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450】法律人:书中自有黄金屋

时间:06月11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引言

以前小时候在香港的美孚新村长大(见【CLECSS #432】《失落的焦土》),住在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每次路过小区海边的大房子,心里都想,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买得起这些房子。所以从小到大,都知道要尽力而为,把书读得最好。在香港,对于一个中产或中下层而言,做医生或律师是一个最好攀爬社会阶梯的机会。当年在读医学院,法学院和商学院之间,我就选择了读法学院。

书中自有黄金屋

虽然说读书为了追求知识,但是出来找份好工作,赚取生活所需,也是很重要的。法律,比起很多学科,是一个直接能赚钱的工具。你读好了书,将来把那些知识直接应用,就可以赚取不错的收入。如果你读金融,可能赚到大钱,也可能会输掉大钱,但是法律和医科等专业知识,却让大家无风险地赚到一笔可观的收入。美国JD毕业后,虽然没有找到颜如玉,但黄金屋倒是找到一些。

黄金屋的背后

当你通过读法律找到黄金屋后,生活有所改善,可以每天吃好的,到处去旅游。但过了一阵子,你会发现每天吃好的,也会吃腻。我们每天在朋友圈里都放一些我们吃喝玩乐的照片,未必是最有意义的。我更欣赏某些朋友分享一些帮助山区儿童,帮助贫穷法律学生的经历。在我不跟朋友交际时,生活其实很朴素,我平时会把自己的钱,放在帮助年轻律师和法学生身上(单是旅费,过去八年不知道为了CLECSS掏了多少钱)。我平时也会捐助其他慈善机构。自己吃少一顿好的,没有什么大不了,但那几百元可能就可以帮助了很多其他有需要的人。

用自己赚到的黄金帮助别人建立梦想

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意义,在于自己赚到一桶黄金后,再利用这桶黄金帮助别人实现梦想。其实自己家里雕栏玉砌,真的有意义吗?与其用那些钱自我享受,倒不如去帮助别人实现梦想。我很愿意分享自己的东西给身边有需要的法律人。以前读书时,我会把我所有书籍和物质,留给需要这些东西给师弟师妹。例如JD毕业考Bar后,大部分人会把Barbri 那套书在网上卖掉,但我会直接送给身边有需要的人。

结语

到了现在,我还没有一套完整的黄金屋,但我也没有此需要。人生在世,生命更在于是否有意义,即使我有一套黄金屋,我也不一定快乐,倒不如像《快乐王子》一样把有需要的东西分享给有需要的人,发挥出我们律师乐于助人的精神,永远不要忘记我们做律师的真正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