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286】法律人一天24小时做36小时的工作– 周伯通的左右手互博

时间:06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很期待今天下午在CLECSS讲座跟各位上海朋友见面!

最近社会讲求创新。所谓创新,其实是对自己固有的认知和做事方法的改变。各位CLECSS法律界的朋友,其实大家有没有想过一天可以不只是24小时,而是36小时呢?那就要从周伯通左右手互博之术说起。

客观来说,一天24小时是不可改变的事实,但是人往往可以通过2分钟做3 分钟的事情,让每天的时间倍大到36 小时,亦即是说:1+1 = 3。现在我们就看看1 个人同时做两件或多件时间的各种情况。

同时做两件轻松的事情

其实这种最容易省时间(创造时间)。举个例子,我一般会一边看电影,一边吃热狗,这样我会把原来吃饭的时间省掉。别人利用那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去吃饭,我就同时吃了饭,和看了一场电影。大家可以参考【CLECSS #257】《世界最遥远之距离,是我在律所忙如狗,你在戏院吃热狗》。其他例子,又比如你可以一边开着电视看新闻,一边打开电脑看网站,完全没有必要一先一后看。简单来说,对于轻松(不太用脑)的事情,基本上不怕同时做几件。

一件轻松 + 一件用脑的事情

同时做“一件轻松 + 一件用脑的事情”其实也不难。因为轻松的事情不会妨碍复杂的事情。比如说,我每天早上右手吃早餐,左手打电脑写文章。基本上两件事情不会影响对方。吃早饭主要用“右手+ 口”,写文章用“左手+脑”。基本上只要认清自己身体部位的各种不同功能,身体就可以同时做不同的事情。

同时做两件用脑的事情

由于人只有一个脑,很难同时想两件事情,所以有点难度。这样,你在开始做之前,就要看清楚两者之间的关系。比如说,两者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有些共通点,或是刚好相反?例如,如果你要写两篇文章(例如同时申请哈佛和斯坦福商学院),有些素材可以同时用到,写一段文字用于两个申请上。或两者要求刚刚相反,你就直接相反写就可以。这样就可以省去不少时间。简单来说,就是尽量把两件相关(任何关系都行)的事情放在一起做,如果真的没有任何关系,那就没办法,唯有分开做用脑的事情,做的时候连着一件轻松的事情来做。

结语法律人24小时做36小时的工作

总言之,人的一生时间有限。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里,我们唯有自己寻找突破,对于我们很多固有的认知(例如1天24小时做24小时的工作),都要打破。在运作CLECSS期间,我就感到自己每天都很有活力和冲劲,很高兴自己每天都能做到比其他人更多的事情。祝各位CLECSS 朋友早日掌握周伯通左右手互博之术,早日在事业上成功!

上海的CLECSS 朋友们,下午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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