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1186】访谈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主张恺文– 从华东政法大学到香港大学JD

时间:05月20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注:就此“海外奖学金”而言,“海外”指“跨司法管辖区”(cross-jurisdiction)。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香港”)是普通法系,因此仅就此“海外奖学金”而言,奖学金委员会一致同意“海外”包括香港。

自从【CLECSS 1140】《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结果》公布后,十位得奖者备受关注。继【CLECSS 1178】《访谈CLECSS-方达海外奖学金得主叶梓健–Social Mobility:纽约大学LLM之路》后,今天我们找来第最后一位奖学金得主张恺文。张恺文会分享一下自己在内地和香港读书的不同体验,香港工作经验,及人生理想。

历时几个月的海外奖学金申请,材料审阅,面试,结果公布,颁奖礼及访谈也宣告结束。再次感谢方达律师事务所及各位法律界朋友的大力支持!

访谈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董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受访者:张恺文,香港大学法学硕士,在香港工作了近三年。本学年开始在香港大学修读JD。

1. 你华东政法大学毕业后去了香港大学读法学硕士。可以分享一下你在香港读书时和内地读书不同的体验么?

华政位于魔都,是“五院四系”之一。我认为华政对学生的培养模式,总体来说还是偏向于放养。虽然我读本科时,学校的教学形式和考核方式大多比较传统(例如有指定的教科书,以教师授课为主,课程内容主要基于对教科书的阐释等等),但是自由度极高。除去上课的时间,学生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比较充足,完全可以定制自己的发展方向。例如参加社团活动、拓展第二专业、从事学术研究、准备出国留学或者律所实习。培养方式自由,学生拥有的选择更多样化,为人处世也比较灵活。当然,这种方式对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也有一定要求,否则一不小心就会提早过上养老的生活。

相比之下,港大的CFL(Corporate and Financial Law)项目则完全不同。虽然表面上看自由度很高,但是学术反而会占据更多的时间。例如,教授在课前会布置很多推荐读物,涉及到不同的书目,一个星期几百页的阅读量实属正常。虽然不会有人监督学生是否真的去读了,但是课程的进度非常快,读不完会直接造成上课时的理解障碍。而官方授课语言是英语,且拥有各种风味,会对学生的理解带来更多障碍,所以需要一定的适应期。

另外,相比于本科考核时对“标准答案”看重,港大更侧重于个人的理解和想法。一篇几千字的论文,可以有A教授的理论,B学者的观点,但是关键在于学生的看法。但要在短期内形成一个观点,势必要阅读大量文献并进行思考,所以即便学校不在乎上课出席率,只要能交出一份过得去的论文,也就意味着学生在图书馆中花费了相当的时间和心血,也就达到了教学目的。

2. 法学硕士毕业后,在香港工作了近三年。可以跟我们分享一下这三年在香港的工作经验么?

法学硕士毕业后,我也是在机缘巧合之下,进入了中伦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的团队。由于地处香港,所以团队的很多案件也都是涉及多个法域的跨境投资或者争议案件,这也意味着我必须具备使用英文撰写各种文件的能力。这对于身为菜鸟的我来说,是一个考验。

考验会促进成长,但是快速成长离不开律师前辈的指点。例如,有时我需要草拟一篇回复客户某个法律问题的电邮初稿。我的第一反应是以小论文的标准洋洋洒洒写一大篇。经过王律师的逐句删改,我才发现对于此类电邮而言,可读性更为重要。首先客户可能完全不具备法学背景,所以提出的问题比较笼统。这就要求我先将一个笼统的问题做拆分:客户想知道的到底是什么,除此之外还应该知道一些什么。之后再用最简练易懂的语言告诉客户,他想知道的答案是什么,以及我们的中国法律意见是什么。所以能得到资深律师或合伙人的直接指导,对于任何一个初入律所的菜鸟来说,都是十分幸运的。

离开中伦之后,我去了Stephenson Harwood就职。由于陆港之间愈发紧密的交流,很多内地企业选择在香港上市。然而在类似的案件中,我只能评估中国法下公司的合规风险。对于香港法律法规下,公司的合规风险有多大,我却丝毫不清楚。这段工作经验让我明白,没有普通法的背景,将会直接影响到今后我对一个涉及多法域案件的判断和把控。

中伦带给我成长,SH让我发现不足。我很感恩能拥有这两段工作经验,也十分感激中伦王勇律师的栽培和指点,以及所有合作过的中伦和SH同事们的帮助。

3. 你工作几年后,决定继续在香港大学读JD。基于什么原因做出这样的决定?

其实LLM毕业之后,我一度认为自己不会再回去念书了。但是之后的工作经历慢慢改变了自己的想法,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当然最深层的原因,是对自己还有期待,也相信自己还有潜力没有被挖掘。

至于要通过哪条途径弥补我对普通法的认知,我也想过很多,也问过很多朋友。虽然面前有很多选择,但是我隐隐地期待可以在港大系统地去学习普通法,期待在新的学习中激发自身潜力,也很期待在一个全新的平台上会接触到的所有机遇。不过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考虑到升学风险、课程安排、投入成本等等因素,我犹豫过很长时间。

幸好身处的圈子给了我动力。曾经一起在香港求学的同学朋友都果断选择了自己的道路,有些回了北上广深发展,有些去了英美深造,还有一些也在积极为今后的发展谋划。这让我意识到,犹豫不决也是一种选择,但这种选择不会让自己的境遇变得更好。

4. 可以分享一下申请香港大学JD的经验么?

首先我认为可以多收集关于港大JD项目的资讯,例如学校官网上的录取标准以及类似寄托天下这些网站上的分享。这些信息有助于提炼出学校招生时的偏好,也能为自己先做一个客观的评估,分析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另外就本届的班级组成情况看,个人认为港大的确偏向于招收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候选人。

其次,通过材料文书给招生委员会留下深刻的影响。我个人的建议是第一,要在申请材料中不断地强调自己的优势。例如,工作经历是我的优势,因此在简历和个人陈述中,我都着重强调了这个优势。第二,个人陈述要体现出真诚和独特思考。我的个人陈述主要回答了三个问题“Why JD?Why HKU?Why me?”这三个问题我不太建议使用模板,因为相比于满满的套路,你的真实想法往往更能打动学校。另外,我也写了一些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希望在今后的学习中解决。这显示出攻读JD项目是我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而不是心血来潮。

最后,部分候选人会参加一对一的英文面试。我认为面试官看重的是:候选人的英语口语能力和反应速度、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应对发散性问题的反应。相比之下,答案是否正确反倒不这么重要,毕竟候选人没有普通法的背景。所以只要自信大胆地表达观点就可以,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害怕答错而焦虑、紧张或者结巴。

5. 你在港大JD毕业后有什么打算?长远的人生理想又是什么?

我毕业后的目标是首先在香港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然后涉猎一些有兴趣但还没接触过的法律领域,例如争议解决。由于内地经济的腾飞,不少中企都在海外投资发展,这为法律人带来了新的机遇。我认为跨境多法域的争议解决案件很有挑战性和吸引力,想长期从事,也非常希望我的实践经验能够为现有的跨境争端解决机制提供更多思路。

此外,我对自己长远的要求是保持旺盛的好奇心、果断的行动力,以及乐于分享的心态。我自己也受益于CLECSS十年如一日对于年轻法律人的帮助,所以希望今后也可以利用自己的所学所知,为今后的法律人提供一些经验分享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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