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首先,提提各位有兴趣参加下周六(7月23日)CLECSS的广州Inhouse Dinner的朋友们,请尽快在今天报名!
最近接二连三的消息,Chen Leiming,STB最牛的合伙人,和Benjamin Bai, AO 的IP 合伙人,相继去了Alibaba 集团的蚂蚁金融。我没有机会跟他们做个访谈,但这些消息对年轻律师来说的确值得关注。以前律师的人生的终极目标,可能就是最合伙人,现在时代改变,其实有不同出路,做合伙人也不是唯一的选择。
我们姑且Brainstorm 一下,为什么这些大Par 会进公司去?
收入
估计单从工资来说,阿里巴巴(蚂蚁金融)出给Leiming 的Package 不可能有他以前STB高。估计Leiming 以前在STB 有几百万美金。如果阿里巴巴给他近一千万人民币一年,表面收入会比他以前STB 低。不过蚂蚁金融可能会在未来一两年上市,那些期权会很值钱,所以实际上应该会比STB 高。
生活
即使做了资深合伙人,找生意的压力也很大。以前跟一位大Par聊过,我说他/她已经很出名了,应该不愁生意,他/她跟我说,“行内竞争还是很大的”。即使你是“明星级”律师,行内也不只你一个,大家在那生意饼块抢来抢去。去了公司,就专心服务一个“客户”,没有找生意的压力。
有趣程度
做了这么多年律师,可能在律所的事情有点重重复复了。这些合伙人,要找寻自己生命的新动力。去了公司,有新的岗位,新的挑战。可以接触更多生意和业务的事情,重新有了生命的动力。
对年轻人的启示
这些案例,对年轻法律人有很好的启示。首先,让年轻人知道法律学院毕业,去做律所合伙人不是唯一目标。人生海阔天空,做自己喜欢的,想做的,不拘泥于法律的事情。不过,如果可以的话,像Leiming他们一样,先在律所打好基础,法律和人脉根底稳固,将来的机会更多。
结语
也许,我们法律人碰上最好的时代。我们不做律师,还有很多商业和科技公司的机会。最重要的,是做想做的,有时候那种快乐,并非钱能衡量的(像我做CLECSS一样)。在此,祝各位年轻法律人都找到自己的人生方向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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