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611】律所/公司里勇于提出不同声音

时间:06月1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引言

各位CLECSS朋友好!以前我在斯坦福商学院读硕士时,口号是“Change Lives,Change World,Change Organization”。当你要作为组织的变革者时(Change Organization),前提是你要有提出不同观点的勇气,今天我们就看看《律所/公司里勇于提出不同声音》。

律所/组织提出不同的声音

当然,如果我把斯坦福商学院那套理念,完全搬过来律所/公司法务部,并不公平。因为斯坦福商学院都是培训创业家,大家自己做老板,自然可以领导/改变自己的组织,但对于一般律师而言,又可以怎样做呢?

(一)律所里的合伙人

要提出不同的声音,首先要有相当话语权。那自己的成绩要先做出来,让人信服。到那时候,你在可以在合伙人会议提出不同的意见。例如律所是否应该合并,人事/财政管理是否应该变革?

(二)律所里的合伙人

律所里的一般律师,每年也有评估,你在评估时,合伙人/人事部也会问你对律所的看法,我觉得如果你看到什么问题,不妨大胆提出。其实如果律所态度开放,他们可能会考虑你的意见。如果律所态度保守,这样的律所,也不一定值得呆下去。

(三)公司法务

如果你是GC/法务总监,看到可以对公司增值的地方,不妨大胆提出。有些公司的法务部地位不高,但是你若逆来顺受,情况只会越来越差。看到什么问题,就大胆提出,更显得出法务部的价值。

结语

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作为律师,我们更应该有在律所/公司提出不同意见的勇气,这样才可以成为变革者。我为律师这份勇气感到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