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578】律师的平安夜:10岁,20岁,30岁

时间:06月12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今天平安夜(Christmas Eve),祝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圣诞快乐!回望人生,一年一年的平安夜,不知道大家有多少美好的回忆?其实10年也过得很快,人生没多少个10年。今天我们就回顾一下我们的每一个10年。10岁,20岁和30岁,其实是人生几个很重要的点。

10岁的平安夜– Receive(接受)

10岁时,正如其他香港的小孩子一样,早几天参加过小学举办的圣诞派对(我小学时读基督教学校)。等待父母明早在床前放的礼物。那时候当然万万不会想到自己会做律师。那时候最关心的会收到什么礼物。对于一个10岁的孩子而言,圣诞的意义更多是Enjoy和Receive。说到Give,每年的圣诞节会在教堂捐一些零钱,但仅此而言。没想到,后来做了律师,肩负起这么大的社会责任。

20岁的平安夜– Explore(探索)

20岁时,我读大学本科,也正是人生的探索期。作为一个法律学生,开始关心国事。那时候每年圣诞节,不再对于圣诞礼物有任何期盼,而是更关心社会发生什么事情。在20岁的平安夜,我跟自己说,不能再困在香港了。我要到外面的世界看看,不能连白雪都没看过。这就是这份探索的心,驱使我在香港读完法学本科后,再去美国读JD,发生了后来CLECSS的故事。

30岁的平安夜– Give(回馈)

30岁时,我已美国JD毕业,并在国际律所做了若干时间。并且在全国做了很多场CLECSS法律教育和职业发展讲座。到了30岁那个年纪,不再像是10岁时那种接受礼物的期盼,也不再是20岁时那种单纯的探索“接受”和“探索”这么多年,是时候通过讲座/论坛帮助年轻律师/法律学生,“回馈”社会了。平安夜的意义,更多在乎于我们帮助社会上有需要的人。我们会否想想:国家哪个角落的法律学院穷学生需要我们帮助?社会上有谁需要伸张正义?我们做律师的,又是否能拿出那些仁义之心,在必要时挺身而出?

结语

“施比受更为有福”。我们的法律人生中,在每一个节点,都会面对不同的困难和挑战。在我们有能力的时候,多点“施”,帮助年轻律师和其他社会上有需要的人。到这些年轻人到了30岁时,也会同样“回馈”社会,那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希望。在此祝各位CLECSS律师朋友平安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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