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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ECSS很高兴继续连载“他/她不想说”的原创故事《三塔》。自从《三塔》推出以来,一直深受读者欢迎。在《三塔(13):后悔是病但没药》,作者会讲述陈克律师谈判过程中的“后悔”,到底“后悔”是否真的“是病但没药呢”?这期切勿错过!大家要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可以点击左下方的“阅读原文”,重温《三塔》的前十二章。《三塔》读者粉丝可以在文章“底部”打赏给《三塔》作者,谢谢!
(作者:她/他不想说)
原创虚构,独家连载。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谢绝转载,多谢配合。
本期正文:
三塔(13):后悔是病但没药
作者:她/他不想说
原创虚构,独家连载。
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谢绝转载,多谢配合。
陈克在台阶上架起腿,压了压,拉了一下口上有点松的袜子,继续跑。
初秋的上海,空气中少了酷暑时的湿热。凉风拂面时,偶尔还能让裸露的胳膊起点鸡皮疙瘩。这却是适合跑步的好天气。每天还是得加一会班,每天活也总是干不完。每天陈克最爱的时刻,当然是10点半后能沿着江边跑步。
跑步时,也其实是每天唯一能让陈克不想工作上的法律、商业细节,真正让脑子慢下来,想想自己心事的时刻。
陈克喜欢观察。对两家事务所的合并谈判陷入僵局这个状态,老唐表面尽管不说,但似乎脸色上从未完全体现出理解和宽慰。相反的,在一次次仔细地“盘问”陈克每次会议和电话沟通的细节后,老唐却不时在对话中开始沉默起来。
陈克隐隐约约地觉得:老唐还是很看重这次“最佳退休计划”的。一旦以一个被收购平台的身份集体回归唐仑,虽然黄文昊和老唐本身好像只是从“柏恒的人”变为“外部竞争者”再变回“柏恒的人”。但他俩作为对外部竞争者,也有了开条件的充分机会。这与以个人身份回归柏恒所,实有大大的不同。从这个角度来看,老唐和文昊,对合并其实是有期待的。
但陈克的处境不同,心里也始终有个疙瘩:你们以权益合伙人的身份回归,那我呢?难道作为一个没有美国任何州律师资格、只持有大陆律师执业证的内所授薪合伙人,就能简简单单地通过这次合并进入柏恒所的全球合伙吗?似乎,这也没有先例。但假设,合并后自己又只是回到柏恒所资深律师的身份,每年努力靠BILLABLE HOURS来换取奖金和薪水的增幅。这样的回归,又有什么意思呢?
在一次次的会议中,陈克逐渐体会到先前若干笔收购交易里对家谈判者的心态了:一旦作为卖方或被收购方,总是在被收购时会有一个疑问:这个交易中,收购方可以增加一个新的业务部门,被收购方的实际拥有者可以追求一部分收购溢价,而负责运营的雇员,无论位阶有多高,总在拿到新的OFFER前处在一个矛盾的地位:自己的利益和现有以及未来雇主的利益,冲突真能避免吗?真的可以秉善意期待柏恒所在与唐仑所后晋升资深业务人员的诚意吗?靠着对前后东家的了解,陈克对这点,并无信心。
其实,很多人原本很羡慕陈克的地位。从旁人看来,除非有必要且真有可能从市场上挖来一个手里攥着至少每年4、500万人民币以上业务量的权益合伙人,唐仑所本已并没有任何必要再去招募与陈克相同层级或更高层级的合伙人。考虑到老唐和文昊的年龄,都是应该5-10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状态。
再说李郁斐的诉讼业务,毕竟和陈克的非诉业务互补,并无直接竞争。而刘玫则从来就是与世无争,专心耕耘自己一亩三分地的低调样子。在这么一个牌局里,陈克本是有一个核心驱动且不可替代的位置的。
不少猎头曾看了陈克的“领英”简历后曾致电询问陈克是否有兴趣回其他外所担任合伙人下的二号位,负责业务的质量顺便看未来的发展,或是去担任500强企业中国区法务总监以下第一位层级的高级法务职位。
但他们经常听了陈克叙述目前的状态后,便纷纷坦率地建议陈克其实可以再拼一拼,或许业务开了局面之后,升入权益合伙人将是另一个局面。这个似乎跳一跳就可以抓到垂下的果实的状态,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在陈克这个年龄达到的。至于此时跳槽去凭借过往的技术经验来博取敲门砖,再在新环境里打政治牌上位?陈克和不少猎头都认为并非最佳选择。
当然,很多陈克这个年龄的人,或许一辈子也没法跳到抓到那颗果实的高度。这也是现实。
如果能够做得到,陈克有时会想起这个念头,其实人生的路,或许可以做些调整。或许可以早先在柏恒工作时尽量争取所里的资助去留学并考出美国的律师资格。那样的话,现在去商谈合并后的柏恒所合伙人地位,或许会方便些?或者,索性早一点像不少同学一样开始多出去活动,积攒一些当时并不咋样的种子客户,和他们共同成长,并在自己上位的年纪时期待他们的事业达到高峰?不少中国的律所,现有的大笔业务,确也是靠着这样的理念逐年增长起来的。
然而,陪着客户成长,这并不是外所的律师能做到的。在陈克还在外所的年代,小时费率和不封顶的项目收费是主流。这确实是一家世界排名前列TOP律所的风范,但事实上也无疑挡住了类似陈克这样有足够法律技术背景的资深律师出门招揽中小型企业客户的可能性。听听陈克当时每小时两、三千人民币的费率,基本中国的中小型企业客户就“呵呵”了。
有时,陈克觉得QQ说的还是挺对的:在外资所最好还是能有个这家所总部国家的律师资格。倒不是说有了以后真能升合伙人,但毕竟能和同年龄的外国同事貌似拥有相同的硬件条件。到了升合伙人的当口,也不一定会被别人说三道四。至于别的因素,只能碰运气。但如果换个情况,没有那个国家的资质,岂不是给人留了话柄?中国业务再纯属,在这当口上,也很可能 “然而并没有什么L用”。
田月那年决定去美国时,其实三人一起晚餐上就说起过这个。陈克当时还只是需要资深律师监督的小朋友,并不像田月一样细致、思维缜密且有优秀的英语口语,所以能直接和合伙人工作,也从未看清或主动考虑自己在柏恒所的未来。家里、手里更没几个钱,于是留学考美国律师资格对于陈克而言,从来就是可有可无。
直到出了柏恒,在唐仑纯粹做中国业务,替老唐等人操盘中国客户后,陈克甚至还庆幸自己没花那钱和时间去美国游学。到了今天,代理老唐参与和柏恒的多次谈判后,陈克才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合并后,自己的定位呢?
一想起这一条,陈克从心底里突然有了一种郁闷的感觉。往东瞄了一眼灯光仍然闪烁的“三塔”,他放慢了脚步,很是不愉快。摸摸口袋,兜里故意只放了钥匙和零钱,也没带烟。更是令人觉得气馁。
不知哪本书里看来的那句话:当你没有主动改变自己轨迹的欲望或机遇时,只能等待轨迹来改变你。
今晚,陈克才自己对自己承认:真的,不是不后悔。
待续,逢每月5日及20日刊载,作者加班则相应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