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474】律所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

时间:06月12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自10年前开始,很多法律界的朋友(尤其是刚开始事业时),跟我说在律所做得很不开心:“It does not work out”。最后有些朋友自己做得不开心离开,有些朋友“被劝谕”离开律所。后来我见到有些朋友换了另一个律所,做得很好,也有些朋友们灰心意冷,后来转行。今天我们就看看这个问题。

如果It does not work out,问题不一定在你

“工作”这个事情往往讲求天时地利人和,尤其是人和。有些合伙人很凶,你跟他/她合不来,不一定你就跟别的合伙人合不来。如果最后闹翻了,真的要走了,也不要过早判定自己做不好律师。因为问题有可能在律所,不在你。例如你的老板脾气太差,律所管理不好,办公室政治问题严重,让自己很难把事情做好。

事实上,我见过不少人第一年做不好,离开了原来的律所,但跳了另一个律所后,一直做到现在。因为他们都吸收了第一年的教训,以后就做得很顺。而且经过第一年后,他们都会清楚自己想进什么类型的律所,做什么类型的业务。

同时要检讨一下自己

如果大家换了几次律所,仍然“does not work out”, 那问题可能就在你自己,那就必须想想自己的性格上是否有什么问题,例如是否过分内向,导致沟通不畅顺。如果是,必须尽快改掉(我相信性格可以通过后天努力改善的)。如果过了很长时间,还是毫无进展,可能想想自己兴趣是否不在这里。如果自己有其他领域更能发展所长,例如喜欢艺术,可以就从事艺术工作,也无谓勉强。

结语

各位CLECSS法律界朋友,我们读了这么多年法律,不要轻言放弃。做人要有志气,不服输,“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1次不行,2次再来过,直到试过无数次,发现自己原来志不在此,才考虑转行。如果有一天大家转行,绝对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我们发现自己在其他行业有更好的发展。我们法律人永不服输,我们掌握自己的命运,永远不会被命运打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