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673】LLM/JD法律事业起点的跳板

时间:06月12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昨天的【CLECSS #672】《US LLM/JD找回国工作机会Q&A》的投票里,有46%人表示“今年机会不多,迷惘中!”。所以看来能直接拿到理想机会(例如外所的Associate)的人不多。在现实人生(尤其是现在竞争激烈),没多少人能一步到位,那我们在众多“过渡性”的跳板里,怎样选择呢?

LLM/JD毕业生可能碰到的过渡性选择:

每个人的最终理想不同,今天以比较多LLM/JD的理想(顶级外所的Associate)为例,看看大家会碰到的过渡性选择:

跳板指数
UpperTier外所的LegalConsultant            4
LowerTier外所的LegalConsultant3
顶级内所的Associate3
在美国做个小所实习2.5
中小型内所2
守株待兔0

(注:满分5分,越高越好,越容易抵达最终目标。)

常见问题

1.我拿了一个外所的Legal Consultant,和一个内所的Associate Offer,去哪一个?

这要看你的事业目标。如果打算一直在内所做到合伙人,其实后者是不错的选择。但如果目标是走外所那条路,前者较好。因为其实两三年后就会能升到Associate。见过一些选了后者的,将来转回去外所,也是从外所Legal Consultant做起。(注:如果是一个排名较低的外所,业务一般般,那跳板指数也会相应调低)。

2.在国内大所和留在美国小所之间,怎样取舍?

除非本来打算移民美国,一般我都建议宁愿回国做大所,因为业务跟将来你想做的BigLaw业务较衔接。很多美国小所的业务很本地化,不一定是你将来想做的。当然如果你进了一个Corporate Boutique Firm,业务刚好是做Corporate的,跟大所的业务类型差不多,也可以考虑。

3.手上的过渡性Offers都不满意,再等等,对吗?

如果手上的Offers都不满意,再等等也无可厚非,但最好不要等超过半年,否则会给别人长期失业的印象。如果已闲了半年,任何机会都比完全不做事好。

结语

各位CLECSS朋友们,人生很多时候都比较难一步到位,有时候在事业初段必须要作出妥协。但这妥协是短暂的,只要我们不放弃,最终也会熬出头来。在此祝各位CLECSS律师朋友们都有实现最大的法律事业梦想,一起Think Big; Do Big!

LLM/JD们,你们喜欢哪个法律事业跳板?(假设最终目标是做外所律师)(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