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还记得我在斯坦福商学院入学那周,我们便被灌输一个很重要的信息- 斯坦福的文化是互相帮助,校友共赢。如果你还保留那种小孩子的心态,每次都要打败对方,就不要过来斯坦福读书。简单来说,是Cooperative(合作)的文化,而不是Competitive(竞争)的文化。
法律界的Cooperative v Competitive 文化
法律界市场竞争很大,同行如敌国。曾经碰过这种情况,两个律师为了抢生意,互数对方不是。很多律师都会很小心自己的客户资源,只会出席客户活动,不会出席律师同行的活动,怕把自己的客户朋友介绍给另外一个律师认识,客户会被另一个律师抢掉。
这让想起几年前一个律师朋友跟我说的话,“我乐于分享我的资源出来。If I don’t give, I don’t take”。举个例子,如果我们5个律师朋友联合举办一个法律讲座。我把我10 个法务朋友带出来,其他朋友也把他们各自10个律师朋友带过来。那虽然我那10个法务朋友的资源可能有机会溜走去我其他律师朋友那里,但是同样地,我也认识了其他40位新法务朋友。这样,我的资源最后也是正数增长了。所以,我们有时候必须要拿我们部分资源出来,才能获取更大的资源。而且,你即使不带你那10位法务朋友出来,你其他律师朋友也会在其他场合认识你那几位法务朋友,那为何不趁着活动做个人情呢?
法律界没有永远的敌人
另外,虽然律师同行如敌国,但这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今天在这个项目上大家是竞争对手,他日我们在另一个项目上,说不定是合作伙伴。所以法律界无论竞争多激烈,也不要轻易得罪同行。你今天说了别人是非,或在项目上过分强势得罪别人,他日你的对手就不在想跟你合作。例如,如果你得罪了今天谈判桌上的对方律师,他日他转了法务,就不太可能考虑用你们律所的法律服务。所以要记得,法律界即使竞争激烈,也不能随意得罪同行,反而应该多约出来见见面,看有什么可以合作的地方。
结语
世界这么大,不是一个人能玩的。往往人与人之间都要合作,才能把事情做大。我很高兴CLECSS这么多年来以“ Think Big; Do Big” 为主题,吸纳了四方八面有潜质的中国年轻律师和法律学生。在CLECSS这个平台里,我们大家一起合作成长,在法律事业道路上一起共赢。期待更多的法律朋友们加入我们,让大家的法律事业做得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