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038】比起美式工资,英式工资会否更合适中国顶级法律市场需要?

时间:05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在【CLECSS 1005】《红圈律所涨薪引发的思考》一文中,我曾经提到如果这次大家跟随涨薪,将可能形成美国BigLaw 标准Pay Scale 那种情况的雏形但最近几星期观察了中国律所的不同反应,觉得可能还是英式工资(比起美式工资)会否更合适中国顶级法律市场的需要。

英式 v 美式

英国有著名的五个顶级神奇圈律所(Magic Circles),包括Allen & Overy (安理),Clifford Chance (高伟绅),Freshfields (富而德),Linklaters (年利达),Slaughter & May (司力达)。但他们不会像美国BigLaw一样完全统一pay scale。像这几个律所的香港Office,第一和第二年的Trainee Solicitor,一般月薪为4.5 至 5 万港币,取得律师牌后大约月薪8万港币上下。日后每一年级的律师,也是有个Range,不会没一年级的律师工资完全一样。

由于取得这些律所的Offer比较难得,这些律所不会因为一两千元(最多是几千元)的差距,而流失掉好的Candidates。比如说某个律所X的Trainee Solicitor 4.8万一个月,另一个律所Y 4.5 万一个月,从Candidate的角度不会因为那几千元,就一定去X。一般会考虑整体的文化,在中国区的前景等。而从律所的角度,即使丢失一两个Candidates,但Candidates 众多,而这些顶尖律所的位置很少,所以还是能招到很好的Candidates。反之,美式的“统一BigLaw 工资”,表面的好处是避免律所之间无限涨薪的恶性竞争,但坏处是失去了市场应有的调节机制(比如说某个一线律所创收比略低,它给的工资略低本来就很合理,但在美式工资的环境下,它逼着要给那个“统一工资”。当然事实上某些Vault 100 靠后的律所,也不一定跟BigLaw Pay Scale)。

涨薪的反应

在传出君合涨薪的消息后,随之而来也有方达等其他律所调整工资的消息及各种传闻。这些律所,大家也不会一致给月薪两万元,有较高或较低者。估计其他红圈所之后也会低调在内部作出调整。跟我上段英式工资的分析一样,这些律所不一定要给完全相同的工资,因为顶级的律所机会不太多,而中国好的Candidates很多,在一定的Range 浮动,也不会丢失好的Candidates。Candidate A 不来,律所可以挑Candidate B。所以这种“在一定的Range 浮动”的英式工资,较切合中国的需要。而且,中国一线律所的实力本来有较大差异,因此较弹性的工资更合符国情。

结语

预计未来十年,中国顶级律所都会像英式工资一样,工资不会完全统一,但会在一定的Range里浮动。用英式工资模式(比起美式统一工资),更切合中国“Candidates 多 + 一线律所实力有较大差异”的实情。在此祝大家在中国法律市场都找到合适自己的工资机制,让律所和律师在中国法律市场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