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224】CLECSS最让我感动的,是支撑着这项事业背后的信念 --为征文活动抛砖引玉

时间:05月22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本周【CLECSS 1220】《2017年征文比赛》发布后,我们陆续收到大家的参赛作品。今天我们很高兴收到刘建强律师的投稿,写一下自己这么多年对CLECSS的思考。希望各位读者看完刘律师的文章,对我们的理念有更深的认识。在此非常感谢刘律师的分享!

作者:刘建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

本周初看到CLECSS群里发了征文比赛,立刻转发到朋友圈。并附言:“记得不少朋友有令自己感动的文章,请写完发梅总。”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在之前转发Simon的文章时,也经常有朋友在下面留言。人生感动的时候越来越少了,能记住的就赶紧写下来;这样,就可以留着书面的记忆,在想起的时候把这份感动拿出来回味。

看到我的附言后,朋友在下面留言:“刘律,您也有吧?”我说:“有,写!”是的,其实CLECSS的好文的确很多,让我说出哪篇最感动,真的很难。其实,最感动我的,是Simon和CLECSS同仁们三年来风雨无间,一天不漏地写下一千两百多篇文章;是十来年CLECSS在国内举办的无数次针对青年律师的公益讲座和公益活动。

前段时间看了本励志的书,说连续做一件事30天,就能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并坚持下去。本来我就有拖沓和懒散的毛病(工作除外啊);看完后,觉得这刚好是对症下药。于是,我也像打了鸡血一样,准备连续写上30篇文章。可实际结果是,写到第二篇,就因为一个外出的事耽误了,之后就没有下文了。这次经历,更让我体会到对于一个法律从业者而言,连续一天不漏地写三年是需要一个什么样的毅力。不,仅仅靠毅力肯定是不够的;这绝对是需要一个信念来支撑的。这个信念,应该就是CLECSS的“Think Big, Do Big”的信念。

我和Simon是十几年前他还在土兔网做香港版块的版主时认识的;最早见面我记得是08在香港,当时我正在参加青年律师赴英培训项目,刚好有两个月在香港年利达做Visiting lawyer。后面回到北京工作,也偶尔参加Simon在北京组织的活动。我自己印象最深的,是Simon对这些公益活动的执着和对青年律师情有独钟的支持。这份执着和支持,从我们还算的上青年的十几年前,一直到了端着泡着枸杞保温杯的今天。没有一份强大的信念,这份坚持绝对是难以为继的。

其实,刚开始参加CLECSS活动时,看到周围众多类似“北大+哈佛”出身的精英们,让我这个草根出身混进涉外圈子的律师还是有不少压力的。但后来参加活动多了,这份顾虑就慢慢消失了(其实和自己年龄更大脸皮更厚了也有关系)。CLECSS当然不乏拿着Global Pay的精英,但我也相信其中有不少默默看着别人发言而欲说还休的非京沪法学院毕业在京沪拼搏的同学。CLECSS也完全考虑到了这些情况,所以才有了【CLECSS #715】《非京沪法学院毕业生去京沪工作》以及Simon鼓励大家自强的【CLECSS #637】《草根律师的成长》

人生的大成就,是需要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运气起的作用可能会远远大于努力。虽然仅仅靠努力可能无法让你完成宏图大志,但却能保证我们靠自己的手艺过上一个体面的生活。对于靠法律技术吃饭的律师,如果对金钱和地位的追求没有那么强烈,这其实也是个不错的结局。

最近网上流行一句话“你努力的天花板,竟然是别人的起点!”这句充满简单的自负和傲慢等负面情绪的话也反映了我们社会中大众的焦躁和不安,以及以物质和地位为唯一追求的价值观。是的,如果以金钱和地位来衡量,很多人一生积累的财富可能真不如一个资本市场的大鳄在某一天赚取的数额;普通人通过自身努力能够取得的社会地位也很难和二代们的起点比。但,难道这就是人生的全部吗?如果这样,CLECSS为什么会去做这些公益活动?为什么没有去为那些功成名就者捧场而是把精力放在了青年律师身上?我想,答案是不言而喻的。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金钱和地位当然是一件非常值得自豪的事;但这绝不是人生的唯一目的和成功的唯一标准。人生的终点,其实都是一样的,没有人可以活两回;你的天花板也会是别人的天花板。关键是,在人生的起点到终点的路程中,你做了什么,体验了什么,留下了什么;这才是真正你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如【CLECSS #717】《法律界之人比人》所说:“法律人生没有标准,唯有努力最好自己。”像CLECSS倡导的一样“Think Big, Do Big”,你的信念会让你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