养跑步习惯的过程,对我而言,有很多相似之处。借此希望抛砖引玉,和大家分享一下。
相似点一:做BD和练习跑步最关键的一点都是,一定要真正开始做,不管最开始你做的有多烂。无论之前做了多少准备,如果没有迈出第一步的实践,对你来说这可能永远是个跨不过去的槛。想起我练习跑步的开始,完全没有章法,习惯加速短跑的我,不到一公里就已经气喘吁吁,无数次想要停下来,但幸好后来我还是说服自己,坚持下来了自己的第一个五公里。做BD也是一样,记得我最开始第一次去参加比较正式的BD活动,觉得完全不适应,觉得和平时的案头工作完全是两个世界,如坐针毡,总觉得怪怪的,但是回想起来,在此以后再参加BD活动,都感觉比第一次更好,也逐渐觉得自然起来。如果从来没有开始,我们永远只会被自己的恐惧和假想所限制,而错过了学习新技能、开拓自己视野的机会。
相似点二:做BD和练习跑步都是一个循序渐进、形成习惯的过程。在开始实践以后,一定要总结规律,循序渐进,形成习惯。一旦习惯以后,就会变得更得心应手。喜欢跑步的朋友都知道,长跑需要练习,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过程,一段时间不跑状态可能就会有所下滑;每个人的身体情况和运动能力不同,在练习跑步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总结规律,同时循序渐进,这样才会有提升,同时也减少运动损伤的可能性。做BD也是一样,一方面,BD的对象以及范围是逐步扩展的,不可能一口气吃成个胖子,需要循序渐进,一边做一边总结规律、制定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另外,因为BD工作并不是非诉律师繁忙的案头工作的常规部分,忙起来的时候容易把它搁到一边,因此如何让自己形成习惯,将BD有意识的纳入自己的工作中,也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点三:做BD和练习跑步都需要运用你自己。做BD,是与人打交道的过程,除了律所、公司的品牌,很重要的一点是体现自己的个人魅力。这就需要运用你自己。你是如何一个人,你是如何看待法律业务和其他事务的,你的个人风格如何,都会影响到BD的效果。练习跑步也是如此,跑步就是运用你自己的身体以及意志力的过程,在孤独的奔跑中,你唯一可以运用的就是你自己,你对自己的了解越多,你运用自己的能力越强,跑步对你而言就会更有乐趣。
概而言之,BD和跑步门槛都并不如我们想象中那么高,大部分人都能做,我们对此天生都具备一定的禀赋和才能,只是我们通常没有很好的去挖掘和培养这一种技能。很好玩的是,跑步到一定阶段,会激发跑者大脑的内啡肽分泌(俗称跑者的愉悦感,“runner's high”),跑到一定阶段会很爽,有日常生活中难以体会到的一种兴奋感;做BD也是这样,在开拓和发展业务的过程中,也会有一种与日常的案头工作不同的兴奋感和满足感。所以,大家不妨都可以来尝试一下,让自己的工作和生活都能增加一些色彩,一起来体会一下这种“爽”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