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739】律师:宁愿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

时间:06月1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引言

这周五会去杭州一趟,然后周六顺道去上海财经大学做《国际法律事业规划10年》讲座。上海CLECSS的朋友们,我们周六见!(详情请参阅CLECSS公众号的另一个贴子)。

“宁愿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相信很多朋友多听过。但事实上也可以套用于律师职业生涯。

律师:宝马里哭 v自行车上笑

对于很多年轻律师而言,“赚钱”和“攀爬社会阶梯”是做律师的目的。单纯为了一份“社会理想”而做律师的不是太多。人很多时候有两个选择,一是轻轻松松,快乐地过了一生,就好像在自行车上笑。另一种过得很辛苦,表面上很风光,坐在宝马,但见人欢笑背人愁,面对的工作压力和痛苦,也自己心里才知道,暗地里在宝马里哭。

为事业理想哭但无悔

但即使是这样,大部分律师还是会选择“在宝马里哭”。我们做律师对自己和社会有最大的追求。对自己而言,我们追求最大的财政自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更大的理想(即是只有我们自己强大起来,才能帮助弱小)。我有了辆宝马,需要时,我可以接载好几个需要帮助的朋友。但如果我只有一辆自行车,终归能帮助的人有限。

在我们拥有宝马之前,事业奋斗过程是痛苦的。即使我们拥有宝马后,表面上风光,但有时候事业上面对的痛苦和困难,也只有自己知道。这些痛苦和眼泪,熬过去一切就会好起来。但反过来,如果我们天天只坐自行车,虽然我们轻松自在,但很多年后,我们可能也就是这样,没有进步。

结语

我以前在美国时,天天开着宝马,天天快乐,不曾哭过。回到香港后,虽然没有开车,但那种追求卓越之心还在。如果我必须在两者之间作出选择,我还是愿意在“宝马里哭”,因为我知道这些奋斗虽然痛苦,但一切都值得。年轻人自强后,随之而来是帮助别人的能力。要是我们自己每天只享受着坐自行车的自由自在,虽然轻松写意,但我们一辈子可能就是这样了,不像我们有了宝马后,能接载帮助更多社会上有需要的人。(见【CLECSS #213】《汽车的故事》)

为了这个“追求卓越,帮助别人”的梦想,我再次踏上CLECSS讲座的旅途。上海财经大学的朋友我们本周六上海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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