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引言
各位CLECSS朋友们,前天的【CLECSS #647】《法律事发展业头10年》讨论法律事业的五个阶段,昨天【CLECSS #648】《不愿做小土豆的律师们》讨论第1-2年的探索期,今天我们会进一步讨论第3-4年的反思期。
反思期–动,还是不动?
很多CLECSS朋友们在法律事业发展第三年找我,说以前做了某业务三年,觉得有点“闷”或“腻”。问我是否应该动一动?这个尤其发生在资本市场身上。因为IPO基本上每个项目都差不多,所以有些律师,就会想是否需要学习一些新的知识。而且,他们担心做IPO的人太多,将来这个领域竞争太大。根据我的经验,其实,不用太担心。很多资本市场的律师第三四年开始想,但最终没有动,后来越来越资深,就更加不想动了。就现在的情况看来,虽然你不一定能在你现在的律所做到合伙人,但大部分人总是能往下一个Tier做到合伙人。例如以前做大型的IPO,日后做合伙人时做中小型的IPO就可以,不用太担心自己的事业。很多其他领域的律师(例如FCPA)也找过我,其实也同样道理。
想动,容易吗?
假设基于某些原因,真得想动了,但容易吗?见过很多情况,其实不太容易的。很多做了三年资本市场的律师,想转做收购合并或基金设立。但这些业务对技能要求较高,一般他们也会想招个有两年相关经验的。那如果我愿意放弃年资,从一年级开始做起呢?对于大部分律所而言,这可能会考虑,但并不Preferred。如果他们要找个三年级的M&A律师,就希望找到有相关经验的,你过来做一年级的M&A律师,并不是他们真的想要的。所以很多情况下,其实转领域不太容易。一般如果经济突然热起来(或某一领域突然热起来),导致该领域严重缺人,那就可能会招一些没有该领域经验的律师。
结语
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不知道大家是否在法律事业头10年的第3-4年的反思期呢?这3-4年反思期至为重要,因为很多律师之后就会“定型”。根据我观察所得,最后大部人在不断反思后,一般最后不动为多。少部分成功转型的,一般最后也发展得不错。在此祝各位CLECSS朋友事业头10年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