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292】律师:我为自己的人生奋斗,而不是为我的合伙人奋斗

时间:06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昨天【CLECSS 291】《从中国法律人申请商学院的角度看最新的US News商学院排名》提到“你为自己的人生奋斗,而不是为你的合伙人奋斗”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和讨论。

我为自己的人生奋斗

初出道的CLECSS律师朋友们,要分清楚两个情况。第一种情况,做了事情后,所得的归自己。例如你做了一个新项目,学到一些新知识,将来这些技能是自己的。你接触了一些客户,将来慢慢建立关系,有天你离开律所,如果能带走,也是归自己。第二种情况,你每天无日无天地工作,都是一些重重复复,但合伙人可以赚到钱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你做了很多年,在法律技能上也没有长进。钱是赚到了一点,但合伙人赚去了大份,自己赚了小份。这样值得吗?

如何确保第一种情况

作为年轻律师,首两年遇到第二种情况,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合伙人也是生意人,生意人有生意人的考量。但是我们不能让这个情况长时间一直下去。到了第三年,要是也是这个情况,就要勇敢向合伙人提出。例如,你每天做IPO 的尽职调查,你要向合伙人提出做做别的,例如收购合并,PE/VC 等。这个确保你不会天天呆在办公室,只为糊口而工作,每天浪费生命。如果合伙人不答应,你判断他不能给你新的机会,就是时候换个地方工作。外面天大地大,总有你能容身的地方。

做能锁定在自己篮子的事情,但不能太功利

我们想象,我们有自己的篮子,你每做一件事情,都把你新学的知识和技能,新接触的客户,放进自己的篮子里,这个篮子就为你将来的事业积累。有天你离开自己的律所,你带走的就是你这个篮子。当然律师终归是一个人,人也不能太功利,有时候,能帮到律所和同事的,即使不能放进自己的篮子,也努力去做。你在圈中建立了好的名声,以后更多朋友愿意介绍资源给你,以后自己的篮子就更多东西。

结语

CLECSS 的律师朋友们,我们第一步是为自己的人生奋斗。我们为了自己的理想奋斗,而不是沦为别人实现他们梦想的工具。不是说自己要功利自私,而是说“只有能做好自己,我们才能帮助别人”。这些年来,我每天都积极做好自己,再去全国帮助各省各地的中国法律学生和年轻律师。希望所有CLECSS 朋友们都能为自己的梦想奋斗到底,人生为自己而活。做好自己,再帮助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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