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073】五一劳动节: 律师的名义

时间:05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引言

今天5月1日劳动节。律师平时工作辛苦,希望大家在今天都能好好休息。我上一篇原创故事,已经追溯到【CLECSS 1037】乘风破浪(律师版)。今天我再来一篇《五一劳动节: 律师的名义》,探讨律所和律师的劳工关系。故事纯虚构,希望引发大家各种思考。

LD律师事务所

在北京,有个专做劳动法的Boutique Firm,简称LD。里面有大约10位合伙人,50位律师。每天那50位律师,忙着替各大小公司处理各种劳动法相关事务,例如劳动诉讼,雇佣合同审阅等。扣除租金,税务等成本后,律所每年收入5000万元。每年分钱如下:

合伙人律师
分钱(年)4500万500万
人数10 50
人均(年)450万10万
人均(月)37.5万0.83万

那10位合伙人,每天都在外面跑生意。而那40位律师,每天从早上九点做到晚上十点,但收入微薄。陆律师跟几位同事,向管理合伙人金Par反映,分钱比例是否应该调整一下(合伙人的收入是律师的接近50倍)。管理合伙人金Par说:“法律市场是市场经济调节的,你们的价值是市场反映出来的。要是你外面找到更好的,欢迎随时离开”。陆律师在LD工作了5年,在劳动法方面已掌握得不错,这次管理合伙人的回复,让他很失望。他没想到天天处理劳动关系,但自己的却处理不好。合伙人赚那么多钱,就不能多分一些给年轻律师吗?

在吃午饭时,陆律师决定跟同事进行“律师的名义”计划(注:因为计划目的是保障律师的利益,所以计划叫“律师的名义”),大家一起在外面找工作,并相约大家差不多的时间辞职,看看律所的反映。

“律师的名义”计划

因为陆律师等已在劳动法领域有相当经验,所以很快就找到工作。现在他月薪1.5万,外面找到2万的。其他同事也有相同的情况。于是在五月二日,劳动节的后一天,15位律师同一天递了辞职信。合伙人们感到很意外,50个律师走了15个(而且大部分是中级的),谁干活? 他们都很震惊。那时候他们都意识到原来这些年轻律师对他们都很重要。金Par召开紧急会议,商议分钱比例。那时候,很多合伙人都说愿意拿少一点,多分一点给年轻律师。于是他们提出了一个新方案:

合伙人律师
分钱(年)4000万1000万
人数10 50
人均(年)400万20万
人均(月)33.3万1.67万

那时候,合伙人们发觉自己分钱才减了11.1% ,但律师们就增了100%。他们每月的收入37万和33万分别不大,生活一样地过,但年轻律师0.8万和1.6万,分别却大。

方案推出后,陆律师觉得“律师的名义”计划已成功,15位律师决定不走。自此后,合伙人和律师关系更好。

后语

很多年后,陆律师在LD律所做了管理合伙人,他经历了“律师的名义”计划,对合伙人和律师关系有更深切的体会(做了合伙人后,他更能从不同的角度看事情)。律所增加了更多年轻律师的福利,让他们都可以在健康快乐的环境度过他们头几年的律师生活。冰箱放了各式各样的水果和饮料,这些都只是一些“小心意”,但却能让年轻律师内心更好过,可乐而不为呢?

凌晨一点,月淡星稀。陆律师离开办公室,看见还有几个年轻律师还在加班,身心疲惫。他去Pantry冲了几杯咖啡给那些小律师们。那几个年轻律师都很感动。事实上,合伙人和律师关系不只钱,还有情与义。各位CLECSS友,你在律所是否又能感受到这种江湖情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