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765】律师和文学根底

时间:06月1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引言

看了CLECSS公众号两年的读者,从我第一篇【CLECSS 66】《如果一位律所合伙人和一位法律助理漂流在荒岛上》,到最近的一篇【CLECSS 755】《凤凰男律师– 从村镇到城市》,应该看过我大约20篇的原创/改篇故事。最近的一篇【CLECSS 755】《凤凰男律师– 从村镇到城市》,也引起不少朋友们的共鸣,有些读者跟我说看完百感交杂。我中学时候是一位理科生,但因为在香港读英文中学,所以当时候英文急需要追上来,就看了很多英国文学原著,包括Charles Dickens,Jane Austen,以致Shakespeare,也看了一遍。

文学在法律执业上有什么价值?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到,很多律师其实当年是语文老师出身的(如果你在海外读JD,你会发现很多时候大陆出去的,英语本科比法律本科要读得好)。事实上,这些读语文出身的,在法律执业上一般表现不错。法律文字上功底好,跟客户交流好。例如你会发现香港联交所总裁李小加,记者出身,文字表达力很好;马云语文老师出身,演讲技巧也很好。所以你会发现,这些语言根底好的,在律师执业上往往有优势。

文学上的感染力

上述说的,都是文字表述的功力,文学本身最重要的,其实是“感染力”,看完让人感动。但文字怎样好,在法律文件上也不能表达感情。以前在斯坦福商学院读硕士是,学过演讲时,最后总结时要加上一些让人感动的元素;而在之前【CLECSS 22】《怎样让人印象深刻》一文,我们也提到只有留下Emotion (情绪),才能让人印象深刻。所以作为律师,虽然我们不能在法律文件上加上感情,但我们可以在我们的行为上加进感情,例如跟客户工作期间,对客户的关切,尽心尽责,让客户感受到你的诚意,让客户感动,将来成为朋友。这也是靠自己行为艺术上的感染力。客户感动,留下正面的情绪(Emotion),你跟他的关系就能持久。否则做完项目就结束,以后可能就没什么关系,再不相见。

结语

大家看我每一篇原创故事,都会发现我会加上一些感动的元素。因为我明白文学的价值,不但是文字表述,更重要的是,要让身边的人,心灵上得到洗涤。在法律执业上,我们当然第一步是要把文字表述做好,但大家不要忘记文学背后的感染力,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在这个过程中留下一种感觉。无论是“辛酸”还是“快乐”,都是我们法律人生的一部分。有了这种文学感觉,让我们的法律执业不再单调,生活更富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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