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CSS 267】猛虎 v 地头虫(律所篇)

时间:06月24日
来源:CLECSS
作者:CLECSS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CBLA旅美中国律师协会理事,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经验

讨论“猛虎 v 地头虫”,可以从两个角度看,外所和内所的竞争,国内全国性大所对地区性当地大所。早前我们在【CLECSS 法律Career #242】《外所在中国水土不服的原因》曾经讨论过外所进中国敌不过地头虫。这很大原因是基于国家对内所的保护政策。今天我们就看看全国性大所和地区性律所的竞争。事先声明,我主要从一个外来律师的角度看,由于我没有在内所工作过,如分析有所缺失,见谅。

香港猛虎v地头虫竞争的启示

在内地,由于国家对内所的政策保护,内所得以发展迅速,打败很多过江猛虎。以香港为例,因为市场开放,没有太多保护本地律所的政策。慢慢就发现,地头虫都敌不过猛虎。早年香港有很多不错的本地大所。以前香港本地律所龙头的是孖士打(JSM)和的近(Deacons)。现在孖士打已合并进Mayer Brown, 全名Mayer Brown JSM,现在就剩下Deacons 坚守做本地所。如果做大的金融项目,一般都是国际投行,国际投行大多会选择国际律所,所以本地所如果不跟国际律所合并,很难做大生意。即使不合并,本地所的律师也会严重流失。因为国际律所的工资较高,而且Label 较好,本地律所都留不住人。以今年市场好为例,很多外所和顶级律所都争相跟香港本地律所合并(当年Arculli,Fong & Ng, 要是不并进金杜,也走不到今天的地步)。本地律所的生存空间日少,他们必须要找到自己的定位,例如做本地诉讼等,避免跟国际大所直接竞争。

内地猛虎v地头虫竞争

现在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内地的城市。内地大部分的大所都是以北京为总部的,也有少量的是在上海起家的。这些律所慢慢发展到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其他大城市,跟当地的地头虫律所直接竞争。上段香港发生的事情也发生在内地每一个主要城市。以深圳为例,根据有关消息,金杜,中伦,德恒,锦天城等律所稳占当地律所创收Top 5。这明显把原来的当地的地头虫律所比了下去。事实上,以金杜为例,当他们十多年前进入深圳市场时,就从广东信达等律所挖了不少人。从这些被挖的律师角度来看,金杜这个平台也可以让他们多做一些大项目,把业务水平和项目质量提上去。君合在广州开所时也是从其他所挖了不少人。从我们外来律师来看,如果我要在一个二线城市找律师,我对当地律所不熟悉,可能就会找个大律所的当地分所合作做业务。比如说,我要找成都律师,可能会去找金杜;我要找宁波律师,可能会去找大成等。

结语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不是有当地的政策保护,地头虫律所都敌不过猛虎。个人而言,我喜见律所的多元化发展,我很高兴很多中国年轻律师敢于开创自己的律所,慢慢做大。所有大律所都是从小律所做起的。在未来一段日子,我希望能跟内地的同行多交流,讨论中国法律市场,欢迎各位联系我。期待羊年在中国各个城市见到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