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358】内所外所之间的人才流向

时间:05月23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CLECSS 1354】《顶级内所的人才流向(附投票)》【CLECSS 1357】《英美律所之间的人才流向》后,今天写完这三部曲的第三篇《内所外所之间的人才流向》。

内所外所之间的人才流向,关系很微妙的。我想了一想怎样处理今天这篇文章,最后还是决定分时间阶段来处理。

事业初中段

如果是十年前,这个流向是单向的。有不少内所工作的朋友,其实毕业时是想去外所的,不过那个时候进不去。他们已经在内所工作1至3年,在内所做Associate,但仍是想去外所,即使外所的职位是Legal Assistant或Legal Consultant,由于当年工资还是比大部分内所Associate 高,所以还是很多人愿意从内所过去。

现在,内所和外所工资贴近。排除掉JD或LLM读书回来拿Global Pay或部分Global Pay的情况,顶级红圈内所其实跟顶级外所(出本地工资的情况)的工资差不远,所以在内所和外所之间的流向,现在不像十年前是工资差距推动的。现在转换,主要考虑自己的长远目标,喜欢哪种工作文化等。

内所换外所的一些原因:有些年轻律师喜欢更国际化的氛围,觉得将来如果申请LLM/JD会有一定优势。一些在内所工作强度过高,去了某些外所可以略为轻松一点。

外所换内所的一些原因:例如某人是想做争议解决的,觉得在外所发展空间没有内所那么好。又例如某人长远目标是要在内所做合伙人,觉得一开始在内所一步一步爬上去好。

事业初中后段

在这个阶段,一般是外所流向内所较多。主要原因是:第一,其实很多外所(Magic Circle 如Clifford Chance,或Vault 10其中几个牛所,或早进中国的外所如Baker除外)生意未必好,去外所有更多发展。否则在外所做太久,反而比同年的律师朋友做Deals少了。第二,就是升职的机会,如果你所在的外所生意不够好,升职机会自然少,反而你在内所做大量的项目,接触更多客户,升合伙人机会更高。(这个阶段,内所去外所比较少,但有些律师对外所情有独钟,如果刚好外所有个中高级的职位,例如收购合并,PE等,也会考虑过去,之前内所的经验也用得上)。(注:对于已做了合伙人的律师,情况也一样,都是外所去内所的多,详情可以参阅【CLECSS 1338】《从神奇圈去红圈所》【CLECSS 1340】《神奇圈v 红圈所:荣誉感 + 使命感》

结语

内所及外所的人才相互流向,常会发生。在不同的事业阶段,律师会有不同的考量。祝各位律师朋友们新一年都能作出事业上正确的决定。今天我们不妨又做另一个投票,看看大家对于“内所外所人才流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