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5日,祝各位圣诞快乐!
继【CLECSS #801】《律师:当我们在谈论身体被掏空的时候我们在谈论什么》,【CLECSS #697】《律师和秘书姐姐》及【CLECSS #639】《借贝嫂在香港开店说说女律师的时尚品味》后,今天我们很高兴再次收到PFD (就职于某国际律所)的投稿《Some of us are borne to be lawyers》。各位CLECSS律师们,在法律界,有些人天生就合适做律师。无论你是否天生如此,都祝各位好好享受这个法律旅程,Enjoy!
(作者:PFD)
Merry Christmas!
首先希望所有的朋友受到圣诞老公公的仁爱庇佑,尽情享受花香酒醇,最最重要-假期都不需要加班啦!
相信transactional lawyer都有过节假日加班的经历-其实“加班”这个概念对律师而言好像一直都不太适用,工作本就延绵不绝,哪有繁赘的必要?前段时间休假,动不动就在明信片一般的湖光山色前抽出电脑工作,同行的朋友早就见怪不怪,难得其他的游客没人跳出来跟这个mood killer抗议。所幸沟通无障碍的junior全程无缝对接,抵消了系统remote access的挫败感,着实让人安慰。虽说之前尝尝揶揄她为何跟整个华人圈如雷贯耳的大师兄差距如此之大,居然前两天休假前华丽丽的丢给我一份相当惊艳的文件,顺便扫盲了一下“复盘”的概念,后生可畏!
记得以前所里的有一位senior par在电脑不普及的年代,一份Deed of Covenants倒背如流。科技手段进步,每每遇到律师中的精英也会感慨some of us are borne to be lawyers - “硬件”方面:过目不忘、超长待机(例如5天不睡觉)、光合作用(不吃饭)、从无jetlag困扰;“软件”方便:逻辑分析能力极强、严谨、认真、对文件追求几近偏执的完美、对律师行业保有长久的热情和执着、沟通技巧高超。上述各项在每个人身上以不同比例搭配组合,化学效果奇妙,但逐本溯源,都是一份对客户的强大责任感和团队荣誉感。相比较律师职业的高压状态和律师性格的偏执,总有一部分人更加享受“高手过招”的快感,以及每次使命达成后自我提升的满足,想必也就是“匠人精神“中所说”通了“的概念。反而言之,尚觉自身特性与行业氛围不符的年轻人,或许应该及早考虑转行。毕竟长路漫漫,如果日日被困于无法释放个性与天赋的环境中,长远看来得不偿失。We all learn from mistakes; as long as we don’t make a habit of it.
我们天生适合的职业和角色必然不唯一,想象明天、下个月、明年的无限可能,没有道理不倾尽所能、全力以赴吧(这篇过于正能量有些不适应,看在holiday spirit,请各位见谅)。
祝福大家度过平安、喜乐的2017年!特此感谢微胖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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